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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类英文翻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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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类英文翻译规范

海市地方标准海市地方标准 DB31/T 457.3-2009DB31/T 457.3-2009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 3 部分交通 Guidelines for English Translations in Public PlacesGuidelines for English Translations in Public Places Part III - Public TransportationPart III - Public Transportation 2009-09-14 发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9-10-01 实施 前言 为规范本市公共场所的英文译写,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推动上海国际化进程,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上海市人 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场所英文译名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基本规则 以及国家和上海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标准。 DB 31/T 457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分为十个部分 第 1 部分通则; 第 2 部分实体名称; 第 3 部分交通; 第 4 部分旅游; 第 5 部分文化体育; 第 6 部分教育; 第 7 部分金融; 第 8 部分医疗卫生; 第 9 部分邮政电信; 第 10 部分商业服务业。 本部分为 DB 31/T 457 的第 3 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本部分起草人潘文国、姚锦清、朱榄叶、周洪钧、朱永生、张日培、林元彪、戴文超。 本部分于 2009 年 9 月首次发布。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第 3 部分交通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交通行业英文译写的术语和定义、翻译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交通枢纽等实体名称、交通基础设施及功能信息、警示和提示信息的英文译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17733 地名 标志 GB/T 16159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DB31/T 457.1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 1 部分通则 DB31/T 457.2 公共场所英文译写规范 第 2 部分实体名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公共交通 Public Transportation 指向公众开放、提供客运服务的交通运输系统,包括航空客运、铁路客运、轨道交通客运、汽车客 运和轮船客运。 3.2 交通枢纽 Transportation Hub 指公共交通系统中多种运输方式的交叉与衔接之处,共同办理客、货的中转、发送、到达所需的多 种运输设施的综合体。 3.3 交通基础设施 Transportation Infrastructure 为公共交通营运设置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安全保障设施,以及其他为乘客提供便利的设施和设备。 4翻译方法和要求 4.1实体名称 4.1.1本部分实体名称指公共交通枢纽名称。 4.1.2实体名称构成成分的分析方法及译写方法,应符合 DB31/T 457.2 的相关要求。 4.1.3实体名称的属性名、通名 实体名称的属性名、通名的译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4.1.3.1机场译作 Airport;空中交通枢纽译作 Air Traffic Hub。 4.1.3.2火车站译作 Railway Station。 4.1.3.3大型港口译作 Port;客运码头、轮渡站译作 Passenger Ferry Terminal 或 Pier;货 运码头译作 Wharf;装卸码头(站)译作 Loading/Unloading Dock。 4.1.3.4公共交通枢纽译作 Public Transportation Hub 或 Public Transportation Junction。 4.1.3.5具有枢纽作用的公交起点站、终点站译作 Bus Terminal。长途汽车客运总站译作 Coach Terminal 或 Long-Distance Bus Terminal。 4.1.3.6轨道交通枢纽译作 Interchange。 4.1.3.7轮船客运站译作 Passenger Terminal。 4.1.3.8具有集散作用的交通枢纽、站点可译作Center。汽车客运集散枢纽译作Bus Center,如 上海旅游集散中心 Shanghai Tourist Bus Center。轮船客运集散枢纽译作 Passenger Center,如上海 港吴淞客运中心 Shanghai Port Wusong Passenger Center。 4.1.4其他现用的成熟译名宜沿用附录 A 的英文译写。如上海港国际客运站 Shanghai Port International Cruise Terminal。 4.2设施及功能信息 4.2.1交通工具、客运方式指示设施 4.2.1.1飞机译作 Airplane;航空客运译作 Air Transportation。 4.2.1.2火车译作 Train;铁路(客运)译作 Railway;城际铁路译作 Intercity Railway。 4.2.1.3轮船译作 Ship;轮渡客运译作 Ferry。 4.2.1.4公共汽车译作 Bus。快速公交译作 BRTBus Rapid Transit。定点班车、机场内的摆渡 汽车等译作 Shuttle Bus。机场通往市区的公共汽车译作 Airport Bus。 4.2.1.5长途汽车译作 Long-Distance Bus 或 Coach。 4.2.1.6轨道交通(地铁、轻轨)译作 Metro。 4.2.1.7磁浮列车译作 Maglev 或 Maglev Train。 4.2.1.8出租车译作 Taxi。 4.2.1.9私家车换乘公交译作 PRPark and Ride。 4.2.2站点指示设施 4.2.2.1公共汽车站译作 Stop,如前方有公共汽车站 Bus Stop Ahead。实指某一具体站点时, “站”一般不需译出,如徐家汇站到了 We are arriving at Xujiahui。 4.2.2.2轨道交通车站译作 Station,如列车前方到站 The Next Station。实指某一具体站点 时,“站”一般不需译出。 4.2.2.3出租车扬招点译作 Taxi Stand。 4.2.3交通线路指示设施 4.2.3.1公交线路译作 Bus Route。 指称具体公交线路时 Route 可不译出, 直接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如公交 63 路 Bus 63。 4.2.3.2轨道交通线路译作 Line,具体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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