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昭平县中医院院感科昭平县中医院院感科 central sterile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supply department ,CSSD 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 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 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 CSSD 和 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 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 准。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 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 GB/T 5750.5生 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 19633最终灭 菌医疗器械的包装WS 310.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1 部分 WS 310.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 3 部分 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洗 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 流程包括冲洗、洗 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1.1 冲洗 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 1 清 物的过程。 3.1.2 洗涤 washing 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 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3.1.3 漂洗 rinsing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 留物的过程。 3.1.4 终末漂洗 end rinsing用软洗、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 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处理的过程。 3.2 超声波清洗器 ultrasonic cleaner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 “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3.3 清洗消毒器 washer-disinfector 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3.4 闭合 closure 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折 叠 3.5 密封 sealing 包装层间链接的结果。 注 剂或热熔法。 3.6 闭合完好性 closure integrity 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 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3.7 包装完好性 package integrity 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3.8 植入物 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 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 生理存在的体腔中30d 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3.9 湿热消毒 moist heat disinfection 利用湿热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或 凝固酶失去活性 巴斯德消毒法和低温蒸汽消毒法。 2 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4.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被朊毒体、气性 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 器具的物品应 按照本标准第 6 章要求进行处理。 4.2 应根据 WS 310.1 的规定 4.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310.3 的规定。 4.4 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4.5 应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进行清洗、 消毒、灭菌CSSD 不同区域 人员防护着装要求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4.6 设备、药械及耗材应符合国务院卫生执行部门的有关规定 操作与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5.1 回收 5.1.1 使用者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物 品分开放置 CSSD 集中回收处理 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 CSSD 单独回收处理。 5.1.2 不应在诊疗场所对污染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进行清点 5.1.3 回收工具每次使用后应清 洗、消毒 5.2 分类 5.2.1 应在 CSSD 的去污区进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 3 清点、核查。 5.2.2 应根据器械物品材质、精密程度等进行分类处理。 5.3 清洗 5.3.1 清洗方法包括机械清洗、手工清洗。 5.3.2 机器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手工清洗适用于精 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5.3.3 清洗步骤包括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清洗操作及注意 事项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 5.3.4 精密器械的清洗 册。 5.4 消毒 5.4.1 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处理。方法首选机械热 力消毒75乙醇、 酸性氧化电位水或取得国务院卫生行政 部门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药械进行消毒。 5.4.2 湿热消毒方法的温度、时间应参照表 1 的要求。消毒后直接使 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或A0值≥3000 1min 应≥90℃5min, 90℃ A0 值≥600.表 1 湿热消毒 的温度与时间 温度 消毒时间 温度 消毒时间 90℃ ≥1min 75℃ ≥30min 80℃ ≥10min 70℃ ≥100min 5.4.3 酸性氧化电位水的应用附录 C。 5.5 干燥 4 5.5.1 宜首选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 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 燥温度70℃90℃65℃ 75℃。 5.5.2 无干燥设备的及不耐热器械、 器具和物品使用消毒的低纤维絮 擦布进行干燥处理。 5.5.3 穿刺针、手术吸引头等管腔类器械、应使用压力气枪或 95 乙醇进行干燥处理。 5.5.4 不应使用自然干燥方法进行干燥。 5.6 器械检查与保养 5.6.1 应采用目测或使用带光源放大镜对干燥后的每件器械、 器具和 物品进行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处应光洁 5.6.2 清洗质量不合格的 维修或报废。 5.6.3 带电源器械应进行绝缘性能等安全性检查。 5.6.4 应使用润滑剂进行器械保养。 不应使用石蜡油等非水溶性的产 品作为润滑剂。 5.7 包装 5.7.1 包括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识等步骤。器械与敷料应分室 包装。 5.7.2 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的技术规程或图示 5.7.3 手术器械应摆放在篮筐或有孔的盘中进行配套包装。 5 5.7.4 盘、盆、碗等器皿 5.7.5 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 有盖器皿应开盖 5.7.6 灭菌包重量要求 不宜超过 5 公斤。 5.7.7 灭菌包体积要求 cm25cm 50cm. 5.7.8 包装方法及材料 灭菌包装材料应符合 GB/T 19633 的要求。开放式的储槽不应用于 菌器不宜超过 30cm30 30cm30 cm 7 公斤 无破损。 其清洗消毒应符合本标准 5.3、5.4 的流程。 灭菌物品包装分为闭合式包装和密封式包装。 手术器械采用闭合式 2 层包装材料分 2 次包装。 包装的器械。 5.7.9 封包要求 包外应设有灭菌化学指示物。 高度危险性物品灭菌包内还应放置包 6 闭合式包装应使用专 纸塑袋、纸袋等密封包装其密封宽度应≥6mm 袋封口处≥2.5cm。 医用热封机在每日使用前应检查参数的准确性和闭合完好性。 灭菌物品包装的标识应注明物品名称、 包装者等内容。灭菌前注明 灭菌器编号、灭菌批次、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标识应具有追溯性。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