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库
换一换
首页 蚂蚁文库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

  • 资源ID:55658470       资源大小:235.41KB        全文页数:19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    下载费用:20积分 【人民币20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快捷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积分 【人民币20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   
验证码:   换一换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

3 附件 1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条 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 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展生态环 境监测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水文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气象监测,适 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生态环境监测,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 污染源监测。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是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为了实施生态环境 管理和决策,对各类生态环境要素及相关因子进行监视、测定、分 析,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以及预测其变化趋势的活动。 污染源监测,是指为掌握污染物排放来源、种类、浓度及其对 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对各类污染源进行监视、测定、分析的活 动,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称排污单位)开展的自行监测和生态环境主 4 管部门开展的执法监测等。 第四条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 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履 责、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生态环境监测格局。 第五条国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现代化生态环境 监测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支持保障, 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第六条生态环境监测应当坚持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 测,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提高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生态环境监测 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 第七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 工作。国务院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 建设、卫生健康、林业和草原、气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 照职责分工,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监 测监督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 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监测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 国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并组织实施。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 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监测规划 并组织实施。 5 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应当包括发展目标、主要任务、监测网络建 设、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九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国 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地方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组织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应当符合生态环境监测规划的要求, 遵 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共建共享的原则,坚持全面设点、全国联 网。 第十条国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料汇交和集成共享 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的管理、开发、共享与应用。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生态环境监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 发和应用,促进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技术 人才培养,提高生态环境监测科学技术水平。 对在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第十二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国家生态环境质 量监测站(点)设置,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设立、 调整和撤销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 。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规划本级地方生态环境质 量监测站(点)设置,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设立、调 6 整和撤销本级地方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 (点)的建设和运行提供必需的土地、水、电、网络、交通等保障, 并按照生态环境监测规范确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保护或 者影响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毁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 及其设备,不得在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保护或者影响范围 内从事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及其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第十三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 开展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 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第十四条从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的单位和个人对在工作中知 悉的取样时间、地点、方式,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泄露或者向他 人提供。 第十五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生态 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定期发布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其他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中涉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内容的,应当 与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协商一致,或者采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 一发布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7 第三章污染源监测 第十六条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对所排放的污染物开展自行监 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5 年。 第十七条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可以采用手工监测、自动 监测或者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际采取的方式 应当与排污许可证载明内容保持一致。 重点排污单位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安装、 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以下简称自动监测设备) ,并 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鼓励其他排污单位安装、使 用、维护自动监测设备。 第十八条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发现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应当及 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或者 减轻污染。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许可排 放浓度的,应当要求排污单位提供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进行核 查,必要时可以组织开展现场监测。 第十九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在全国排污 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自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监测数据等。 第二十条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获取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环境保护税、生态环境统计等的污染物排放量 计算依据。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污染源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 8 据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监测数据不一致 的,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收集的监测数据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第四章监测数据质量保障 第二十一条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应当符合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 标准要求。 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和标准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监 督实施。 第二十二条生态环境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校准、比对,保证量值准确。 排污单位发现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的,应当及时报告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并进行检查、修复。 第二十三条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排污单位和排污许可重 点管理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点位、监测站房应当配置能够获取主要 监测活动过程和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的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联网。视频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 年。 第二十四条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开展自行监测 的排污单位应当建立

注意事项

本文(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为本站会员(徐凤年嘿嘿哈哈)主动上传,蚂蚁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蚂蚁文库(发送邮件至230324036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网站客服QQ:2303240369

copyright@ 2017-2027 mayi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智慧蚂蚁网络

经营许可证号:ICP备2024020385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