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综合项目施工统一标准化基础手册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原则化手册 目 录 一、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管理组织 (二)现场岗位责任制度 (三)对分包队伍管理 (四)对设备租赁、使用管理 二、现场安全生产投入 三、施工现场目的指标管理 四、安全生产教诲培训 (一)农民工夜校 (二)培训筹划或培训需求 (三)对新入场从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诲 (四)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状况 (五)其她人员教诲 (六)安全技术交底等班前安全活动 五、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一)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二)专项施工方案 (三)专家论证 六、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 (一)施工现场危险源 (二)危险源辩识 (三) 危险源分类 (四) 危险源辨认 (五)风险评价 (六)风险控制 七、安全检查 八、现场文明施工 (一)工地围墙(挡)、大门及标志牌 (二)实名制卡(平安卡) (三)暂时设施 (四)现场料具 (五)卫生防疫 (六)环保 (七)消防保卫 九、现场安全防护 (一)脚手架 (二)基坑及模板工程 (三)“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 (四)施工用电 (五)机械设备及起重吊装 (六)施工机具 十、现场应急救援 (一)应急领导机构 (二)应急筹划(预案)及演习 (三)应急响应 (四)善后处置 (五)保障办法 十一、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止 十二、施工现场必备安全资料 为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原则化管理有序开展,实现安全原则化管理各项目的任务,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原则》、《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及《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原则化工作指引意见》等关于法律、法规、原则、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状况,制定本手册。对于本手册未涵盖内容,请根据关于法律、法规和有关原则、规程执行。 一、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现场应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构成员应涉及公司派驻到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要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诲。 3、施工现场必要按《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北京市关于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如下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方米工程至少2人;5万平方米以上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立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5000万元如下工程至少1人;5000万-1亿元工程至少2人; 1亿以上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立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劳务分包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每50人必要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如下,应当设立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班组长必要承担兼职安全员职责,每个作业班组必要设1名以上群众监督员(人数较多班组每10人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二)现场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 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状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行。建立健全项目部组织构造,保证配备必要资源(人力、基本设施、环境),依照项目实际状况拟定项目安全生产目的、指标,将管理目的分解、贯彻,责任到人,制定各级职能人员管理职责,保证目的实现。 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组织策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对现场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诲。组织贯彻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办法,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实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监督部门提出安全生产方面问题,要及时采用办法予以解决。 对劳动保护用品对的使用和“三违”现象进行监督。组织编制项目部级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关于人员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状况紧急时,事故现场关于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关于部门报告。 2.项目安全负责人 详细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工作,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当进度与质量、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一方面保证安全。监督各项技术、安全办法贯彻状况,抓好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工作会议或安全专项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诲,并有会议记录或纪要。每月组织2次(含)以上各专业联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或纪要等文献。参加事故事件调查、分析、解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反馈信息。 3、项目技术负责人 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认真贯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原则。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本项目分某些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负责向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特殊或核心部位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行。主持制定技术办法筹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同步,制定相应安全技术办法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施工中浮现安全技术问题。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从事特殊过程施工人员组织培训。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原则规定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治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因素,提出防范办法、意见。 4.专职安全员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搞好职工安全教诲、培训工作。负责寻常安全检查工作,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上级检查提出问题负责复查。监督施工现场各种人员对的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收集、分类、归档。专职安全员上岗期间,佩戴统一红底黄字“专职安全监督员”袖标。 5.群众监督员 负责监督施工现场贯彻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状况,对公司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原则、阻挠或打击报复群众监督员履行安全职责行为,有权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