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20-2035
阳谷县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20-2035)文本 阳谷县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编制目的编制目的 为落实国家、 省、 市相关殡葬改革的部署要求, 依据国务院 殡葬管理办法 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 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和 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 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民〔2018〕86 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深化殡葬改 革,加强殡葬管理,推行绿色殡葬,实现墓地公益化发展。结合阳谷县实际,编 制阳谷县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20-2035)。 第二条第二条规划范围与对象规划范围与对象 规划范围为整个阳谷县所辖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为 1065.73 平方公里, 包 括 3 个街道,14 个镇、1 个乡,即博济桥街道、侨润街道、狮子楼街道、阎楼镇、 阿城镇、安乐镇、七级镇、石佛镇、郭屯镇、定水镇、西湖镇、李台镇、寿张镇、 十五里园镇、张秋镇、高庙王镇、金斗营镇和大布乡。 本规划的对象为公益性公墓, 是为全县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非营利性 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 第三条第三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0-2035 年,近期为 2020-2025 年,远期为 2026-2035 年。 第四条第四条规划依据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1997 年 7 月 2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令第 225 号发布)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 的意见(2014 年第 1 号) 4.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16)21 号 5.民政部、 中央文明办等 16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 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 号) 第 1 页 阳谷县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20-2035)文本 6.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03 号(1999 年 7 月 21 日) 7.关于加强全省公墓建设的意见山东省民政厅办公室(鲁民〔2014〕 85 号) 8.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山东省民政厅办公室(鲁民〔2018〕32 号) 9.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民 〔2018〕86 号) 10.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 作方案鲁民函〔2019〕144 号 11.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鲁厅字〔2019〕 75 号) 12.聊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 (聊办字〔2020〕1 号) 13.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182-2017) 14.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397-2016) 15.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年版) 16.阳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17.阳谷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 年) 1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划编制成果 第五条第五条规划原则规划原则 11 适度前瞻,长效发展适度前瞻,长效发展 紧密结合殡葬改革的重点发展方向,处理好规划的前瞻性与可操作性关系。 22 节约集约,合理布局节约集约,合理布局 合理引导,逐步过渡,将由传统墓穴葬为主的葬式演进为节地生态安葬,采 取骨灰堂、树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等各类节地葬式,加强现有殡葬设施的 复合利用,节约集约用地。 公益性公墓的空间布局应与国土空间布局规划相适应,适当考虑服务半径, 交通可达性等。 33 统筹平衡,差异配置统筹平衡,差异配置 第 2 页 阳谷县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20-2035)文本 在全县相对均衡提供服务设施的基础上,因地制宜, 不同区位和不同类型采 用差异性设施配置引导要求。 44 整合资源,存量挖潜整合资源,存量挖潜 从实际出发,对现有设施存量用地进行挖潜、整合,充分挖掘现有殡葬设施 的潜力,提高现有殡葬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55 多规融合,便于实施多规融合,便于实施 与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阳谷县县城总体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及正在 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等做好衔接,做到多规融合,便于土地落实,利于实施。 第六条第六条规划目标规划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践行新发展理念,建立覆盖整个阳谷城乡居 民的现代公益性公墓服务体系,城乡居民的骨灰安放需求得到有效保障,构建完 善的公益性惠民殡葬服务体系。 引导节地生态葬, 形成绿色殡葬移风易俗新风尚。 第七条第七条规划指标规划指标 至 2035 年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比例不低于 65,其中近期至 2025 年公 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比例不低于 55。 第二章第二章 规划公墓需求预测规划公墓需求预测 第八条第八条死亡人口预测死亡人口预测 近期至 2025 年死亡人口预测,通过阳谷县近十年死亡人数可大致估算,阳 谷县年均死亡人数近期以5000人计算, 则至2025年阳谷县死亡总数约3.0万人。 远期年均死亡人数以 5800 人计,则至 2035 年阳谷县死亡总人数为 8.8 万人。 第九条第九条需求总量预测需求总量预测 根据公墓需求预测,需以 20 年为一个使用周期来进行测算的原则,新增骨 灰安置总量为 11.12 万个。 2035 年需要散坟迁移的的墓穴数量约 12.5 万个,其中近期散坟迁移数量 5 万个。 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至 2035 年总安置量在总需求的基础上,预留 10 第 3 页 阳谷县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20-2035)文本 的弹性控制量。综上分析,规划骨灰安置总量为 26 万个。 第十条第十条公墓设施占地标准公墓设施占地标准 1 卧碑墓穴占地标准 根据山东省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方案鲁民函〔2019〕144 号中 规定每亩单墓穴位不低于 400 个或双墓穴位不低于 200 个标准规划。 2 骨灰堂占地标准 规划骨灰堂每个格位均占地约 0.5 平方米。 3 其他节地葬占地标准 其他节地葬主要包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规划确定平均每穴占地约1.5 平方米。 4 公益性公墓占地标准 根据公墓和骨灰寄存建筑设计规范(JGJT397-2016)和山东省建设用 地控制标准(2019 年版)中相关规定,一、二类公墓在满足公墓配置的各类 空间外,还宜包括前区广场、公祭活动区、中心绿地和展示区。具体各类公墓占 地标准详见下表。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用地规模用地规模 远期至 2035 年, 规划预测骨灰安置总量为 26 万个, 按照墓穴安葬 (卧碑葬) 所占比例 35,节地生态安葬所占比例 65,其中骨灰堂占 63,树葬、草坪葬 等其他节地生态葬占 2,进行综合计算,共需约 31.02 公顷。 第 4 页 阳谷县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2020-2035)文本 第三章第三章 公墓布局规划公墓布局规划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规划布局与选址原则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