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急两用建筑验收导则(试行)》
平急两用建筑验收导则(试行) Acceptance standard of both peacetime and emergency time use buildings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 2024年6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全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56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浙江省“平急两用”旅游居住建筑、医疗应急服务点、城郊大仓基地等建筑的验收技术指导,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力量,深入各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为4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验收内容及方法。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邮箱:zjxfys119@),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主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及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宁波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服务总站 主要起草人:黄育斌 茹瑞春 林 娜 裘云丹 王宏奇 童春明 王晓刚 赵长青 姜玉娟 王海波 周平槐 朱 勇 周星杰 陈 珏 黄 震 郑贝特 周勇武 干 露 黄 奕 黄宝森 庞志成 林 森 叶兢侃 翟丹宁 李 芳 胡 辉 张王深 沈月勇 万 勇 应颢颢 张 颖 主要审查人:游劲秋 郭 丽 林 鑫 卢菊仪 厉天数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3 4 验收内容及方法5 4.1 选址与总平面5 4.2 建筑专业7 4.3 结构专业8 4.4 给水排水专业8 4.5 通风与空调专业9 4.6 电气专业12 4.7 智能化专业13 4.8 医用气体16 附录A 平急两用建筑单位工程专项验收记录18 附录B 平急两用建筑分部工程专项验收记录20 本导则用词说明36 引用标准名录37 附:条文说明38 3 1 总 则 1.0.1 为加强浙江省城区人口100万及以上的设区市应对新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规范旅游居住建筑、医疗应急服务点、城郊大仓基地等建筑的平急两用专项验收管理,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旅游居住建筑、医疗应急服务点、城郊大仓基地等建筑的平急两用专项验收。 1.0.3 浙江省平急两用建筑的专项验收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平急两用建筑 buildings for both peacetime and emergency time use 平急两用建筑指为应对新发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体系化设立的满足应急隔离、临时安置、物资保障、医疗救治等需求的建筑。主要包括旅游居住建筑、 医疗应急服务点、城郊大仓基地。 2.0.2 旅游居住建筑Hotels and residential buildings 旅游居住建筑指依托旅游资源而建造的具有旅游、休闲、度假、居住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如度假酒店、集中连片民宿(农家乐)和乡村休闲综合体等。 2.0.3 医疗应急服务点 Medical emergency service building 医疗应急服务点指依托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资源,急时作为定点应急救治的场所。该场所位于医院内相对独立的区域。 2.0.4 城郊大仓基地 Suburban warehouse base 城郊大仓基地指建造于城市郊区,集仓储、分拣、加工、包装、交易、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城市的生活生产物资基地。 3 基本规定 3.0.1 平急两用专项验收应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平急两用专项验收的参加主体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参加主体相同。 3.0.2 平急两用建筑在满足平时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满足平急转换的时限要求。 3.0.3 平急两用专项验收符合下列条件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下列任意一项的,结论为不合格: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并应提供相应的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2 专项验收内容符合设计文件; 3 专项验收内容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4 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满足国家及地方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要求;国家及地方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的,误差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安全; 5 专项验收内容为设施性能的,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6 专项验收内容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7 工程若涉及专家评审意见的,专项验收内容应符合通过专家评审的技术资料及其专家评审意见。本款若与前述第3款有冲突时,以本款为准; 8 按本导则的各项验收要求,所有各项验收内容结果都应按照本导则第4章的要求全部合格,并相应填写本导则的附录A和附录B。 3.0.4 平急两用专项验收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 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3.0.5 平急两用建筑宜实施数字化交付,并宜同时交付与项目竣工图对应的建筑信息模型(BIM)成果。 3.0.6 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内容的图纸及资料: 1 平急转换设备及设施目录清单; 2 平时功能分区平面图,急时功能分区平面图; 3 平急两用转换专篇及相应的平急两用转换设置图; 4 平时主要设备或机房布置图,急时主要设备或机房布置图; 5 其他相关附图。 4 4 验收内容及方法 4.1 选址与总平面 4.1.1 选址应符合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平急两用”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环保评估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1.2 医疗应急服务点应符合医院总体布局要求,且与急诊、传染病楼有便捷联系。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1.3 医疗应急服务点与医院周围其他建筑或公共活动场所的距离应保持20米以上的卫生安全距离。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检查。 4.1.4 城郊大仓基地选址应位于常年洪水位以上的地段。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 检验数量: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