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渔船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XX市渔船安全隐患排查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xx市“x・xx”火灾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 实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全省渔船安全生产会 议精神,按照《XX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切实做好高危渔船安 全生产防控工作的通知》(X海渔电〔2017〕16号)、《XX 市海洋与渔业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伏季休渔期间在港渔 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X海渔〔2017〕65号)的要求和 市领导的批示,全力做好我市渔船安全生产工作,迎接党的 “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坚决遏制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渔船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 动,现结合我市渔船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渔船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治理港区内 和渔船上的火灾等隐患,清理在港渔船上的油料等易燃物, 并加强对10人以上高危渔船、休闲渔船及涉氨渔业冷藏运 输船等船舶的管控,有效遏制渔船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杜绝 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渔船在党“十九大”期间和下半 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 整治时间安排 渔船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开 始至2017年12月30日止。 (一)7月份完成涉氨冷藏船整治工作; (二)7-9月份重点做好在港渔船火灾等隐患的排查整 治; (三)7-12月份重点做好休闲渔船的管控工作; (四)8-12月份重点做好10人以上高危渔船的防控工 作。 三 整治对象 全市所有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重点是对10人以上高危 渔船、休闲渔船及涉氨渔业冷藏运输船等渔业船舶。 四 整治内容 (一)做好在港渔船火灾等隐患的排查整治 1、建立渔船船东船长自查、基层渔船管理组织排查、渔 业镇核查、第三方机构协查、渔业主管部门督查的渔船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重点排查渔船内部管线私拉乱接,电气设备 超负荷运转,擅自改变防火设施等隐患,全面排查渔船通信、 信号、救生、消防、航行设备等有效配备以及应急处置等规 章制度落实情况。坚持隐患排查与隐患治理相结合,分类梳 理渔船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落实一般隐患即时整改、 重大隐患限期整改的工作措施;对隐患整改不合格的船舶, 要重点监控,从严处理。 2、进一步加强渔港和停港渔船安全防火管理,认真落实 渔船防火制度。集中靠泊的渔船要确保有人值班管理,抓好 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落实。有关单位要检查渔港消防设备器 材的有效配备情况,严密监控和落实渔船停港维修(因涉及 到安全和环保问题,原则上不允许渔船停港维修)、加油等 安全防火措施,合理安排渔船停泊间距,留足消防疏散通道。 3、认真梳理渔港应急预案制度,检查辖区内渔港的消防 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尽快建立完善渔港移动消防船只,确保 能及时对港内发生火灾渔船进行救援。 4、加大港口码头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擅自对 渔船进行修理、私自电焊气割等违规“明火”作业行为,从 事电焊气割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证书,是否已参 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渔船维修保养是否按有关操作规程进 行。对容易发生火灾的电焊气割作业,要求渔船电焊气割时 必须停靠码头,以便渔船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施救。 (二)做好10人以上高危渔船的防控工作 1、落实“人防“。充分利用伏季休渔期等时机,加强对 渔业船员的培训,突出以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为重点的渔 业船员适任培训、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的船东船长面 对面培训、以提高“避碰“能力为重点的商渔船碰撞警示教 育,不断增强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压实渔船 船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及时发现、报告、处置险情;根 据辖区内各种高危渔船的不同特点,全面落实“定人联船、 每日点到、进出口签证、船员实名制”制度,确保船只联系 畅通,严禁超员、超载(高)、超航区、超抗风力航行生产; 全面实施“渔船编组生产+渔船自救互救+公务船定点值班” 制度,及时消除海上生产的安全生产险情,有效保障渔民群 众海上生产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全市591艘10人以上 渔船名单发给你们,请各渔业镇督促辖区内村(公司)落实 渔船船东“监护人和高危渔船定人联船”制度。 2、加强“技防”。加快10人以上高危渔船船舶识别系 统(AIS终端)和船载北斗卫星终端的更新升级,实施“船 载定位终端实时监管”和“渔船安全动态点验”,实现渔业 部门、基层渔船管理组织与渔船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争取在9月16日伏休结束全面开捕前,完成对每艘高危渔 船的船载示位终端设备的升级更新安装,实现全时段、全天 候、全海域不间断的船载北斗卫星终端设备配置,确保高危 渔船在各种情况下都能监控到位。 3、强化“物防”。强化船用安全设备和安全生产设施的 有效配备,确保渔船通信、信号、救生、消防、航行等设备 配备达到规定要求,确保渔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坚决 避免因机械操作不当、救生筏捆绑、号灯号型损坏、通导设 备关闭、灭火器过期、应急示位标电池失效等引发的各类事 故。 4、严格“布防”。渔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常态化、制 度化,并建立检查台账。执法部门对10人以上渔船登船检 查率必须达到100%,检查人员、船长、轮机长要在渔船安全 自查与核查表上签名,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对违反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逃避安全检查、违反《渔船安全管理八条规定》 等问题渔船,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措施,实施顶格 处罚,责令停港、建立诚信“黑名单”。通过渔船安全执法, 集中打击一批不服从渔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指挥的 渔船,严厉处罚一批有安全重大隐患的渔船。对违反渔船安 全生产管理规定并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渔船,要按规定 取消或扣减当年生产成本补贴;对事故船东(船长)等责任 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 处理。 (三)加强对休闲渔船的管控 1、加强宣传教育。宣传贯彻《XX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 休闲渔业船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X海渔办函〔2017〕 17号)、《XX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XX省休闲渔船安 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X海渔政函〔2017〕12号)、 《XX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使用体验式拖网渔具的休闲渔船 过渡期管理办法》(X海渔办函〔2017〕18号)、《XX省海 洋与渔业局关于规范我省休闲渔船体验式捕捞许可管理的 通知》(X海渔政函〔2017〕29号)等文件(下称省局4个 文件),切实让有关部门、镇政府、经营业主、游客及社会 公众都知晓休闲渔船管理的相关政策。 2、加强动态监控。通过更新的北斗、AIS终端,确保对 休闲渔船进行实时动态监控。 3、加强执法监管。当地政府和海洋执法部门要联合组织 开展不定期执法检查,切实强化对休闲渔船的监管。监管的 重点:各种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为经营公司统一组织; 是否按规定配备职务船员、救生员以及救生消防设备,游客 是否穿救生衣;是否超员、超抗风力、超时、超区域经营; 是否指定码头上下游客,码头有无设立安全警示牌;是否办 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否实行航次签证报备制度;是否悬 挂专用标志;渔具是否合规;是否建立渔获物登记制度并真 实记录;航次渔获物是否超量,流向是否合规;是否及时放 生可存活的幼体等。对不合规的经营行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