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财税财政收入概述知识点
第二节消费税制第二节消费税制 知识点:消费税的概念知识点: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 销售额或销售数量, 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即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特定的消费品和消 费行为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特点: (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5)消费税具有转嫁性。 知识点:消费税的纳税人知识点:消费税的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 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境内” 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知识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知识点: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1)烟;(2)酒;(3)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 火; (6)成品油;(7)摩托车;(8)小汽车;(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 手表; (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木制一次性筷子;(13)实木地板;(14)电池;(15)涂 料。 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率知识点:消费税的税率 (一)消费税的税率形式: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提示 1】黄酒、啤酒、成品油适用于定额税率;卷烟、白酒复合计税黄酒、啤酒、成品油适用于定额税率;卷烟、白酒复合计税;其他税 目适用于比例税率。 高档化妆品适用 15%的比例税率; 小汽车税目下中轻型商用客车适用 5%比例税率; 新增超豪华小汽车【零售价格 130 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 商用客车】零售环节适用 10%比例税率;涂料适用 4%比例税率。 【提示 2】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形:(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 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 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 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例题·单选题】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税率三种形式,下列应 税消费品中适用复合税率的是()。 A.超豪华小汽车 B.成品油 C.白酒 D.高档化妆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超豪华小汽车和高档化妆品都适用比例税率;成品油适用定额 税率。 (二)消费税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销售的卷烟因放开销售价格而经常发生价格上下浮 动的,应以该牌号规格卷烟销售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当月的加权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征 收类别和适用税率。但销售的卷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 卷烟的 适用税 率 加权平均计算: 销售价格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 无销售价格的。 (2)卷烟由于接装过滤嘴、改变包装或其他原因提高销售价格 后,应按照新的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 (3)纳税人自产自用自产自用的卷烟应当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纳税人生产的同牌号规格 的卷烟销售价格的卷烟销售价格确定征税类别和适用税率。无同牌号的,一律按 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4)委托加工的卷烟按照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受托方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和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征税。无同牌号的,一律按照卷烟最高税率征税。 (5)残次品卷烟应当按同牌号规格正品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 用税率。 (6)下列卷烟不分征税类别一律按照 56%卷烟税率征税,并按照 定额每标准箱 150 元计征税率: 白包卷烟; 手工卷烟; 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和个人生产的卷烟。 (7)卷烟分类计税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提 示】 自 2015 年 5 月 10 日起,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 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 销售数量; 未分别核算的, 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1)外购酒精生产的白酒,应按酒精所用原料确定白酒的适用 税率。无法确定酒精所用原料的,一律按粮食白酒税率征税。 (2)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从高确定税率征税。 (3)以外购白酒加浆降度,或外购散酒装瓶出售,以及外购白 酒以曲香、香精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按照外购白酒所用 酒的适 原料确定适用税率。凡酒精所用原料无法确定的,一律按粮食白 酒税率征税。 用税率 (4)对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粮食白酒的 税率征税。 (5)对用粮食、薯类、糠麸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 按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6)对用薯类和粮食以外的其他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一律按 照薯类白酒的税率征税。 知识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知识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自行销售 1.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2.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额的规定同增值税) 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提示 1】销售额中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特殊规定: ①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②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③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④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⑤以外购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⑥以外购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⑦以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⑧以外购的已税木质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质一次性筷子 ⑨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⑩以外购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的汽油、柴油; 单位和个人外购大包装润滑油,经简单加工改成小包装润滑油或外购润滑油 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 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 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 准予扣除外购润滑油已纳消费税税款。 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外购电池、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 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应当申报缴纳消费税。 【提示 2】上述前十项适用于委托加工情形。 【提示 3】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 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 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 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 【提示 4】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 成品油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 发票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提示【提示 5 5】】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投资入股和 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当按照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 依据。依据。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有关规定,应以 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对外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E.用于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