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2021年试运行方案
××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2021年试运行方案 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按照××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2021年推进方案》(锡DRG试 点办〔2021〕3号)要求,制定相应DRG付费方案,稳妥推进我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具备条件的观察点医院进入DRG实际付费阶段。 二、进度安排 (一)付费方案 1、2021年2月,按照××市医保局要求,扩大观察点医院数量,确保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观察点医院全覆盖。 2、2021年3-4月,制定我市DRG试运行付费方案报××市医保局备案,确定两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启动DRG付费试运行。 3、2021年4月-12月,按照××市《关于印发××市2021年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锡DRG试点办[2021]1号)文件要求,借助××DRG业务系统对我市试运行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按月按DRG试结算,同时与现行结算办法并行比较,持续监测指标变化情况,不断优化完善,年中适时进行综合评估,测算具体费率。结算清单上传完整率100%和病案抽检准确率70%以上的机构当年可转为按DRG实际付费。加强对其他9家观察点医院的督促指导,力争年内基本达到DRG结算试运行要求。 (二)信息建设 1、2021年2月-2021年4月,督促各观察点医院严格按照市局贯标文件要求,每周通报完成进度,确保如期完成贯标工作。 2、2021年4月至12月,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指导组的规范要求,做好CHS-DRG分组版本的更新测算、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2.0版本的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DRG数据标准始终按照国家规范执行。 3、积极和××市医保局、市卫健部门对接,开展试点医院、观察点医院电子病历关键信息的共享开发工作,夯实DRG监管信息数据基础。 (三)监管培训 1、积极组织各观察点医院参与××统一开展的结算清单线上培训、DRG理论基础及付费测算和DRG相关的医保编码标准等相关培训。 2、每季度分别组织全市观察点医院开展DRG专题培训和工作研讨,总结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研讨DRG推进过程的问题困难,并鼓励医疗机构内部积极开展DRG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 3、积极协调配合××市医保中心对观察点医院按季度进行的病案抽检,结果记入综合评估。 4、2021年4月起,专门组建××病案抽检专家组,重点对新纳入的9家观察点医院进行培训指导,提高结算清单上传完整率和病案抽检准确率。按季度对实行DRG付费医院进行病案抽检,抽检结果记入年终清算,涉及违反协议约定的按协议进行处理。 5、组织各DRG试点医院和观察点医院选派一名病案质控人员加入“××市DRG数据质量管理交流群”,及时交流结算清单等医保关键信息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提高病案质控质量和填报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要求。根据××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年内以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为重点,所有统筹区都要进入DRG实际付费阶段。各观察点医院要高度重视,由院领导要亲自挂帅,专门组建DRG改革工作专班,配强工作队伍,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工作对接,加强组织保障,确保DRG支付方式改革按时间节点推进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落实。各观察点医院要按照DRG结算的要求,完善信息系统,最晚与4月底前完成医院端与医保端信息系统对接,实现结算清单实时上传。同时,要严格按要求规范临床病历信息、医保收费信息等行为,提高病案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医保经办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好付费方案制定、信息建设和监管培训工作,为医院尽快具备DRG付费试运行条件提供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医疗机构是开展DRG支付改革的主战场,充分调动医务人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各观察点医院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支付方式改革在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改善医疗服务可及性、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开展DRG付费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平稳推进。局行政、医保经办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各项工作,按时上报当月DRG推进落实情况,督促观察点医院做好信息对接、清单上传、病案抽检等工作,及时通报各医院工作进度,鞭策工作后进单位,确保DRG付费各项工作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