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工作制度
中医诊所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 二.中医以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学技术为宗旨,谦虚学习,互相 帮助,注意沟通,友爱、团结、积极搞好诊疗工作。 三、文明礼貌、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同 情、关系和体贴病人。 四、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五、 必须将 《中医诊所备案证》 、 诊疗科目、 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六、中医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以请西医协助。救死扶伤,对 于危重病人要及时送上级医院抢救。 七、认真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 名、写日期。 八、积极弘扬中医的特长,积极采集民间土、单、验方,运行整理、筛选、验 证,对确有疗效的要推广应用。 九、常见病、慢性病可以运用中药、针灸、按摩、理疗等方法综合治疗,努力 提高治疗效果。 十、治疗医师未见患者,一概不得给病人开处方。 十一、为病人保守医密,不得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十二、加强与各级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合作。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 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 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 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 根据社区疾病发生、 流行的特点, 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 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 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医师工作职责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 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名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 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三)文明礼貌服务。 举止端庄, 语言文明, 态度和蔼, 同情、 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私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 平。 针灸室工作制度 1、严格无菌操作,针具必须严密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凡留针治疗者,术者不 得离开岗位, 注意观察病员变化取针时注意防止遗漏、 断针。 采用措施预防晕针、 滞针和断针,如有发生迅速处理。使用电针时,应首先检查机器是否完好,输出 是否正常,并根据病情,选用适当的强度,治疗完毕后将开关关闭,输出扭到零 位。经常检查针灸是否完好,如不锐利或有弯曲时应及时修理,不易修理时应更 换。 2、针灸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解剖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3.对初次接受针灸的患者,如情绪紧张时,要先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患者疑 虑,争取患者积极配合。 4、针灸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应诊病人,做好门诊病历及就诊登记,建立 治疗观察卡。 定期分析总结本科前五位病种的针灸治疗效果,不断改进提高针灸 治疗效果。 5、针灸室外工作人员坚持岗位学习和临床科研,定期参加学术活动和学术交 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6、针灸室工作人员上班时,严禁在工作室内吸烟和喧哗。 一.中药房收到处方后,对处方中各项内容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内容如 有不妥或错误时,须经开方医生更正并重新签名后,方可调配。司药人员不得擅 自更改处方。 二、调配中药处方必须准确称量,称量不得估计抓药。方中药物如有缺少或代 用,应在征得处方医师同意并签名后方可配方。 三、方剂中如有需先煎、后下、另煎、溶化、冲服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 需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四、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应拒绝调配。急症处方应优先调配。 五、 处方调配完毕, 工作人员应再次对照处方进行检查, 无误签名后方可发出, 发药时应将用药方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向病人作详细说明。 六、对毒性药品、贵重药品应专柜加锁、专人专帐管理,不得与普通药混放。 做到逐日销存统计,每月清查一次,帐物相符。 七、保持室内整洁,药品、药物放置有序,司药用具应经常擦洗,研钵、捣药 罐用毕立即擦净, 若调配毒性药品后应彻底洗净。 药柜斗应经常清理, 杜绝串斗、 中药房工作制度 虫蛀、药品变质、不洁等现象。 八、由库房领进药品时,应认真检查,对伪品、虫蛀、变质或未按规定进行加 工炮制的药品,不得领进装斗。 九、对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并汇报药房负责人或门诊部主任处理。重大差错 事故应及时汇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十、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中药房,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祛》,职业医师有义务 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 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1、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 和转卡, 要项目齐全、 字迹清楚, 住址详细, 不得有缺项、 漏项。 2、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 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3、 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 生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4、 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5、 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 《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5、 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 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慌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 罚,并及时扑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 和法律责任。 四查十对制度 一、查处方 对科别、姓名、年龄 二、查药品 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 三、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四、查用药和理性 对临床诊断 理疗室工作制度 一、凡需理疗患者,由接诊医生填写治疗申请单,经医生检查后,确 定理疗种类与疗程。 二、理疗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治疗前交 待注意事项,治疗中细心观察,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治疗后认真 记录。 三、疗程结束后,应及时作出小结,填好治疗卡并妥善保管,供临床 观察总结疗效。需继续治疗时应与医生联系、确定,因故中断治 疗应及时通知医生。 四、进行高频治疗时,应除去病员身上的金属物(如手表等),注意 地面与病员的隔离。病员和操作者,在进行治疗时,切勿与砖墙、 水管或潮湿地板接触。超高频治疗器械前必须检查导线接触是否 良好、极板有无裂纹、破损,否则不能使用。大型超声波禁用单 极法,治疗中病员不得触摸机器。 下班时,所有理疗器械一律切 断电源。 五、爱护理疗仪器,使用前检查,使用后擦拭,定期维修。理疗机器 每次治疗后应有数分钟的休息。 六、康复医师应经常到治疗室观察治疗过程,并与理疗室工作人员经 常研究理疗方案及方法,不断改进理疗方法,探索理疗机器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