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基础现场施工方法
一、编制说明 为保证贵州册亨大顶柱 40MW 风电场工程设备安装及集电线路安装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目标的完成,特编制本施工方案,指导本工程在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编制依据 1、根据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院线路结构施工图图号 ZJ-N00741S-T3201 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GB/T50326-2017)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6、110~750kV 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14) 7、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贵州省册亨大顶柱风电场 40MW 项目设备安装及集电线路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9、线路经过地区的调查资料及地方法规等 三、工程概况 贵州册亨大顶柱40MW 风电场工程新建A、 B共两回 35KV架空线路分别连接风电场内风机, 并最终送至 110KV 升压站。其中 A 线主线路径长度约 7.612km,其中架空路径 7.505km, AN9-AN10 电缆钻越 35KV 线路路径长度约 0.107km。B 线主线路径长度约 3.799km,其中架空 路径 3.614km,BN3-BN4 电缆钻越 35KV 线路路径长度约 0.097km,BN12-BN13 电缆钻越 35KV 电缆长度 0.088km,全线共约 11.411km,其中架空路径约 11.119km,电缆路径 0.292km。 同时随架空线路架设 24 芯 ADSS 光缆一根,其线路长度为 11.411km。 根据本工程风电场风机位置关系及电气主接线的要求,其接线方式如下 A 线 F01F02F03F04F05F06F07F08F09F10升压站 B 线 F18F17F16F15F14F13F12F11升压站 导线型号JL∕GIA185∕30、JL∕GIA120∕25 型钢芯铝绞线 地线型号GJ50 钢绞线 绝缘子采用防污型瓷绝缘子,耐张串采用10 片 U70OPB∕146D,防污染型绝缘子双联单串 连接。每片爬电距离≧450mm,满足Ⅲ级污染区绝缘要求。 悬垂绝缘子串和跳线串采用防污型瓷绝缘子,其型号为U70BP∕146D,以单串的形式进行 连接,每串采用 4 片绝缘子,满足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的规定。 精品 doc 杆型数量,本期共 49 基铁塔,其中直线塔 8 基、耐张塔 41 基。 铁塔接地体采用Φ12 镀锌接地圆钢。 JL∕GIA185∕30 导线采用 FD-4,JL∕GIA120∕25 导线采用 FD-3 防振锤防振,避雷 线采用 FC-50 防振锤防振。铁塔接地装置采用方环加射线型,埋设深度为岩石处0.3m 以下、 耕地 0.8m 以下、其余 0.6m 以下。 四、作业顺序、方法及要求 4.1、线路复测 4.1.1 对所使用的 GPS 全站仪、钢卷尺、标尺等测量工具,须在有效使用期内,并且必 须进行校正,符合精度要求方可使用,全站仪最小读数不大于 1′。依据设计平断面图及杆 塔明细表,核对现场桩位是否与设计图纸提供的数椐相符(档距、高差、转角、跨越等)。 4.1.2 各施工段复测时应向相邻段延伸 2-3 个桩位,并互相协调,直至线路贯通并与设 计图纸相符,对遗失桩应按要求进行补钉,复测完成后,应及时填写复测记录和复测分坑关 键工序把关卡中的复测记录项目。 4.2、基础分坑 4.2.1 本工程根据塔位的具体地形配置了不同长度的接腿,因此在基础施工分坑时,必 须核实塔位中心桩及地形是否正确,各塔位的A、B、C、D 四个塔腿与中心桩的高差是否符合 铁塔及基础明细表中所标注的数据。 4.2.2 分坑放样时,以基础中心桩为准,以基坑底与中心桩高差控制各个洞深。同时考 虑基础浇制成型后基础表面露出地面高度满足设计要求,不能形成凹进地面现象。校核基础 保护范围及基础高低腿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不够时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及设计。 4.2.3 铁塔基础施工应保留原设计中心桩,以便恢复中心桩和作为施工质量检查用,施 工过程中无法保留的塔位中心桩,挖除前必须在平基影响范围以外的前、后、左、右方向钉 出牢固的辅助桩,将塔位中心桩引出,并作好记录。铁塔及明细表及分坑浇制资料中所有高 差均为相对中心桩而言,即中心桩处地面标高为0.00m。 4.3、土石方工程 4.3.1 开挖前必须核对铁塔及基础明细表上数据是否与分坑资料上一致。检查塔位桩, 控制桩是否完好,转角方向、中心桩位置、上拔下压基础布置是否正确。 各种基础型式开挖尺寸和深度详见分坑浇制图。 4.3.2 基础开挖时,如遇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基础埋深不够、边坡保护不够、等), 或有溶洞、岩石裂缝、墓穴、滑坡等,应及时通知项目部,以便报监理及设计单位处理。 精品 doc 4.3.3 基坑开挖不得超深,一般情况下基坑不要一次挖到设计埋深,应预留200mm,在浇 制混凝土时才挖至设计深度,如出现基坑超深不得用土回填,超深部分必须采取铺石灌浆处 理,严禁在浮土上浇制基础。 4.3.4 基础土石方开挖时,须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慎重进行,不可贸然开方;对于降基量较小 的基础,可与基坑开挖同时完成。在施工基面的开凿过程中,凡超过 2 米高的后边坡均须采 取分级放坡,严禁形成直陡坡。 4.3.5 挖完后必须用经纬仪、塔尺,按基础坑深值进行操平、找正,并检查、验收各部 尺寸,坑深操平时,塔尺分别立于中心及四角,测点不少于五处。 4.4、基础浇制 4.4.1 混凝土原材料选用铁塔基础浇筑标号为保护帽、垫层 C15、立柱 C25. A.水泥的特性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定,并出自建设单位指定的生产厂家。每批水泥必须 有出厂日期及出厂证明。不同厂家、不同标号、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在同一腿中混合使用, 但可在同一基基础中使用,若在同一基(不同腿)中使用,必须分别制作试件,并作好记录。 B.砂、石必须符合要求,碎石粒径为2-4cm,中砂平均粒径0.35-0.5mm,粗砂平均粒径大 于 0.5mm。砂、石、水泥运至施工现场后,必须妥善保管,并在地面上铺彩条布,保持砂、石 的干净,不能有泥巴、草屑、木块等杂物。必须切实做好水泥的防潮工作,水泥应整齐堆放 在特制的长木板上,并做到下垫上盖,木板离地面 0.2-0.3 米,并在四周开挖排水沟。 C.浇制混凝土及养护宜用饮用水,在无饮用水时可用河溪水或清洁的池塘水,水中不得 含有油脂或有害化合物。 D.砂、石、水泥、配合比均应经过有国家计量合格证的检验单位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 同品牌、同标号、同编号的水泥每 200t 送检一次,不足者也为一批,砂、石每 400m3送检一 次。 E.钢材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复检报告以每 60t 为一批,钢质和相应规格必须与设 计图纸相符,并出自建设单位指定的生产厂家。 4.4.2 钢筋制作 A.制作前应核查钢材材质、加工长度、数量;熟悉加工图纸 ,钢筋制作应按设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