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文库
换一换
首页 蚂蚁文库 > 资源分类 > PDF文档下载
 

产品质量违法行政处罚依据

  • 资源ID:55628937       资源大小:351.29KB        全文页数:46页
  • 资源格式: PDF        下载权限:游客/注册会员    下载费用:10积分 【人民币10元】
快捷注册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快捷登录 QQ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积分 【人民币10元】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   
验证码:   换一换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既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产品质量违法行政处罚依据

1、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质量等级、产品标准 号、 “辐照食品“ (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字样、 标注内容不符合标准、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罚款 法律依据;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三条“预包 装食品标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 停止生产、销售,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以 该批食品货值的金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㈠食品标签应当标注而未标注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辐 照食品”(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字样任何一 项的; ㈡食品标签标注的项目内容完全,但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 标准规定的四条基本原则的; ㈢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中的六条基本要求 之一的。” 2、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分装)者的名 称和地址、生产(分装)日期、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 质期或者保存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原汁量、保质期、产 品类型等,标注不符合规定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通报批评、罚款 法律依据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第四条预包装 食品标签有下情况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可通报批评;逾期不改 正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 款或者处以该批食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五的罚款; ㈠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净含量及固形含量、生产(分装) 者的名称的地址、生产(分装)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 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存期任何一项的; ㈡特殊营养食品标签缺少食品名称、配料表、热量、营养素、 净含量、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保存期、食 用方法任何一项的; ㈢饮料酒食品标签缺少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净含量、生 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末标注的原汁量、 保质期、产品类型或者糖度任何一项的; ㈣进入流通领域的进口包装食品标签缺少中文的食品名称、 净含量,原产国或者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名,生产(分 装)日期,以及应当标注而未标注的配料表、保质期或者保质期 任何一项的。 3、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 售的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相应证、照 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 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 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条对生产者专门用于生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 条所列的产品或者以假充真的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 具,应当予以没收”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九十二条“生产和在生产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及相关 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 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 品生产许可证。” 4、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罚 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 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 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 者冒用质量认证标志、节能认证等标志的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 得、责令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 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 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 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 二十七条规定,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 认证标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 责令公开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的罚款。”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 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 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 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 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 检验、检疫结果的;” ④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伪造、冒用、 隐匿能源效率标识以及利用能源效率标识做虚假宣传,误道消 费者的,由地方质检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 罚。” 6、产品或产品包装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 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 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 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 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臵清晰地标明生产日 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 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十四条 “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 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 (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 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7、拒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 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业整顿,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六条“拒 绝接受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8、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 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 假生产技术的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一条“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 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

注意事项

本文(产品质量违法行政处罚依据)为本站会员(zxj412342)主动上传,蚂蚁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蚂蚁文库(发送邮件至230324036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网站客服QQ:2303240369

copyright@ 2017-2027 mayi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智慧蚂蚁网络

经营许可证号:ICP备2024020385号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