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出口退税计算题专项练习
一、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专题一、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专题 一、必背公式及需了解政策一、必背公式及需了解政策 (一)必背公式(一)必背公式 进口总值=进料加工(对口合同)【进口 I、监管方式 0615】+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口 I、监管 方式 0654】+进料加工余料结转【进口 I、监管方式 0657】+进料加工料件退换【进口 I、监管方式 0700】+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进口 I、监管方式 0715】+保税工厂【进口 I、监管方式 1215】-进 料加工余料结转 【出口 E、 监管方式 0657】 -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出口 E、 监管方式 0664】 -进料加工料件退换【出口 E、监管方式 0700】-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出口 E、监管方式 0864】 -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的来料或进料加工料件【出口E、监管方式0200】-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进 口 I、监管方式 0644】-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进口 I、监管方式 0844】; (提示:6-7=6I-(5E+2I),其中进料加工(对口合同)、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口I、监管方式 0654】、进料加工 (非对口合同)【进口 I、监管方式 0715】+保税工厂【进口 I、监管方式 1215】四项必有) (2)出口总值=进料加工(对口合同)【出口 E、监管方式 0615】+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 E、监 管方式 0654】+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出口 E、监管方式 0715】+保税工厂【出口 E、监管方式 1215】 +进料成品退运【出口 E、监管方式 4600】-进料成品退运【进口 I、监管方式 4600】 (提示:5-1=6I-5E-I,其中进料加工(对口合同)、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口I、监管方式0654】、进料加工(非 对口合同)【进口 I、监管方式 0715】+保税工厂【进口 I、监管方式 1215】四项必有) 实际分配率=进口总值÷ 出口总值 (二)需了解政策(二)需了解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16 号) 1 (三)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存在分段计算的情况(三)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存在分段计算的情况 假设:征假设:征 13%13%,, 退退 10%10% 计算计算按实际分配率计算按实际分配率计算 应调整不应调整不 应调整免应调整免 时间时间业务描述业务描述 按计划分配率计算按计划分配率计算 出口出口用的用的 实际实际 不得免征和不得免征和 免抵退免抵退不得免征和不得免征和 手册号手册号 销售收销售收 计划计划 分配分配 抵扣税额的抵扣税额的 税额税额抵扣税额的抵扣税额的 入入分配分配 率率 2018 年 1 月 首次申报进料加工分配率 备案,计划分配率 40% C0001 率率 抵减额抵减额 ((a1a1)) 1.2 2.4 3.6 的抵减的抵减抵减额抵减额 额额 ((a2a2)) ((b1b1)) 4 8 12 1.8 3.6 4.5 免抵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得免征和得免征和 的抵减额的抵减额 ((b2)b2) 抵退税额抵退税额 抵扣税额抵扣税额 C2=b2-a2C2=b2-a2 C1=b1-a1C1=b1-a1 6 12 15 0.6 1.2 0.9 2 4 3 2018 年 2 月进料加工复出口 2018 年 4 月进料加工复出口 2018 年 10 月手册办理海关核销 2019 年 1 月新手册海关办理登记 2019 年 1 月进料加工复出口 2019 年 4 月 18日税务办理手册核销,核销 C000110040%60% C000120040%60% C0001 C0002 C000230040%50% C0001 2 计算的实际分配率为 60% 2019 年 4 月 10日进料加工复出口 2019 年 12 月手册办理海关核销 C000240060%50% C0002 7.2 C0002 手册的核销情况C000270010.83610.535-0.3-1 24620-1.2-4 税务办理手册核销,核销 2020 年 4 月 18日C0002 计算的实际分配率为 50% 合计 二、计算题二、计算题 1.2019 年 4 月 A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 500 万 元,关税税率为 10%,海关代征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进料加工业务进口料件一批,到岸价格400 万 元,海关实施保税政策暂免征税予以放行,2018 年从国内市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价款为 1400 万元,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 238 万元在本期认证。外销进料加工货物的出口离岸价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内销货物的销售收入为 1200 万元(不含税),上期留抵税额 50 万元,2018 年该企业 的电子帐册 2018 年度计划分配率是 21%,2019 年 4 月税务机关核销后的 2018 年实际分配率是 23%, 2018 年共申报退税的电子账册 FOB 价格是 10000 万元人民币。 假定上述货物内销时均适用 13%的增值 税税率,出口退税率为 11%。请计算属期 4 月份应缴或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免抵税额。 解析:解析: (1)2019 年四月份核销产生的,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调整额为:10000×(21%-23%)×(13%-11%)=-4 万元 免抵退税额调整额为 10000×(21%-23%)×11%=-22 万元 (注:多数参考资料的计算题都是以计划分配率-实际分配率,但实务中部分地方要求以实际分配率-计划分配 率,若是以实际分配率-计划分配率,在计算调整额时,进行减法计算,若是以计划分配率 -实际分配率,则是本题 参考答案计算方法,直接进行加法计算) (1)计算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500×(1+10%)×13%=71.5(万元) 国内采购环节的进项税为238 万元 (2)进项税转出: 采用实耗法确定的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1000×23%=230(万元)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230)×(13%-11%)=15.4(万元) 同时调整核销产生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 万元,最终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4-4=11.4 万元 3 (3)上期留抵税额 50 万元 (4)计算当期销项税额 内销货物销项税额=1200×13%=156(万元) (5)当期应纳税额=156-(71.5+238-11.4+50)=156-348.1=-192.1(万元) (6)当期免抵退税额(限度)=(1000—230)×11%=84.7(万元) 同时调整核销产生的免抵退税额22 万元,最终免抵退税额:84.7-22=62.7 万元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 192.1 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 62.7 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62.7(万元);当期免抵税额=0 2.2019 年 4 月 A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 500 万元, 关税税率为 10%,海关代征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进料加工业务进口料件一批,到岸价格 400 万元, 海关实施保税政策暂免征税予以放行,2018 年从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