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矿井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矿井火灾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火灾事故 1.2危害程度 1.2.1矿井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引起(瓦斯)煤尘爆 炸,产生火风压、产生再生火源,降低氧气含量,伤害井下人员。 1.2.2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产生 CO 有害气体,使人员中毒。 1.2.3引起瓦斯爆炸事故 1.3易发生地点 1.3.1综采工作面进风及回风巷 影响范围综采工作面、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及波及采区回风巷 适用工种采煤机司机、支架工、端头(尾)工、排水工、清煤 工、检修工、转载司机、皮带司机、瓦检员、安全员及其他跟班人员 1.3.2综采工作面 影响范围综采工作面、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及波及采区回风巷 适用工种采煤机司机、支架工、端头(尾)工、排水工、清煤 工、检修工、转载司机、皮带司机、瓦检员、安全员及其他跟班人员 1.3.3掘进工作面 影响范围掘进巷道内 适用工种综掘机司机、支护工、打眼工、清煤工、检修工、皮 带司机、瓦检员、安全员及其他跟班人员 1.3.4主要进回风大巷 影响范围采区 适用工种采区内所有人员 2应急工作职责 2.1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区队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 由全班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 织由带班队干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查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 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b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带班队干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 3应急处置 3.1预防措施 3.1.1内因火灾的预防 ⑴健全和完善矿井注氮及喷洒阻化剂防灭火系统, 当工作面回采 期间或回采结束时, 依据采空区自燃发火标志性气体监测情况进行采 空区注氮,同时采取喷洒阻化剂防灭火措施配合采空区注氮。 ⑵完善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井下有自燃 发火征兆的地点采样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⑶合理采掘布置,做到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 同时做 到一次性采全高,提高煤炭回收率,不留顶底煤,另外上、下隅角悬 顶面积不能超过 10m2,减少采空区漏风。 ⑷井下巷道或工作面出现高冒区或迎头冒顶, 巷道掘进过程中遇 顶板破碎带、地质构造带时,应提前做出预报,加强支护,推广使用 锚喷、锚网、锚索联合支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过程中对顶板的破 坏程度。 ⑸井下报废的溜煤眼和风眼必须进行永久性封闭和充填。 ⑹井下采区、 工作面设计时必须首先考虑满足通风设施合理位置 的需要,在选择确定风门、风窗、挡风墙等通风设施的位置时,尽可 能降低采空区等漏风压差,确保通风设施质量,减少漏风量。 ⑺井下回采工作面开采过程中要减少或不留煤柱, 不丢或少丢浮 煤,努力提高回采率,工作面开采结束45 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 区相连通的巷道中按照防灭火墙标准施工密闭墙。 3.1.2.外因火灾的预防 ⑴井下必须建立健全消防管路供水系统。 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 供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等地点必须设置 消防管路,皮带巷每隔 50 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其他巷道每隔 100 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⑵井下必须建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内材料、工具的品种和 数量应符合 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MT/T5016-1996) 等有关规定, 并由调度室定期检查、更换和登记。 ⑶井下爆破材料库、 机电设备硐室、 材料库、 油脂库、 皮带机头、 井底车场等易发火的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具体为 0.5m3砂箱、2 台灭火器、消防铁锹、羊镐、桶各一个。 ⑷井下机电硐室、皮带机头前后 20 米等地点必须用不燃性材料 支护。 ⑸井下电缆和机电设备等必须选用取得“MA”标志的矿用产品, 入井前要严格检验,使用中要定期进行检修、测试,确保运行可靠。 ⑹井下带式输送机安全保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 ⑺井下使用的各类油、脂必须装入相应的桶内并且盖严, 存放在 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内。 ⑻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专用工具箱 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工具箱内,并定期出 井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⑼井下严禁电氧焊作业,但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进 行电氧焊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 由集团公 司总工程师组织会审,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电氧焊。 ⑽井下搭建的临时操作间、休息室,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 ⑾井下严禁使用灯泡、电炉取暖,入井人员要做好验身制度,严 禁将明火、烟草带入井下。 ⑿矿井必须每年组织一次反风演习。 3.2事故发生后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2.1 发现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值班员声明是 事故电话, 并迅速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的性质、 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 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救灾指挥部总指挥、 副总指挥 汇报,让调度员按 “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通 知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迅速到调度室集合待命, 然后在救灾指挥部的 领导下,分工负责,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工作,各职能部门及队 组主要负责人要在指挥部的领导下, 组织好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救灾 工作。 3.2.2 迅速查明并及时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同时查清 火源、发生灾变原因、通风情况、灾区瓦斯情况、主要通风机工作情 况, 并采取措施, 防止火灾向有人员的巷道蔓延。 同时切断灾区电源, 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并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员。 3.2.3 当进风井口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立即视情况进行矿井反风 或关闭井口防火门,必要时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防止火灾气体及火 焰侵入井下;井筒中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采取风流短路、反风或 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措施, 防止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进入井下其它 用风地点。 3.2.4 当井底车场和躲避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进行反风 或使风流短路,确保火灾气体不侵入工作区。 3.2.5 回风井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方向,井下硐室 发生火灾时,应切断电源,关闭防火门。若无防火门,应采取挂风障 等措施控制入风,根据火源性质选用水、灭火器、沙子灭火。 3.2.6 倾斜进风巷道中发生火灾时,可视情况采取风流短路或局 部反风, 区域反风措施应防止火灾气体侵入采煤工作面等有人作业场 所;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应保持通风状态,根据现场瓦斯情况,必 要时可适当调整风量;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从 进风侧进行灭火;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 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置水幕,并将人员撤出。 3.2.7 当采区内直接灭火无效时,就采取隔断灭火法封闭火区。 需要矿山救护队在进、回风侧尽量靠近火源,缩小火区范围,采用灭 火器同时进行封闭作业,并争取同时结束,为了相互配合,两处必须 在安全用电地点安设电话联系。 采取隔断灭火法封闭火区时, 要指定 专人连续监测风流中瓦斯、煤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的浓度 和温度,以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安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