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划调查报告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规划调查报告 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 “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精简数据及档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全县 的情况进行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 目前全县有新能源汽车 32 辆,建到已建好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 无,私有充电桩 32 个(在家充电);本县区域内现有停车场3 个,旅 游景点停车场 4 个,急需环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18 个,预测“十四五” 期新能源汽车整个市场市场需求量为 2100 台。 二、本县县级停车场整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县共修建四所停车场,广场停车场、森工局停车场、 灯光球场停车场、旧城改造 1 号楼停车场,均所有停车场均属公用停 车场,均符合《城市公共建设工程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技术标准》 (建标 128-2021)要求。 其中广场停车场,同原属地上公共停车场,有40 个小车停车位; 森工局停车场,同原属地上公共停车场,有150 个小车停车位,80 个大 车停车位;灯光球场停车场,同原属地上公共停车场,有50 个小车停 车位;旧城改造 1 号楼停车场,属地下公共停车场,有 38 个小车停车 位。共计 278 个小车停车位,80 个大车停车位。 三、“十四五”期中大型停车场的规划布局 全县修建的停车场的规划思路主要是县总体规划要求和主要城市 规划主要考虑全县道路设施和交通便利,主要满足以下几点: 1、构筑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并与道路设施和公交设施相协调的停 车系统。规划公共停车,场用地规模为0.53 公顷,可以提供约 300 个 停车位。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用地占 80%-90%,自行车停车场地用地占到 10%-20%。 2、全县停车供应结构中,坚持“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事业停车 场为辅和路边停车为为辅补充”的停车供应方式,遵循“核心区停车 位适度供应,外围地区足量供应”的原则。 3、全县按照分类供应和区域差别供应提供停车设施。出台机动车 停车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停车费标准,建设强化停车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鼓励多元化项目投资建设停车场。 4、借由拆除用地多开辟绿地、广场和停车场,增加空地率,并实 施立体绿化,创造良好生活环境。 5、全县正在积极申报十四五规划项目,计划新建公共停车场或停 车楼 3 座,建设面积 24000 平方米。 6、对新能源市场需求预测:对”十四五”规划修3 座停车场,每 座一套配有一套新能源充电桩,预计 2025 年将建成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