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宣言同步练习1
电厂设备发电运行部培训管理制度 13.1 搞好培训管理是提高企业职工素质的关键,提高职工的生产技能,是提高经济效益,适应电力工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3.2 运行人员经过现场培训后,必须达到“三能”,“三熟”的要求。“三能”即能分析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的维护技能。“三熟”即熟悉设备系统和基本原理、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章制度。 13.3 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管理 13.3.1 运行部总监主管培训工作,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年、月度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完成情况,收集有关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及时向上一级部门反映。 13.3.2 各值、室的培训工作在值长(单元长)、室主任的领导下,由培训员具体负责实施,根据班组的具体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完成培训任务,不断提 高值班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13.3.3 各岗位主值班员是本岗位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应结合本专业特点,重点搞好岗位培训。 13.3.4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运行规程、安全规程、工人等级以及技术比武等各种考试或者竞赛的命题和评判工作,并对本专业各班组的培训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将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培训档案。 13.3.5 运行部每月检查各值、室,各专业的培训完成情况,对各种规程考试不及格者,应在一个月内补考,补考的不及格者,给予批评、考核或调换岗位。 13.3.6 新职工下班组后,由专业工程师主持签订《师徒合同》,合同签订的双方应认真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师徒互相尊重,共同遵守完成教学任务。 13.4 岗位值班培训工作 13.4.1 所有运行岗位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电业安全规程》及相应专业的《运行规程》和《管理制度》考试,合格后方可值班。 应由运行部考试委员会负责进行,岗位提岗考试, 13.4.2. 任何人员未经考试合格不准擅自值班和临时顶岗替班。 13.4.3 提岗方式一般采用个人申请、值推荐和运行部批准的方式,考试方法采用笔试、口试与实际工作情况相结合的方法,考试不及格者延长学习时间,给予补考一次机会。 13.4.4 提岗考试合格者,由运行部统一公布实习和值班日期,并指定专人监护,跟班期合格后方可独立值班。 13.4.5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各值可根据人员结构情况,安排人员(经上级许可)到相关岗位上学习,到期组织考试和值班,以增加人员的机动性。 13.4.6 值班人员因故脱产十五天以上回原岗位值班前应跟班实习一天(脱产两个月以上者,应跟班实习一周),并经岗位讲解和考问考试合格后方可值班。 13.5 新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 13.5.1 新运行人员必须经过厂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知识、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教育合格后,方可转入运行部。 运行部接收上述人员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合 13.5.2. 格后分配到班组。 13.5.3 新运行人员到达班组后,岗位主值应负责组织其学习生产现场有关规章制度,熟悉班组岗位,保证安全生产。 13.5.4 专业学校毕业生及其它人员应由运行或值内组织实施学习计划,按规定考试定岗。 13.5.5 新人员到岗后,只能在有正式值班岗位的人员监护和指导下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如:抄表、清扫卫生等。不允许操作或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工作。若学习期间出现越权等问题,岗位主值应负全部责任。 13.5.6 岗位实习期满后,经考委会确认已有足够的生产知识和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值班,否则应延长实习期。 13.6 代培人员的培训工作 13.6.1 凡专业学校学生和外厂代培人员学习时间在一周以上者,必须经厂和运行部两级安全,文明生产知识教 育合格后,方可安排到岗位学习。. 13.6.2 各值接到代培人员后,负责对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重点为现场安全知识和运行管理制度。 13.6.3 值班人员要对学习人员加强领导和教育,主动传授生产知识和操作技术,帮助他们完成学习任务。 13.6.4 对学习期间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不服从批评教育者,值班人员有权令其退出现场,并汇报运行部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