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精)
吉林省中小学老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教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老师系列中、高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吉人联字 [2004]6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事局、教化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人 事干部处 现将吉林省中小学老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 行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执行。 附吉林省中小老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一般中小学校、 职业中学、 特别教化学校、 工读学校、 成人中等教化学校、老师进修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电化教化、校 外教化和其它教化机构中从事教化教学工作, 评审中学一级、 小学高级、 中学高级等专业技术资格的老师。 其次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贯彻党的教化方针, 忠诚人民教 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任现职期间考核 合格以上。 第三条 学历、资格条件 一、 评审中学一级、 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相应的老师资格, 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受 聘中学二级、小学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年以上。 二高校本科毕业 5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老师、小学一级老师 专业技术资格, 受聘中学二级老师、 小学一级老师专业技术职务 4年以 上。 三在中学任教, 1993年底以前高校专科毕业且现在已取得大 学本科学历, 取得中学二级老师专业技术资格后, 受聘中学二级老师专 业技术职务 4年以上。在初中、小学任教,高校专科毕业 7年以上, 取得中学二级老师、 小学一级老师专业技术资格后, 受聘中学二级老师、 小学一级老师专业技术职务 4年以上。 四中等师范学校毕业 9年以上,在小学任教,取得小学一级教 师专业技术资格后,受聘小学一级老师专业技术职务 5年以上。 二、 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有相应的老师资格, 还须具备 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学一级老师资格后,受聘中学老师职 务 1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 6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老师资格后, 受聘中学一级老师职务 4年以上。 二高校本科毕业 10年以上;或高校专科毕业 20年以上;或中 专毕业 25年以上且现在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学一级老师资格 后,受聘中学一级老师 5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老师申报中学高级老师职务,高校本科毕业 10年以上或高校专科毕业 20年以上或中师 幼师 毕业从事小学 幼 儿园教化教学工作 25年以上,取得小学高级老师资格后,受聘小学 高级老师职务 5年以上。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实力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 下列条件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学问和专业技能。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化教学任务,能娴熟担当 1门以上课程的 教学工作。备课仔细,教案完整,教学阅历比较丰富。 三贯彻教学大纲要求,独立驾驭所教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教 学方法,正确传授学问和技能。 四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化教学活动;指导青年老师的教化教 学工作;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学问和必备的 专业技能,教化教学水平高、实力强、教学基本功深厚扎实,教学阅历 丰富,具备现代教化教学技术的整合实力,教学成果优秀。 二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化教学任务,能娴熟担当 1门以上课程的 全部教学工作,满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 老师及兼职从事校办产业并取得突出成果的老师, 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 本学校专业课老师标准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三仔细贯彻学科课程标准,明确学科教学目的任务,娴熟驾驭 教学原则、内容、方法和手段,并能很好地运用于教学之中。 四 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老师业务培训或传授教化教学阅历活动, 培育和指导青年老师开展教化教学教研活动, 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科研 课题探讨并取得确定的成果。 第五条 学术技术成果条件 一、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 以下条件之一 一主动参与各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教研文章在县级以 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沟通 1次并获得好评; 或乡镇级 以下学校老师在乡镇教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进行书面沟通 2次并获得好评。 二参与乡镇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观摩教学课 1次以上, 获得好评; 或在乡镇以上教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 1次以上。 三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教化教学论文 1篇。 四受聘参与县以上教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进修教材、 活动课教材、 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 编写的教材在县范围内推广运用 或正式出版。 五参与教化教学探讨和教改试验,或结合教学实际,参与本地 经济、教化社会调查,写出有确定价值的科研报告或调查报告,受到乡 镇以上主管部门的确定和推广。 六获县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七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老师,本人在教化、文化、体育 部门主办的县级汇演、汇展或竞赛中获奖 1次。 八能结合教学特点,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 效果,受县以上教研部门的确定。 九在农村连续任教 15年以上的骨干老师。 二、评审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以下条件 之一 一参与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 1次,并 获得较好的效果; 或在县级及以上教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 一等奖 1次;或获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 1次。 二因教化教学工作突出,获市州级及以上优秀老师,学科带头 人、骨干老师等称号。 三 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教化教学论文 1篇; 或市级学术 刊物上发表教化教学论文 2篇。 四受聘参与县级及以上教化部门组织的乡土教材、选修教材、 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工作本人撰写 2万字以上,编写的 教材在县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运用或正式出版。 五主动参与各级教化学会、教研、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科研 活动。获得嘉奖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1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1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 1次。 六在乡镇以下中小学连续任教 20年以上的骨干老师,并获县 级以上教研嘉奖 1次以上。 第六条 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 取得中学一级老师、 小学高级老师专业技术资格, 受聘中学一级老师、 小学高级老师专业技术职务 5年以上; 或具备规定 学历,取得了中学一级老师、小学高级老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中学一 级老师、 小学高级老师专业技术职务 3年以上, 破格评审中学高级老师 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在具备第四,五条规定的正常评审 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化、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 成果突出,得到承认。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两项 一获省级以上优秀老师,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学科带 头人等荣誉称号。 二所培育的优秀学生参与国家、省级学科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