吉林油田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 制度编号:JLYT-BG-06-2014 发布版本:B 吉林油田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方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奢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依据中共中心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方法》(吉办发〔2014〕33号)和《中国石油自然气集团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厅发〔2014〕10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外事接待活动以外,接待对象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事业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31日 实施日期:2015年1月1日 单位、集团公司总部和所属各专业分公司机关及集团公司系统内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务接待行为。 驻吉林地区企业协调组成员单位公务接待用餐、住宿标准可参照本方法执行。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沟通、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党委)办公室是公司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机关和指导下级单位公务接待工作。 第五条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亮、敬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公务外出应当加强支配管理,科学支配和严格限制外出时间、内容、路途、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殊须要的一般性学习沟通、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六条 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应当依据相应的管理职责和权限,由派出单位或其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行程、内容和人员;也可由接待单位或其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向派出单位发出邀请函,提出邀请人员、事由和来访时间,归口管理部门(单位)发出的邀请函应当抄送接待单位或另行向接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限制接待范围和接待审批,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支配,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无公函、邀请函或归口管理部门(单位)通知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七条 公务接待发生前,接待单位应照实填写《吉林油田公司公务接待审批单》(见附件1),并附公函、书面通知、日程支配或接待方案等。公司管理层成员和公司机关部门发生的需由总经理(党委)办公室担当费用的公务接待,由牵头接待部门依次报请总经理(党委)办公室审核、公司牵头领导审批。其中预算接待费用超过1万元的,还须报请公司主要领导签批。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发生的公务接待,应报本部门(单位)领导审批。 第八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限制迎送规格,除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和省部级干部及随员外,一律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迎送时运用贵宾通道。 第九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限制迎送范围,迎送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业务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支配员工迎送或组织献花,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第十条 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选择集团公司系统内宾馆、公司内部接待场所支配,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当地没有系统内宾馆或内部接待场所的,可按标准支配到其他一般宾馆,但不得支配到高档宾馆、酒店。接待对象应当在规定标准内自行结算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第十一条 公务接待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除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经理助理、管理层成员、副总师和省部级干部外,一律担心排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支配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除必要工作人员外,当地陪伴人员一律担心排住宿。 第十二条 公务活动餐饮支配的优先依次为员工餐厅、系统内饭店、签约饭店或政府定点饭店。确因工作须要,接待单位可以支配工作餐一次,工作餐原则上支配自助餐,接待对象人数为3人及以下和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基层单位可视状况支配桌餐,并严格限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接待工作餐主要在公司内部宾馆支配,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供应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爱护动物制作的菜肴。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饮酒,接待省外人员按《党政机关国内公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供应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运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用餐标准依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状况,依据《吉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方法》(吉财行〔2014〕44号)会议用餐标准制定公司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即:公务接待用餐标准100元/人天,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公务活动须要在生产现场用餐的,应当符合生产现场管理和平安要求,与员工一同用餐或错时用餐,不得供应酒水。 第十四条 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除道路条件较差的生产现场和长途行驶外,应当支配集中乘车,并合理运用车型,严格限制随行车辆。 第十五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限制陪伴人员,不得层层多人陪伴。公司管理层成员到所属单位调研时,原则上只由该单位相关负责同志陪伴,或由牵头部门指定单位的相关人员陪伴。未接到牵头部门通知,任何单位不得另行支配其他人员前往调研地点陪伴。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支配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支配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化基层、深化群众。 第十七条 支配正式会议、会见等公务活动,或接待对象提出明确要求的,接待单位可在活动现场摆放铅笔、便笺纸等简洁办公用品。 第十八条 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公务活动,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公司保密规定,不得对外泄露活动相关支配;未经批准,不得对外供应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 第十九条 派出单位干脆联系公司有关单位接待厅局级以上领导的公务活动,有关单位须事先刚好通报公司总经理(党委)办公室。 其次十条 公司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担当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其次十一条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照实填写《吉林油田公司公务接待清单》(见附件2),由牵头接待部门负责人和公司牵头接待领导签字确认。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完善接待费报销凭证,包括财务票据、《吉林油田公司公务接待审批单》、派出单位公函(或接待单位邀请函、归口管理部门通知)、《吉林油田公司公务接待清单》。报销凭证报财务部门备案。 接待费应当集中管理、规范透亮,资金支付要严格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单位不得在接待场所办理储值卡或预存接待资金,不得截流其他收入或虚列其它费用支出套取资金支付接待费。 其次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推动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不得以任何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