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屯商贸城房屋认购协议书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上蔡县杨屯商贸城 房屋认购协议书 甲方:上蔡县杨屯商贸城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认购事宜,在签署正式《房屋买卖合同》之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情况 甲方在位于原上蔡县杨屯乡供销社院内,拟开发建设的杨屯乡商贸城,占地约1.4万㎡,建筑面积约2.3万㎡。 第二条 乙方认购房屋的面积 乙方所认购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建筑面积为150㎡(大写:壹佰伍拾平方米)。如实测建筑面积与本协议的建筑面积存在误差不超过5%,房屋总价款不做调整。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方式计算该房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最终价格为(人民币)_____元/㎡。总价款为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付款。 第1种: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购房款。 1、乙方签订此认购协议,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100%即(人民币) 元。 2、乙方认购的房屋达到入住标准时,并办理入住手续。 3、此种付款方式按合同总价款优惠3%。 第2种:乙方分期支付购房款。 1、乙方签订此认购协议,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该房屋总价款的60%即(人民币) 元。 2、乙方认购的房屋工程主体在封顶之日起,十日内须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90%。 3、乙方认购房屋达到入住标准时,须向甲方支付至该房屋总房款的100%,并办理入住手续。 4、此种付款方式按合同总价款优惠1.5%。 第五条、房屋交付期限 1、甲方承诺在 2024年12月31日前,将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房屋交付给乙方。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施工延误工期的情况,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交房日期。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协议约定的时间交房,按甲方违约处罚,违约金按购房总价款日0.1‰计算赔偿,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逾期每日按应缴价款0.1‰收取违约金,逾期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房款。本条所述逾期付款,是指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到期应付款未予支付及支付未完全的。 第七条、交房标准 1、 外墙为外墙涂料; 2、 外窗为塑钢窗; 3、 外门为钢制卷闸门; 4、 室内为毛墙、毛地、毛天花; 5、 露台丙纶防水屋面; 6、 阁楼复合板屋面; 7、 套内隔墙由业主自理; 第八条、关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乙方房款全部付清后5日内,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本协议违约条款作为《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条款继续有效,其它条款自动终止。 第九条、其他约定 甲方承诺乙方所认购的房屋,建筑质量合格。 第十条、 本认购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签署之日即时生效,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精品 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