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案件治理作为银行业案件治理与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了六年的综合治理,总体上看,案件数量大幅下降,案件高发势头有效遏制,案防能力有效提升,案防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但是,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产权制度、内部控制存在一些缺陷,体制机制等深层矛盾和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案件治理在地区、机构间开展的不平衡,一些机构风险排查、制度执行、责任追究不到位,因此,农村信用社案件风险形势依然严峻。 一、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的现状 (一)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内部管理结构 目前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都相应建立了从董事会到基层行的管理架构,五大国有银行成立了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构建了完整的风险管理制度框架,制定了风险价值计量方案、风险压力测试方案、新产品审批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开发了金融市场业务风险管理系统等。各地农村信用社也普遍建立起了“纵向三级架构,横向五级架构”的案防体系。 从整体机构来看,农村信用社建立起了由省联社、市级办事处、县级联社为主干的案件治理与防控“金字塔”式架构,自上 - 1 - 至下逐级实行垂直领导,自下至上逐级对上汇报、负责。 省联社处于“金字塔”的顶端,负责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开展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制定全省系统性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确保全省农村信用社在银监会全国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的精神下开展工作,同时也要考虑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有重点焦点、有轻重缓急、有的放矢地抓好系统内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 市级办事处为“塔中”,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信用社开展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在银监会及省联社的领导下,制定全市农村信用社案件治理与防控的指导性意见,对县级联社展开督导检查。 县级联社为“金字塔”的塔基,负责全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贯彻银监会及其分支机构和省市联社在案件防控与治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办法,由于县级联社承载着几乎全部的经营工作,因此县级联社既是案件及隐患存在的主要载体,又是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的主体和主要力量。 - 2 - 省联市级办事 县级联社 在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中,省联社、从单个法人机构来看,市级办事处、县级联社均实行理事会(董事会、市级办事处主,分管纪检监察领导、纪检监察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各分任)支机构负责人的管理架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总负责、其他领导各司其责、干部员工人人有责的案件治理与 防控格局。以县级联社为例,县联社理事会承担全县农村信用社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负责上级案防决策的贯彻和部署落实,负责研究制定辖内案防的制度文件,负责督促各项案防制度的执行与落实,负责确定各部门的案防责任,重大案防工作通过理事会和理事长办公会决策。县联社分管纪检监察的领负责辖内案防工作的日常常规性管理和领导,导一般为监事长,负责督促案防工作的落实,负责案防制度的合规性审查与把关,具体负责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案防工作,督办各业务管理部 - 3 - 门落实案防要求、堵塞案防隐患、整改案防问题、追究案防责任,一般通过监事长办公会、系统会议落实。县联社稽核监察部门是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除完成理事会、分管领导交办的案防工作外,负责催办各业务部门落实案防制度要求、履行案防责任,负责指导各基层信用社贯彻案防制度,一般通过稽核督办、稽核提示、稽核建议书等方式进行落实。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自身业务范畴内的案防工作,负责落实稽核建议、整改各项案防隐患,督促范畴内案防制度的落实,业务范畴内出现案件隐患或案件的,除相关业务部室承担责任外,主管该业务的领导也要承担领导责任。各信用社主任为该单位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该单位案防的总体工作,督促全体员工执行内控制度、履行案防职责。 理事会 分管纪检监察领导 纪检监察室 各业务部室 基层信用社 (二)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制度制定情况 - 4 - 自成立之初,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都把案件防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当做迫切、紧急和必要的工作来抓。在案防与治理上,制定和修订了《案件防控责任追究办法》等多项制度。在内控管理上,先后制定和修订了以下制度,包括《县联社法人治理《人等综合管理制度、结构指引》等基本制度、《保密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办法》等计划财事劳资管理办法》等组织人事制度、《安全保《信贷业务审批办法》等信贷管理制度、务管理制度、《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办卫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安全保卫制度、《人民币存款业务管理规定》等业务法》等风险资产管理制度、《支付发展制度、《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事务相关制度、《资金营运管理办法》清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等支付结算制度、《银行卡内部案情通报制度》等科技网络管理等资金营运制度、制度。在内审稽查方面,先后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稽核 办法》等稽核监督和纪检监察制度。 (三)案件治理及防控制度的执行情况1、执行较好的案件防控制度类型 农村信用社执行较好的案防制度主要为:一是由省联社、市级办事处贯彻执行的制度,这部分制度执行层次高,传达层级少,比较容易一步到位;二是专业性较强的制度,这部分制度由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贯彻执行,操作步骤严密,岗位间制约性强;三是明令禁止的红线类制度,这部分制度由于明确了 - 5 - 禁止触碰的红线,又同时对违规行为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制四是施,因此执行人自我约束力较高,尽量避免触碰红线;度出台后后续措施跟得紧、检查较密集、检查层次高的制度执 行较好。2、执行不到位的案件防控制度类型 执行不到位的制度大概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到实际操作的制度。这部分制度由柜员和信贷员来完成,涉及人员多,制度要求多,业务办理量大,由于基层人员普遍素质不是很高,自身带有一些错误的操作习惯,导致涉及到实际操作的制度经常出现违规行为,而这些违规操作行为造成的影响较为轻微,处罚措施较宽松,一些操作人员认为是无伤大雅、没必要小题大做、处罚不痛不痒,因此,这类制度被违规的频率较高、违规人员较多。二是执行层级较多的制度。这部分制度本身需要由多个层面来单独执行,而多个层面之间没有制约和监督关系,或者是制度本身需要由高层层层传达到最基层,传达过程拖沓,执行力度层层减弱。再加之后续检查督导措施跟进不及时,执行结果的真实性得不到有效检验,最后导致这类制度执行弱化。三是处罚和责任追究措施跟进不及时的制度。在制度出台之后,由于没有制定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措施,导致违规不产生犯错成本,个别人就会借故不执行、不落实,甚至极个别人由于触及个人利益而明知故犯。四是内容繁琐、执 - 6 - 行不够简易的制度。一项制度如果要得到较好的执行,就首先需要执行制度的人去了解和熟知制度,然后才能更好的执行,一项内容繁琐、执行繁琐的制度,在执行起来,就会面临着不知如何执行和执行混乱的问题。五是修订、完善不及时,跟不上业务发展需要的制度。这类型制度执行力不足的根本原因是制度自身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讲,不是执行不好,而是制度滞后。 二、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案件治理与防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持续性的工程,农村信用社绝大多数案防制度、绝大多数机构、绝大多数员工执行情况较好。但案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