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全流程操作实务讲义模板
协议全步骤操作实务 主讲人:陈旭 一、腾中重工收购悍马 假如最近大家留心今年大事件,腾中收购悍马这个事全部应该知道,我接到刘卫老师给我部署任务以后,我就尤其搜集了部分相关材料,包含我自己这么多年案卷,我自己认为有价值案例。腾中重工收购悍马,这个案例我认为在今天这个场所在做一个介绍也是有价值,这个简单案情大家可能全部知道,但为了便于大家能听明白,我还是要先介绍一下。悍马美国军用吉普车,它是通用企业生产,通用企业在现在这种经济环境之下,它现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大家假如关注美国通用企业相关信息,我们从中央电视台播消息当中,我们能够常常听到看到。因为这么一个环境,它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而且通用汽车企业汽车销售总业绩也是一个下滑状态,在这个过程中,大家可能全部知道,通用汽车企业就碰到了很大资金方面麻烦,需要做部分资产方面处理。 它在10月6号通用汽车企业确定出售悍马和法国这个工厂,悍马把它整个商标,相关知识产权,生产整个工艺等等全部要出售,那么当它有这么一个意思表示以后,全球有很多大企业表示愿意购置悍马这个品牌。然后在10月有了这么消息以后,在6月3号,我们有一家四川腾中重工机械企业,伸出头来了,跟通用汽车企业共同公布消息称,腾中重工正在于通用汽车展开谈判,要计划收购通用旗下悍马运动型多用途车,我们通常总说SUV这个品牌。 在这个交易里边,腾中重工将享受使用悍马品牌权利,并取得其关键高级管理层和运行队伍,才将继续于悍马经销网络相关现行经营商来签合约。大家全部知道,四川腾中是一家民营企业,但它主营做是什么?它做是一个路桥建筑机械和能源设备制造商,没有做过汽车。在10月9号,腾中重工和通用汽车就宣告双方就通用汽车旗下高端全路面品牌这个悍马业务,出售给腾中协议已经最终签署了。 腾中出资1亿7000万美元,她取得是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全部权,同时它拥有生产悍马所必需具体专利使用权,然后腾中一方还将承接悍马和现有经销商签署全部经销协议,也就是说,以前悍马所签署相关悍马全部经销协议,腾中企业给承接过来,它是这么一个一揽子合作协议,价格是1亿7000万美元。这个消息我相信你们关注经济新闻人全部听到过,我们也在关注这个案例,事情看起来仿佛发展很顺利,那么这比交易根据约定在1月31日来推行完成,但在2月1号腾中和通用忽然又达成了协议,而且发表申明。双方已经同意将最终推行期限延长到2月低,然后在2月25日,通用汽车在它底特律总部宣告和四川腾中重工没能按期完成对悍马收购,此项收购交易失败,然后它自己又宣告将逐步关闭对悍马运行。 我们讲收购近程到了这个地步时候,我们就认为它收购失败,我们对于这个交易它为何会失败,有很大问号,但我不知道你们各位考虑过没有,通用汽车企业解释是,双方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取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对悍马交易同意,这个问题就来了,这是我们今天讲关键问题。 腾中重工在约定时间内,是否申请主管部门审批了,假如真是主管部门拒绝了这个申请,原因又是什么?我这个讲座前提是协议签订前准备,前面弄很热闹这个项目,通用汽车、腾中重工调子全部很高,尤其腾中重工作为一个民企,似乎在向外人宣告,我一个中国民企能够收购这么一个老牌汽车企业一个项目,这个收购失败了,失败在什么地方?我们要总结就是这个问题。 我们来看一下,它失败原因是什么?我整理了相关媒体报道,看到情况是这么,从6月开始,腾中重工方面就表示在和相关政府部门就收购悍马品牌一事在展开沟通,而且称四川省上商务厅和省发改委也已经就此交易分别向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上报了相关内容,当记者向这个国家发改委外资司相关处事来了解相关情况时候,得到消息是,根本就没有受到她们所声称上报资料,没有这么申报。