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库
换一换
首页 蚂蚁文库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中德互免

  • 资源ID:55776781       资源大小:233.18KB        全文页数:8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    下载费用:10积分 【人民币10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快捷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积分 【人民币10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   
验证码:   换一换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中德互免

【内容分类】社会保障基金监督 【分类细目】其他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颁布日期】2002.03.22 【实施日期】2002.03.22 【失效日期】 【失效说明】 【发 文 号】劳社厅发〔2002〕2 号 【主 题 词】劳动 社会 保险 协定 通知 关于实施中德社会保险协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 (以下简称协定),已于 2001 年 7 月 12 日由中国劳动 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德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部长正式签署。 协定的目的是在确保中德双方驻外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 前提下,避免同时承担缔约两国法律规定的参加社会保险的 义务。协定是建国以来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署的第一 1 部社会保险方面的双边协定,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涉外工作 开始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国际化,为在加入 WTO 的新形势 下按国际惯例和对等原则与其他国家签署类似协议打下了 良好的基础,这对加强中德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友好合作,提 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维护国家和驻外机构、人员的合 法权益,促进人员交流和经贸发展,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 意义。2002 年 2 月 18 日,两国有关机构签署了关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参保义 务规定的行政协议。双方商定, 协定于 2002 年 4 月 4 日起正式生效。为确保协定的贯彻执行,现就有关问题 通知如下 一、协定的有关具体内容 (一)适用相互免除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范围 法定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 (德称“就业促进”) 费 (以 下简称“两费”)。 (二)中方适用免除在德缴纳“两费”的人员 第一类人员 中资公司、 企事业等单位派驻德国办事处、 联络机构的工作人员(简称派遣人员); 第二类人员中资公司、企事业等单位在德国子公司的 工作人员(简称子公司人员); 2 第三类人员在中国国内无雇主人员(简称无雇主人 员); 第四类人员船员; 第五类人员中国驻德国外交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雇用的 中方人员(简称外交雇员)。 (三)德方适用免除在中国缴纳“两费”的人员与中方 适用人员的条件类同。 (四)免除缴纳“两费”的期限 第一至四类人员,首次可申请免除缴费期限最长为60 个日历月(第一类人员在被派往德国工作的头 48 个日历月 内自动免除缴费义务,但仍须申请并持经办机构出具的证 明)。如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免除期限总共可延长至 96 个 日历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给予最后一次免除。 第五类人员,经雇佣双方申请,免除期限不限。 (五)主管机关、联络机构和经办机构 1.主管机关中方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德方为联邦 劳动和社会事务部。 2.联络处中方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际合作司; 德 方为医疗保险国际联络处。 3 3.经办机构中方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 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部社保中心);德方为负责征收养老保 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及联邦职员保险局(柏林)。 符合免除缴纳“两费”的人员由经办机构签发根据中 德社会保险协定出具的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样式 附后),由申请人向征缴机构出示。 二、中方在德人员办理免缴“两费”证明的程序已 在国内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 纳保险费的人员,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免除在德缴纳“两 费”的证明 (一)申请人填写办理〈根据中德社会保险协定出具 的证明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式附后), 并加盖所在单位印章。申请表可从部社保中心领取或从 部社保中心网页下载,网址 进入后点 击“直属单位”、再点击“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申请人或代理人持填写后的申请表(一式三 份)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办机构在审 核参保人员的情况无误后,加盖印章。负责养老保险和失业 保险的经办机构若分设, 应分别核实盖章, 并各留存一份 申 请表备案。 4 (三)申请人或代理人将盖章后的申请表寄至部社 保中心。 (四) 对一、 二类首次申请人员, 部社保中心在收到 申 请表的 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向申请人寄出证明, 未签发证明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五)对第三类首次申请人员以及申请延长免除期限的 人员,部社保中心在收到申请表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结 果报送我部国际合作司;我部国际合作司复核后,通报德国 医疗保险国际联络处。我部国际合作司在接到德国医疗保险 国际联络处的决定通知后,安排部社保中心向申请人通知结 果并视情况出具证明。 (六)对第四类申请人员,视其情况分别按派遣人员、 子公司人员、无雇主人员申请程序分别办理。 (七)在德工作人员回国后超过 6 个月再次到德国工作 的,需按照第(五)条中申请延长免除期限的程序,重新办 理有关免除缴费申请手续。 (八)尚未参加当地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派出人员 填写申请表时,只须加盖负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印章, 但寄出 申请表 时应附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 。 三、对德方在华人员免缴“两费”的管理办法 5 (一)在协定生效后的 30 日内,德方在华工作人 员应向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由德方指定经办 机构签发的证明,征缴机构可免征社会保险费。 (二)凡不能出具证明的在华德国工作人员,征缴 机构应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协定的 规定,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以上规定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执行。各级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本 着如实、便捷的原则及时办理申请的有关手续,在审核时要 认真负责,防止欠费现象发生。各地在执行协定中如发 现问题,请及时向我部报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 2.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 协定参保义务规定的行政协议 3.办理根据中德社会保险协定出具的证明书申请表 4.根据中德社会保险协定出具的证明书(14) 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6 事项名称事项名称中德养老保险互免资格审核中德养老保险互免资格审核 办理机构办理机构 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 办理依据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定 必须具备的资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社会保险协 定范围规定的人员; 申请材料 1、中方在德人员办理〈根据中德社会保险协定出 具的证明书〉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 2、德方在中人员德方指定经办机构签发的根据中 德社会保险协定出具的证明书、护照。 办理时限30 个工作日 7 8

注意事项

本文(中德互免)为本站会员(sunhongz116)主动上传,蚂蚁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蚂蚁文库(发送邮件至230324036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网站客服QQ:2303240369

copyright@ 2017-2027 mayi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智慧蚂蚁网络

经营许可证号:ICP备2024020385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