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有限公司合同范本格式
精品文档 合资有限公司合同范本格式 合资有限公司合同范本格式作者:佚名 时间:2008-4-23 阅读量: 合资经营 有限公司 合 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同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成立 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举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其次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公司的各方为: 中国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职务: 国籍:中国 法定代表: 法定地址: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其次条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 资经营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合营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第四条 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担当责任。各方按其出 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共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协作和技术沟通的愿望,采纳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经 营管理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使投资 各方获得满足的经济利益。(依照各自的详细状况而定) 第七条 合营公司生产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为: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 第十条 甲乙双方出资额为 万美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乙方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 乙方: 。 第十二条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内缴付。 第十三条 合营公司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间差额由甲乙方依据各自由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给企业贷款补充,其 中乙方的为其干脆从境外给合营公司的贷款。 第十四条 合营一方如向第三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南京市江宁区对外贸易经济合 作局批准。 一方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按第十一条规定供应出资。 帮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置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帮助合营公司聘请当地的中国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它人员。 帮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证和旅行手续。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乙方责任: 合资有限公司合同范本格式作者:佚名 时间:2008-4-23 阅读量: 按第十一条规定供应出资;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托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产品的销售 第十六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由外方负责,国内销售由合营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 产品可通过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第十八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修理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 内外设立销售修理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九条 合营公司的产品运用商标由董事会商定。 第八章 董事会 其次十条 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董事会成立之日。 其次十一条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长一名,由 方委派。 其次十二条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确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下列事项需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样通过确定: (一)合营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营公司的终止解散; (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调整; (四)合营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或分立; (五)一方或数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股权; (六)一方或数方将其在合营公司的股权质押; (七)抵押合营公司的资产; (八)董事会认为需由与会董事一样通过的事项。 对其他事宜,可实行多数通过或简洁多数通过确定(注:在详细合同中要明确规定)。 其次十三条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 代表。董事长未明确授权且不履行其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代理履行责职。 其次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应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和地点、议事日程等,且应当在会议召开的30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全体董 事。 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其次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董事会的临时会议)应当有 名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实行(2/3以上的全体董事 人员)。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其次十六条 各方有义务确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因故不能参与董事会会议的,应出具托付书, 托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 其次十七条 假如一方或数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托付他人代表其出席会议,致使董事会 日内 不能就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及章程所列公司重大问题或事项作出决议,则其他方可以向不出席会议的董事及委派他 们的一方或数方,依据该方法定地址再次发出书面通知,敦促其在规定日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 其次十八条 不在合营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实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合 营公司担当。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