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消防案例分析必会考点汇总(精华)
消防安全技术-案例分析 总平面布局 考点一 消防车道设置要求 1)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 4.0m; 2)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3)消防车道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 考点二 消防登高面的设置要求 1)场地应与消防车道连通,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距离建筑外墙不宜小于 5m,且不应大于 10m, 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 3%。 2)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 1/4 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 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 4m。 3)建筑高度不大于 50m 的建筑,连续布置有困难,可间隔布置,但间隔距离不宜大于 30m。 平面布置 考点一 设备用房 考点二 人员密集场所布置 考点三 厂房仓库布置 员工宿舍严禁设置在厂房、仓库内 防火间距 考点一 防火间距 D=d+k1+k2d 取值高 13;甲 12;其他:10;耐火等级一二级:0 三级:2 四级:4 火灾危险性 考点一 火灾危险性 (甲) 1.闪点小于 28℃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或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 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青霉素提炼部位,原料药厂的非纳西汀车间的烃化、回收及电 感精馏部位,皂素车间的抽提、结晶及过滤部位,冰片精制部位,农药厂乐果厂房,敌敌畏的合成厂房、 磺化法糖精厂房,氯乙醇厂房,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工段,苯酚厂房的磺化、蒸馏部位,焦化厂吡啶工段, 胶片厂片基车间,汽油加铅室,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或精制厂房,集 成电路工厂的化学清洗间(使用闪点小于 28℃的液体),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车间;白酒液态法酿酒车间、 酒精蒸馏塔,酒精度为 38 度及以上的勾兑车间、灌装车间、酒泵房;白兰地蒸馏车间、勾兑车间、灌装 车间、酒泵房。 2.乙炔站,氢气站,石油气体分馏(或分离)厂房,氯乙烯厂房,乙烯聚合厂房,天然气、石油伴生 气、矿井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液化石油气灌瓶间,丁二烯及 其聚合厂房,醋酸乙烯厂房,电解水或电解食盐厂房,环己酮厂房,乙基苯和苯乙烯厂房,化肥厂的氢氮 气压缩厂房,半导体材料厂使用氢气的拉晶间,硅烷热分解室。 3.硝化棉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赛璐珞厂房。黄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三乙基铝厂房,染化厂某 些能自行分解的重氮化合物生产,甲胺厂房,丙烯腈厂房。 4.金属钠、钾加工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聚乙烯厂房的一氧二乙基铝部位,三氯化磷厂房,多晶硅车 间三氯氢硅部位,五氧化二磷厂房。 5.氯酸钠、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过氧化氢厂房,过氧化钠、过氧化钾厂房,次氯酸钙厂房。 6.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五硫化二磷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7.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乙) 1. 闪点大于或等于 28℃至小于 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松节油或 松香蒸馏厂房及其应用部位,醋酸酐精馏厂房,己内酰胺厂房,甲酚厂房,氯丙醇厂房,樟脑油提取部位, 环氧氯丙烷厂房,松针油精制部位,煤油灌桶间。 2. 一氧化碳压缩机室及净化部位。发生炉煤气或鼓风炉煤气净化部位。氨压缩机房。 3. 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高锰酸钾厂房,重铬酸钠(红钒钠)厂房。 4. 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硫黄回收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 5. 氧气站,空分厂房。 6. 铝粉或镁粉厂房,金属制品抛光部位,煤粉厂房、面粉厂的碾磨部位、活性炭制造及再生厂房, 谷物筒仓的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丙) 1. 闪点大于或等于 60℃的油品和有机液体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香料厂的松油醇部位和 乙酸松油脂部位,苯甲酸厂房,苯乙酮厂房,焦化厂焦油厂房,甘油、桐油的制备厂房,油浸变压器室, 机器油或变压油灌桶间,润滑油再生部位,配电室(每台装油量大于 60kg 设备),沥青加工厂房,植物油 加工厂的精炼部位。 2. 煤、焦炭、油母页岩的筛分、转运工段和栈桥或储仓。木工厂房,竹、藤加工厂房,橡胶制品的 压延、成型和硫化厂房,针织品厂房。纺织、印染、化纤生产的干燥部位,服装加工厂房,棉花加工和打 包厂房,造纸厂备料、干燥车间,印染厂成品厂房,麻纺厂粗加工车间,谷物加工房,卷烟厂的切丝、卷 制、包装车间,印刷厂的印刷车间,毛涤厂选毛车间,电视机、收音机装配厂房,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 间,磁带装配厂房,集成电路工厂的氧化扩散间、光刻间,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饲 料加工厂房,畜(禽)屠宰、分割及加工车间、鱼加工车间。 (丁) 1. 金属冶炼、锻造、铆焊、热轧、铸造、热处理厂房。 2. 锅炉房,玻璃原料熔化厂房,灯丝烧拉部位,保温瓶胆厂房,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蒸汽 机车库,石灰焙烧厂房,电石炉部位,耐火材料烧成部位,转炉厂房,硫酸车间焙烧部位,电极煅烧工段, 配电室(每台装油量小于等于 60kg 的设备)。 3. 难燃铝塑料材料的加工厂房,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印染厂 。 (戊) 制砖车间,石棉加工车间,卷扬机室,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不燃液体的净化处理工段,除镁合 金外的金属冷加工车间,电动车库,钙镁磷肥车间(焙烧炉除外),造纸厂或化学纤维厂的浆粕蒸煮工段, 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氟利昂厂房,水泥厂的轮窑厂房,加气混凝土厂的材料准备、构件制作厂房。 耐火等级 考点一 耐火等级 (除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1.使用、储存特殊、贵重物品时,应为二级。 2.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锅炉房,高架、高层、甲类和多层乙类仓库,粮食筒仓,不低于二级。 3.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 ㎡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建筑面积不大于 500 ㎡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 ㎡的单层丁类厂房时,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 4t/h 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民用建筑:地下、半地下和一类高层建筑,应为一级;单、多层和二类高层不低于二级。 (3)地下、半地下和高层汽车库Ⅰ类汽车库,应为一级。Ⅱ、Ⅲ类不低于二级。Ⅳ类不低于三级。 防火分区 考点一 厂房防火分区 考点二 民用建筑防火分区 (一)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需注意的: 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 1.0 倍 2、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 1.0 倍计算 3、裙房与高层建筑间设置防火墙,墙上开口采用甲级防火门,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二)商店营业厅、展览厅防火分区面积 一、二级耐火等级+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①高层建筑内≤4000 ㎡ ②多层建筑内≤5000 ㎡ ③单层建筑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