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 DGJ08-88-2006 目 次 1 总则………………………………………………………(1) 2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3) 3防烟设计…………………………………………………(6) 3.1 一般规定……………………………………………(6) 3.2 自然通风方式的要求………………………………(7) 3.3 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要求…………………………(7) 4排烟设计…………………………………………………(11) 4.1 一般规定……………………………………………(11) 4.2 火灾模型的确定和排烟量…………………………(12) 4.3 自然通风方式的要求………………………………(14) 4.4 机械排烟方式的要求………………………………(14) 4.5 排烟区域排烟时所需的补风要求…………………(15) 5防排烟系统设计计算……………………………………(17) 5.1 防烟系统设计计算…………………………………(17) 5.2 排烟系统设计计算…………………………………(19) 6防排烟系统施工…………………………………………(26) 6.1 一般规定……………………………………………(26) 6.2 送风、排烟管道施工………………………………(26) 6.3 送风机、排烟风机的安装…………………………(29) 6.4 送风机、排烟风机与管道的连接…………………(29) 6.5 送风口、排烟口的安装……………………………(29) 7防排烟系统试运转及调试………………………………(31) 7.1 一般规定……………………………………………(31) 7.2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32) 7.3 系统连动试运转及调试……………………………(33) 8防排烟系统验收…………………………………………(34) 8.1 一般规定……………………………………………(34) 8.2 防排烟系统设备观感质量综合验收………………(34) 8.3 防排烟系统设备功能验收…………………………(34) 8.4 防排烟系统技术性能验收…………………………(35) 附录A防排烟系统验收内容表……………………………(37) 附录B本规程用词说明……………………………………(38) 1总 则 1.0.1为了控制建筑火灾的烟气流动,有利于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行动的展开,防止和减少民用建筑火灾的危害,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 1.0.3建筑的防烟、排烟设计与施工,应针对火灾时烟气流动的特点,采取可靠的防烟、排烟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防排烟系统的设计采用新技术、新系统、新设备时,应提出合理的技术依据。 1.0.5防排烟系统的设计、计算、施工;调试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防排烟系统smoke control system 防烟系统和排烟系统的总称。 2.1.2防烟系统 smoke protection system 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烟气进入疏散通道的系统 2.1.3排烟系统 smoke extraction system 采用机械排烟方式或自然通风方式,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系统。 2.1.4机械加压送风 mechanical pressurization 对楼梯间、前室等部位采用机械送风,使该区域形成正压区,防止烟气侵入的方式。 2.1.5机械排烟 mechanical smoke exhausting 采用排烟风机,将烟气排至建筑物外的方式。 2.1.6自然通风 natural ventilation 采用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等自然的通风方式。 2.1.7中庭 atrium 三层或三层以上、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6m,且连通空间的最小投影面积大于100 2的大容积空间。m 2.1.8烟缕 smoke plume 火灾烟气卷吸四周空气所产生的混合烟气流。 2.1.9储烟仓smoke reservoir, 在排烟空间的建筑物顶部由垂壁、梁等形成的用于积聚烟气的空间。 2.1.10挡烟垂壁 smoke curtain 用不燃烧材料或难燃材料制成的,下垂高度不小于500 m 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 2.1.11清晰高度 clear height 烟层底部至室内地平面的高度。 2.1.12轴对称型烟缕 axisymmetric plume 远离四周墙壁的火灾所产生的烟缕。 2.1.13阳台型烟缕 balcony spill plume 烟气上升到达楼板(吊顶)后,沿着阳台或其它大的水平突出物边沿溢出的烟缕。 2.1.14窗口型烟缕 window plume 烟气从门和窗等墙壁开口处溢出的烟缕。 2.1.15墙型烟缕 wall plume 靠墙发生的火灾所产生的烟缕。 2.1.16墙型烟缕 corner plume 靠墙角发生的火灾所产生的烟缕。 2.1.17防火风管 refractory duct 采用不燃、耐火材料制成,通过《通风管道的耐火试验》(GB17428)方法检测能满足一定耐火极限的风管。 2.1.18排烟窗 exhaust smoke window 能有效排除烟气,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顶部的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可开启外窗分为自动排烟窗和手动排烟窗。 2.1.19自动排烟窗 auto exhaust smoke window 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或可远距离控制的排烟窗。 2.1.20手动排烟窗 manual exhaust smoke window 人员可以就地方便开启的排烟窗。 2.1.21排烟防火阀 smoke fire damper 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火灾时当管道内气体温度达到280℃时自动关闭,在一定时间内能满足耐火稳定性和耐火完整性的要求,起隔烟阻火作用的阀门。 2.1.22临界排烟量 critical volumetric flow rate 每个排烟口允许排出的最大排烟量。 2.2符号 2)每层电梯门及疏散门的总有效漏风面积(mA-- -a,b1—排烟口的长和宽(m) 2)(mA0--所有进气口总面积 2)(mAl--门的面积 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