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设备事故管理标准
设备事故管理标准设备事故管理标准 一、目的和范围一、目的和范围 1、为了提高生产工序及设备的有效作业率,杜绝重大、特大及重复 性设备事故,减少一般设备事故,逐步实现零故障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正式投入生产的设备。 二、设备事故的定义和分类二、设备事故的定义和分类 1、凡是正式投用的设备,在生产使用过程,由于设备原因造成生产突 然中断者,称为设备故障或事故。 2、设备事故分类设备事故按影响生产时间和损失大小分为特大设 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一般设备事故、微小设备事故和设备故障。 2.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设备事故 (1)设备发生事故,造成动力中断或联动机组生产系统停产 72h 及以上者; (2)设备损坏严重,修复费用在 100 万元及以上者。 2.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发生事故,造成生产系统停产24h 以上 72h 以下者; (2)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 50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者; 2.3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发生事故,造成生产系统停产4h 以上 24h 以下者; (2)事故设备修复费用在 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者; 2.4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微小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修复费用在 0.5 元万以上,5 万元以下者; 2生产系统停产 2h 以上,4h 以下者。 2.5 设备故障 凡造成设备损坏, 但设备修复费用和停机时间低于微小 设备事故者,皆称为设备故障。 3、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3.1 生产过程中设各安全装置正常动作 ,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 成其它设备损坏,对生产造成的影响; 3.2 生产过程中正常消耗件或生产工具的损坏 ,使生产中断所造成的影 响; 3由于能源供应或外供冷却水供应突然中断而造成的生产中断或设备 损坏所造成的影响 ; 4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生产中断、及设备损坏,或者导致产品质量 发生波动。 三、设备事故处理三、设备事故处理 1、事故汇报及抢修 1.1 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如切断电源等防 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汇报班组长,通过调度系统根据事故情 况,逐级上报车间、生产中心、装备能源部。微小、一般、重大、特大设 2 备事故立即汇报至装备能源部, 装备能源部初步核实后, 及时上报集团运 行管理部; 设备故障 2 小时内汇报装备能源部。 得到通知的负责人及时组 织相关人员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紧急处理。 1.2 设备故障、微小设备事故由生产中心、部门或车间组织相关人员 进行抢修;生产中心、部门或车间人员、机具、物资等条件不足时,装备 能源部迅速组织各方面力量参与事故抢修处理。 1.3 一般设备事故及重大设备事故由装备能源部组织进行抢修处理, 公司各部门或车间要给予积极配合。 1.4 特大设备事故首先由装备能源部第一时间组织公司内部力量进 行事故抢修,特别情况下,经由公司总经理同意,申请社会外援力量参与 事故抢修处理。 1.5 参加抢修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服从统一指挥, 积极抢修, 不得推诿, 对抢修不力,使事故一步扩大的责任者,应与事故责任者一并追究责任, 严加处理。 1.6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 备发生设备事故时, 参照上述原则, 按专业特种设备管理标准要求组织进 行抢修处理。 2、事故调查分析 包括查清事故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事故原因、确定事 故性质、提出对责任者的初步处理意见。 3 2.1 凡设备事故,都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即 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事故的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责任 人和相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认真总结 事故教训,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复事故。 2.2 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并主持 召开事故分析会,集团运营管理部填写事故报告单送集团高管审核后备 案。 2.3 一般设备事故由集团运营管理部与事故单位共同组织调查, 召开 事故分析会, 填写事故报告单, 经事故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后交集团运营管 理部备案。 2.4 微小事故由装备能源部组织调查,召开事故分析会,填写事故报 告单,分管副总签字上报集团运营管理部备案。 2.5 设备故障(包括电机烧毁事故)由生产中心、部门或车间组织调 查分析, 必要时装备能源部及其它专业部门派人参加, 但电气车间技术人 员必须派人参加电机烧毁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填写事故报告单,部门经理 签字 5 日内上报装备能源部备案。 2.5 电气、自控专业设备或系统内部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调查 参照上述规定进行抢修、 调查和处理。 但电气车间和自控车间应分别组织 对专业设备事故内部原因调查、分析,5 日内上报专项事故分析报告。 3、事故原因分类 4 3.1 使用操作不当; 3.2 维护不周; 3.3 设备失修; 3.4 安装、检修质量不佳; 3.5 材料、备件质量不良; 3.6 设计不合理,制造有缺陷; 3.7 破坏性事故; 3.8 其它原因; 4、设备事故防范措施 4.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它一般操作人员需经主管 专业部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4.2 严格执行点检制度、岗位责任制和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 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 4.3 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和计划检修,及时消除设备隐患,使设备经常 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4 对主要设备要重点管理,做好在线或定期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 做到正确掌握设备技术状况。 4.5 定期检测、试验机电设备保护装置及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和防 火、防爆、防雷等设施。 4.6 加强特种设备管理,定期检测、试验,操作人员要定期培训,持 5 证上岗,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4.7 定期开展设备查隐患、 无事故安全运行等活动, 组织反事故演习, 增强员工处理设备事故的应变能力。 4.8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对发生事故频繁的设备应进行专题数理统计 分析,摸清事故发生规律,找出设备在使用、管理和设备本身存在的薄弱 环节,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设备事故统计和上报四、设备事故统计和上报 1、各单位必须健全故障记录台账、事故记录等原始资料,要定期整理 纳入设备技术档案。 2、事故统计 2.1 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 一般按每发生一次计算一次, 如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 复开机还未到正常生产时, 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 则后一事故应视前一 事故的继续,只记事故一次,事故时间和事故损失费则要累计计算。 2.2 事故时间 (1)指设备从发生事故停机开始,到事故排除完毕具备恢复生产条 件为止所经历时间,炉类设备事故应加上烘炉时间。 (2)影响生产时间,如果是有备用机组的设备,其影响时间为设备 从发生事故停机开始到备用设备开机止所经历的时间。 2.3 设备事故损失费 6 设备事故损失包括设备修复费、减产损失费和其它损失费。 (1)设备修复费修复设备所需的材料、备件不包括事故修复中随 同更换的正常磨损件、人工及附加费等。若设备损坏以致报废,则按固 定资产净值计算。 (2)减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