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辅助施工合同】辅助人员签的合同
【协同辅助施工合同】辅助人员签的合同【协同辅助施工合同】辅助人员签的合同 协同辅助施工合同(联合体项目)合同编号:xxxx 甲方: XX 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 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 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同辅助施工范围及工程结算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4 技术标准:公 路桥涵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公路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基本工程项目技术规范和施工图设计 (根据项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 。 1.5 质量标准及目标:按建设单位有关质量的要求,国家 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 评定标准》等有关要求; 劳务分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单、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有关要 求; 第 1页 共 26页 劳务分包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单位工程质量优良率 95%。 1.6 工程结算: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图纸 中的工程量,乙方必须独立完成相应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具体计量按照实际发生的经审计、业主、监理及甲方认可签证 的工程量,最终计量必须经审计核定。乙方只要完成设计图纸 的全部工作内容,且工程质量满足要求,就能得到相应的工程 价款; 没有完成的工程量或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工程量均得不 到结算; 1.7 工程款支付: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在施工过程中, 甲方将按照业主实际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相同比例向乙方支付工 程进度款,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按实收的价款开具合法 有效的税务发票提供给甲方,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 第二条工期期限 2.1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程期限以总包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业主另行规定为准。 2.2 如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合同工作期限按甲方书面通 知乙方要求顺延或缩短。 ①有重大变更设计导致工程量增加、减少或工程缓建、停 建。 ②因出现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 2页 共 26页 ③业主或监理单位的具体要求。 2.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如人员及施工机具不足而导致进 度缓慢、工程质量不合格而返工、工程材料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等原因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竣工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 同价款的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 20%。施工过程中,乙方若 一项细目工程延期 7 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工程量进行切 割,并依据《切割项目单价表》计算总价款,从乙方已完工程 款中扣除,另行确定施工单位实施,余款作为赔偿款不予支 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所做出的任何调整。 第三条合同签订乙方承担此任务,应与甲方签订协同施工 合同,双方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否则 视为无效。 第四条税票乙方应按实收价款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增值税税率为 1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发票及抵扣联丢 失,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补救措施; 如乙方开具虚假发票造成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款,乙方应 足额承担赔偿此项税款及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第五条乙方人员、机械、材料要求(本条款项目部可根据 实际情况修改)5.1 乙方协同施工使用的机械必须保证性能良 好,设备要求:挖掘机台; 第 3页 共 26页 压路机台; 推土机台; 平地机台、灰土拌和机台; 自卸车台; 洒水车台等完成施工任务必备的及项目部要求的其他各类 机械设备,乙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一切车辆必须合法, 且费用齐全,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负。凡 实际到达施工现场的设备不一致的,每缺少一台工程机械罚款 1 万元,工程机械每迟到 1 天罚款 10000 元; 另外,甲方(或业主、监理)根据乙方工程进度的要求在 2 日内无条件调入所需的全部工程设备。 5.2 人员要求:施工现场负责人 1 名(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技术负责人 1 名(姓名: ; 身份证号码: ),安全负责人 1 名(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技术人员名,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 第 4页 共 26页 施工期间乙方的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每月应 有 26 天驻点工地,否则每人每天每次处罚 10000 元,以上罚款 均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除。 5.3 乙方施工中所需的主材及地方材料等必须符合质监 站、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质量要求,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 证明和检验资料,因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材料现场抽检如不合格, 则该批材料均被认为不合格,且由乙方自行将不合格材料撤离 出现场,甲方同时将扣除乙方该批材料 10%价款作为违约金。 5.4 施工期间的特殊技术要求,按照甲方及业主的有关文 件执行。 第六条图纸 6.1 甲方在开工前 15 日向乙方提供开工所必须 的设计资料,并陆续向乙方提供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甲方 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提供施工资料和施工设计,以满足工程进度 的需要。 6.2 若乙方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变更设计文件重大问题提 出书面咨询,甲方应及时给与书面答复,此答复作为施工设计 及变更设计补充文件。 第七条施工变更 7.1 因变更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工程项目 综合单价由审计、业主、监理及甲方确定是否调整,如若不进 行调整仍然按照原投标单价进行结算。因变更减少乙方协同施 第 5页 共 26页 工范围内的工程量,甲方不再补充工程量。 7.3 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 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 负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7.4 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 工程量。 7.5 由于优化方案而获得建设单位的奖励,甲方将根据乙 方所做的工作给予奖励。 7.6 乙方应自行如实整理好工程施工过程中变更资料,确 保资料真实,手续合法,且以业主、设计、审计及监理单位签 字后数量为准。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负责人 8.1 甲方驻工地负责人,代表甲 方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8.2 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代表乙方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 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 26 天,乙方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暂时离开更换,应以书面形式征求 甲方意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9.1 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 验收。 9.2 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工计价,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第 6页 共 26页 9.3 乙方或乙方下属班组聘用的劳务工作人员,在进入工 地作业前,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带领劳务工作人员本人到甲方 项目部进行实名制登记。 9.4 乙方每月根据本合同从甲方得到工程款,优先支付农 民工工资,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及委托付款书给甲 方代为支付,如乙方在此过程中弄虚作假、不提供农民工工资 发放表或拿到款项后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或劳务费的,甲方有 权追究乙方不低于人民币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