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经济法专业在职研究生招生
经济法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 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 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经济法就是以社会为本位,通过国家、社会团体和市场将有限经济利益 和稀缺经济资源合理地分配,以营造一个平衡和谐的社会经济环境,最终实现社 会整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独立部门法律体系。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利益 和资源分配法”和“经济发展法”。而这三个本质属性从三个方面一起共同构建 出了经济法的本质。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不可以机械地把三个本质属性割裂开来 看待,甚至认为它们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或者主观地认为某一方面的属性可以 高于或者主导另两方面,甚至代替另两方面。 经济法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严格、科学的课程学习与考核,提高学员法律专业素养和业务能 力,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满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司企业以及律师业务等 的需求。 经济法在职研究生就业方向 1. 律师;2.法律顾问;3.会计师、审计师等财会人员;4.证券从业人员;5. 环境评估方面从业人员;6.新型商务律师;7.职业侦探员; 2、学院审核学员报名申请资料,择优录取; 3、学院向已录取学员寄发录取通知书; 4、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方式与时间交纳学费; 5、学员在开学当日持交费凭证办理报名注册、领取相关资料,正式入学。 学习安排 1、学制:两年,共四个学期; 2^学习时间:隔周周末上课一次,周六、周日全天;上午9:00-11:30> 下午 13:00-16:30; 3、学习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并能坚持在职学习; 2、大专及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专业素质和学历层次的社会在职人士均 可报名参加。 报名咨询 报名电话:010-64728387 13366431257 杨老师方老师 MSN: sky64728387@hotma订.com 报名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外望京中环南路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二层 证书与学位 1、学员修完全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钢印、红印、统一编号)。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结业证书 (男、女),系 市(县)人,一九 E生,自年 月至 I月在我院 Ne 20214098 省(区、市) 年 月 年 系 照 按教学计划完I 成全部学业,考试成绩合格,准予结业。特发此证。 专业学习研究生课程, 院长: I社研职证字第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印制 2、符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可按照我院相应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申请硕士学位的流程 1. 有学士学位证书 2. 参加课程班的学习。在学习过程中,需要通过学校的结业考试,获得结业 证书。根据所设专业的不同,一般需要参加四到六门的学位单科考试,每年两次 考试机会。试卷由学院老师撰写,闭卷形式,不过者可进行补考。 3. 参加五月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英语和 专业课程综合。英语难度一般在大学英语四级到六级之间(五级半左右),单词 掌握量一般在5000左右。2005年起取消听力,改为口语对话。(注:针对英语 考试,社科院专门开设了免费英语考前辅导,由资深教授进行授课,这无疑提高 了考试通过率。)专业课综合主要考所学课程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 史、西方哲学史、科学哲学和伦理学。 4. 撰写一份三千字左右的学术论文。在具有国家正规刊号的载体上进行发 布。 5. 满足以上四条者,进行申请学位论文的撰写及答辩。撰写申硕论文时学院 将会安排一对一的导师进行辅导。 社科院在职研究生优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目前唯一一个终身保留学籍的学校。终身保留学籍并不是 可以无限期的参加国家统考,国家统考依旧最多六次考试机会。终身保留学籍是 指学生可以任意选择参加申硕考试的起始年限。这一点,对于应届毕业生或没有 学士学位的学生是非常有利的。因为国家明文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申请硕士学位 考试,必须学士学位满三年,那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生就可以在满足条件后 再去参加考试。而在其他院校,学籍最多会在获得结业证书两到三年年内保留学 籍,这对于应届毕业生或没有学士学位的学员是不利的。 社科院经法在职研究生师资 朱 玲: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研究方向:收入分配、社会保 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