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劳动合同样本
文件代号:01 03 编 号:20110101001 劳 动 合 同 用人单位(甲方):吉安** 有限公司 职 工(乙方): 吉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二O一六年六月 签约须知 一、用人单位及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需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需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托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或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晰;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及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平安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中的劳动酬劳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标准。 五、双方经协商一样后,对本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十一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及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六、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时请运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需清晰,并不得单方涂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当保管,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九、本合同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运用。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吉安** 有限责任公司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居处地:吉安市吉州区 住址: 联系人:电话:0796-8*******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允、同等自愿、协商一样、诚恳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记。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肯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及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甲方依据工作(生产经营)须要支配乙方在 部门岗位(工种)任职务。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须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样,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须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工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年()、半年()、季()或月()(约定后在括号内填“是”,其余填“×”)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须要,经及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缘由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赐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酬劳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元/月(元/周); 2、计件工资:(同一岗位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劳动定额,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3、其他形式:。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支配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需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及乙方可以依法依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状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详细方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日(或周)。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与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赐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 六、劳动爱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爱护规定为乙方供应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工具,切实爱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平安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照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爱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爱护用品,并按劳动爱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支配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爱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平安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平安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