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实施方案
ⅩⅩ市农村信用社“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实施方案 (初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农村市场,积极抢占市场份额,加强贷款营销力度,提升农村信用社形象,同时更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办贷效率,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增强服务“三农”功能,经联社研究决定,在我市推行“阳光信贷”工程。按照有关办法及制度并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阳光信贷”的重要意义 (一)加大贷款投放,强化贷款营销。“三农”是信用社发展的根基、主阵地,“阳光信贷”工程的开展,进一步扩大贷款支持面,有力的加快贷款营销进度,扩大信用社在农村市场的占有份额,充分发挥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作用。 (二)加强贷款的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实施“阳光信贷”后,信贷人员从日常重复的业务办理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贷款的检查、管理以及不良贷款的清收等工作,提高了信贷管理的水平。 (三)转变服务观念,提高员工素质。针对部分信用社在信贷管理上的个别人为因素和“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通过该项活动从制度上堵住源头,防止了个别人 1 违规违纪行为。 (四)有利于防控信贷风险。通过公开贷款条件、操作流程、服务承诺以及设立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公众的有效监督,促进信贷管理规范化,防控信贷风险,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 二、“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原则 (一)稳步推进、确保质量。要严格标准,规范操作,循序渐进,成熟一户发展一户,严禁“一窝疯”的做法。 (二)依法合规、贷款自主。各信用社根据客户、市场等情况自主决定贷款对象、授信额度和放贷数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发放贷款。 (三)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各信用社“阳光信贷”的条件、程序、要求和结果,要自觉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阳光信贷”工程的顺利推广,联社成立以任成常同志为组长、李哲同志为副组长,个人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公司业务部、资产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成立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由杜业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阳光信贷”工程推广的全面工作。 四、“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2009年12月19日-31日) 2 在成立活动办公室、充实相关人员的基础上,通过调查、讨论、研究,借鉴莘县联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ⅩⅩ联社实际,制定详细的“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实施细则,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参考依据。 (二)召开动员大会(ⅩⅩ年1月1日-5日) 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并经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后,联社组织召开全市信用社“阳光信贷”工程推广活动动员大会,由联社理事长做重要讲话,联社主任宣读《ⅩⅩ联社“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实施方案》,并具体部署全市信用社“阳光信贷”工程推广工作,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联社统一要求,全面推广实施“阳光信贷”工程。 (三)前期准备工作(ⅩⅩ年1月6日-11日) 1、信用社成立领导小组。动员大会结束后,各信用社根据联社安排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成立由主任为组长,信贷主管、信贷专管为副组长、信贷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阳光信贷”工程的推广工作。各信用社要 根据当地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阳光信贷”工程。2、调查摸底,确定推广村。各信用社信贷员通过村委或走进农户等形式对所管辖村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本村实有农户数、长期在本地经营户数,同时对存量贷款证进行梳理,统计户数和授信金额以及不良贷款户数和金额,经信用社“阳光信贷”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分析后,确定信用状 3 况良好、推广前景好的村为下一步拟推广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村,并报联社审批同意。 3、制定工作配档表,确定推广计划。各信用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村制定“阳光信贷”工作配档表,逐村确定集中信用等级评定时间、集中授信时间和集中办理贷款证时间,并明确负责信贷员,作为下一步各村推广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实施步骤。 4、成立“村信用评审小组”。由分管该村的信贷员牵头,与各村的村委联系协调,成立由各村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协理员、村文书以及一名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威望高的村民为组员的村信用评审小组,并将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进行公示。“村信用评审小组”协助信用社对有贷款意向的村民进行考查,并提出初步考查意向供信用社信贷人员参考。(村信用评审小组职责另行制定) 同时,为激发“村信用评审小组”成员的工作积极性,由信贷员讲明信用社相关政策:每新增一个贷款证奖励村委6元,奖励协理员5元,作为业务开展费用。 5、组织培训。为明确“村信用评审小组”职责和信用评定操作流程,由各信用社负责组织各村的“村信用评审小组”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宣传方式(村委会广播、公告栏、散发传单等)、调查表格的填写、信用评审的流程、职责分工、资料如何收集等。(培训方案另行制定) 4 (四)宣传发动(ⅩⅩ年1月12日-17日) 1、宣传方式:广播、电台、报纸、传单、宣传车、张贴公告等。 2、宣传内容:主要包括“阳光信贷”工程的惠民、利民作用、工作流程、客户贷款条件、贷款利率定价、致客户的公开信、倡议书等。 确保宣传到位,宣传面达到100%(具体宣传发动方案由办公室制定并实施) (五)全面推广实施(ⅩⅩ年1月17日-27日) 1、信用等级评定 (1)由各信用社、分社根据实际情况设立“阳光信贷”服务点(如村委会或信用社),门外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公开操作流程和贷款条件。 (2)接受客户贷款申请。客户根据贷款条件、办贷流程等要求向“村信用评审小组”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a、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复印件 b、《Ⅹ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___信用社自然人基本情况调查表》 c、《ⅩⅩ市农村信用社信用户评定申请书》 d、《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e、《个人信用报告》(由信用社根据客户授权打印) 5 (3)信用等级初评,确定客户信用等级。“村信用评审小组”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ⅩⅩ联社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审查、审批表》,对客户的信用等级进行初评,交信贷员审核后,由信用社信用等级评定小组确定客户信用的等级。 (4)确定授信额度。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由“村信用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客户进行初步授信,填写《村贷款授信额度审批明细表》,经信贷员及信用社审贷小组审查提出意见,由信用社主任确定最终授信额度。 2、张榜公示 信用社将拟授信客户名单及其拟授信金额、授信期限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要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调查并对评定结果进行修订。使客户对自己能不能贷、能贷多少、利率如何都做到心中有数。 同时,建立了信贷人员公示制度,在各村主要路口设立信贷公示栏,公布专职信贷人员的姓名、工号、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监督。 3、集中授信,整理“阳光信贷”档案 经张榜公示无异议的客户,由各信用社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集中授信,由信用社信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