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在财政法制启动会讲话
领导在财政法制启动会讲话 同志们: 一、充分肯定财政法制工作取得的成绩 财政法制工作是财政部门一项基础性工作,公共财政的改革发展,需要财政法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关于建设“法治”的决定》,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紧紧围绕财政中心,积极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法制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大力推动地方财政立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 一是推动并完成《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立法工作。随着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与方法发生了重大改变,政府非税收入已经逐步取代预算外资金,而且收入规模越来越大,管理中的问题也比较多,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加以规范。省厅自20XX年起大力推进此项工作,但由于涉及部门利益调整、部分领导认识不统一而使立法进程缓慢。为加快进程,省厅主动与省人大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沟通协调,以专报形式向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取得支持,将该条例列入20XX年省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计划。20XX年8月,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省厅组织起草的《条例》,12月16日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省出台的第一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地方性法律,是近年来我省财政立法领域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对于推动我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依法全面开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是地方性财政规章立法取得重大突破。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防范政府投资债务风险,省厅做好立法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推动《省政府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出台。该《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今年8月1日开始施行,填补了地方政府在政府投资预算管理立法上的空白。 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不断提高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执法水平 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主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加以推动: 一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省厅出台实施了《省财政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省厅作为法定行政机关,共有32项主要法律依据;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共有3项行政执法主要法律依据。省厅共涉及9项行政许可(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省注册会计师协会1项);29项行政监管;146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登记);5项行政征收;15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出台《省财政厅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对厅机关各处室局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到厅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强化了执法监督。 二是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省财政执法实际,省厅制定了《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和《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印发全省财政系统贯彻执行;完成对《政府采购法》等7部法律法规中行政处罚条款的细化和规范工作,并对市县财政部门开展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专题督导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财政执法机构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裁量权。 三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行为。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和《省财政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省财政厅行政处罚案件会签、备案制度》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财政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会签工作,依法处罚,按法定程序办理。20XX年全省财政系统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4起,没有因为行政处罚引起的败诉案件。认真完成财政系统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牵头组织行政许可事项处室进行自查,专门召集全省财政系统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财政系统行政许可执法行为。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理案件合法性审核工作。20XX年,省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起,办理行政处理、法规交办件等56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与有关处室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具体行政行为没有引起对省厅的诉讼,也没有被法院撤销情况。及时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报表统计分析报告工作,不断强化财政行政执法监督。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做好财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会签和报送备案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XX年全年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65件、按规定实行网上报送备案,及时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提出针对性修改意见,有效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本厅职能的文件和财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提出相关的建议意见。 全面总结验收“五五”普法,财政普法成效显著 经过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全面总结了财政“五五”普法工作。从总结验收的情况看,财政“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是加强普法基础“三个重点”建设。加强工作机构的建设,各地都成立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还建立起财政普法联络员队伍,有力地促进了财政普法信息的传递和交流,从而形成了全省财政系统各司其职、互相协调、上下联动的“五五”普法工作体系;加强普法制度的制定,各地相继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普法规划,明确了财政“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等,并根据《规划》细化制定各年度的普法工作安排,各地还建立起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普法联络员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的普法工作制度,为“五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加强宣传阵地的建设,各地通过设立固定标牌、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面,增强宣传效果。同时,通过刊载财政法制新闻、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等不同形式,将财政普法活动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提高财政普法的互动性。 二是学法、普法、用法做到“三个突出”。法制学习突出“实”,各地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每年至少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两次以上。各地扎实深入开展公务员学法活动,如建立了“财税网络学校”,并制定《考核办法》,对网络学校的法律学习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组织兼职法制员和普法联络员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审理旁听并组织讨论;出台《干部职工助学奖励办法》,对取得律师资格的公务员给予奖励。 法制宣传突出“新”。各地采取新形式、新载体开展普法宣传:“12366”语音服务已经成为财政普法的强大阵地;在报刊上开设专刊专栏、在电视台开辟“财税之窗”、成立财税服务志愿者组织、开展“财税灯谜有奖竞猜”活动,及时宣传最新财税政策文件,解疑答问;编发财政普法手机短信、编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汇编》及《财政惠民政策简明手册》等资料宣传财政惠民政策。 法治实践突出“优”。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明显增强。各项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改革不断深化,逐步建立起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约束有力、科学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