而且对这个整体过程,作为主管部门发改委外资司根本一无所知。 另外商务部讲话人,也曾在例行公布会上表示,还没有受到四川民营企业要宣告收购悍马申报,这两个主管部门全部没有受到这么申报,那么在这个期间也有媒体报道,商务部已经驳回了腾中重工收购悍马相关申请,原因是,腾中重工在上报商务部审批材料当中,申明仅收购悍马品牌,并不包含知识产权新建工厂等等内容。而且也没有表示将在中国生产悍马,在这种情况下,商务部主管官员就认为,品牌是限于产品或技术上,所以要求腾中重工对此作出具体说明。另外,还有报道说,国家发改委也根本拒绝了腾中收购申请,理由是,腾中上报收购汇报中仅仅收购悍马品牌,不属于发改委核准项目,这里面到底怎么回事。大家可能关注过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李书福收购沃尔沃等等这种大国际收购项目有很多,有成功有失败,包含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也是失败,有很多原因,那么我们这个案例当中类型到底怎么样?我们不去讨论,那么我们需要讨论是什么?我们要讨论是腾中重工收购悍马,这个案例法律性质是什么?假如我们在座各位是这个收购企业责任人,是具体实务操作者,我们在这个收购过程当中,我们要注意什么? 我们先来做部分法律分析,腾中重工收购悍马协议法律属性是什么?刚才我看了一下签到学员名单,有很多还是企业责任人、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法务等等,那么我们做为企业责任人、项目责任人,或实际操作者,我们怎么来分析这个收购协议法律属性。我们认为腾中重工收购悍马这个协议,及其法律行为,我们认为是属于对外贸易方面法律范围,假如我们深入做法律细分我们认为这个收购协议还包含到国家产业政策,国家经济安全、环境保护等等多个方面法律问题。假如我们从对外贸易法和国际经济法角度来看,那么这个收购协议,本质上我们认为它是一个对外技术贸易协议,或我们把它叫做国际技术贸易协议,假如它法律属性是这么,那它应该受到我们国家涉外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双重归置、管理。 我们学过国际经济法、涉外经济贸易方面法律,在座学员大家可能全部知道,我们在做一个项目标时候,对这个项目标相关法律关系全部要加以梳理,它是那儿几条线,包含哪儿多个方面问题。我们依据收购案相关协议要求来看,腾中重工要取得是悍马品牌、商标、商品名称全部权,同时它要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需具体专利使用权,注意我前面说,商务部也好,发改委也好,驳回了腾中重工申请,一个具体理由就是,你收购仅仅是一个悍马品牌,而不是我们前面讲到具体商品相关品牌、商标、企业名称等等,说白了你是不是用一揽子,把这个企业全部全部给收购过来,它仅仅是买人家一个品牌,这个相关内容是大不相同。 我们假如来解读这个案例,我们真正要把握是什么?我们这么交易法律本质和特征是什么?这是我们要把握,假如我们要把握交易法律本质和特征,那么我们就要了解国际贸易标物是什么?是没有载体一个技术知识使用权,还是有一个载体我们能够看得见摸得着一个流水线,一个厂子相关东西,这是我们要把握。 另外,我们还要了解在国际技术贸易中,技术受让方取得权益是什么?根据通例通常向这种技术贸易,我们受让通常是技术知识使用权,而不是说有权,还有我们要了解这种技术贸易当中交易长久性,假如短期,当你这边生产线全部上马了,那边说我不让你用了,知识产权方面不让你用,限制你,这么就惨了。所以这还有一个长久性特点,因为它履约期间长,我们这个具体交易过程就会比较复杂,我们解剖了一下这个案例,这个案例当中不仅包含到知识技术选定,知识技术优异性和适用性分析。另外,我们还要研究受让技术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