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小区物业服务合同
XXXX小区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一三年十二月 编号:w XX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主委员会 地址: 乙方:X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资质等级:XXX 地址: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洋水景园管理规约等相关规 定,甲乙双方就 的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 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o 管理面积:住宅m2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1、审查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2、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 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 有权终止合同; 3、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规约的行为进行处 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拆除违章建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 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 取有效措施催缴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 动; 5、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6、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7、全力支持乙方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采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筹集、使用、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9、法规政策约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事项和责任。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秩序、 交通等实施管理与服务。 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行为; 5、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进行来访人员登 记控制,安全巡逻。 6、汽车、两轮车停车位无偿提供全体业主停放车辆,乙方负责场 地清理、车辆整理,不负保管责任 7、对交通秩序、车辆停放、出入登记进行管理。 8、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 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9、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 11、提前将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业主,并与 业主订立《装修管理协议书》,每日对装修现场不少于2次的巡查监管; 12、向业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13、开展有效的便民服务工作; 14、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 15、适时向甲方报告本管理区域内重大物业服务事项; 第四条维护物业及业主安全和美好环境的规则 业主在使用物业时,以下为禁止条款: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住宅入户门、外立面等部 位设施的颜色、形状、规格、功能和布局,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在外墙面安装各种设备设施,影响整体建筑美观。 3、更改阳台布局、功能及外观颜色,随意打孔、改变排烟、排污、 排气管道,改变安装空调位置等。 4、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 业共用设施设备。 5、在区内道路、活动广场等公共区域,搭建、晾晒、私设摊点。 6、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将馆、生产加工场所,或产生 噪声、污染等经营性活动。 7、安装卫星接收器、外置防盗栅栏、雨棚、搭建阳光房、封闭晾 晒阳台、外置花盆架等,在非预留的平台或墙面上安装其它物品等。 8、破坏住宅围墙灯光、景观照明。 9、入户门厅、楼道、楼梯间摆放车辆及杂物。 10、封闭排气、排水口;不配合物业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维护。 11、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12、汽车、两轮车在道路公共区域乱停放。 13、车库、小车库单独出售出租区外停车、储物、住宿、经营等。 14、不按规定饲养宠物。 15、高空抛撒物品。 16、践踏损坏绿化。 17、在区内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 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18、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树、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物品、张贴广告、涂改宣 传文字、画面或随意刻画等。 20、利用物业窝藏犯罪人员、赃物或其他从事危害共有利益、侵 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管理服务费构成主要有公共物业维护保养费,包括物业的外 墙、地面道路、共用活动区域、楼梯、消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灯光 照明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共用水电费,包括共用照明、保洁绿化等; 聘用的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福利;小区公共秩序维护、环境保洁维护、 绿化维护费;物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办公及法定税费等。 2、管理服务费调整 根据用工成本上升、维修费用加大、物价指 数上涨、周边同行价位、服务品质保持等因素,经双方协商,并经业 主大会征询意见通过,对物业服务费进行调整,按照建筑面积向业主 收取。 3、管理服务费标准 (1) 2014 年度 元/itf •月;2015 年度 7U/m2 •月。 (2) 因业主原因闲置房屋,按全额计收物业管理服务费。 (3) 业主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缴纳。 4、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乙方按照包干制收费形式。 5、物业服务费用按一年一次性缴纳,业主应在每年的第一个季 度内履行缴纳义务。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纳金额 3%。的违约金。 6、对不履行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义务的业主,甲方应予协助乙方 催缴,催缴无果,乙方可采取停电、停水等有效措施;对拒交或者拖 欠者,乙方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特殊情况 在物业管理服务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火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战争、疫灾、恐怖等突发事 件,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 2、因业主自身保管不善、或物业己尽到巡查维护责任,丢失、被 盗物品的; 3、高空坠物造成伤害的; 4、业主在区内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则,造成人身和财产伤害损失的; 5、业主在公共活动休闲场所,因自身原因不守规则、使用健身活 动器材不当,或个人野蛮操作造成身体伤害的; 6、乙方已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非物管人自身原因造成损失的; 7、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 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气、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 成损失的; 8、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 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其他事项: 1、合同一订两年,一次定价,逐年递增,按年度收缴。 2、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6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完 整地移交给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