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方案与“十三五”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方案汇编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方案与“十三五”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方案汇编 第 5 页 共 5 页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仔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养为目标,大力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创新学习理念、学习方式和学习机制不断增强干部理论素养、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现棚改工作跨越赶超进展提供强大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内容 1.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深化学习十九大以来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养。 2.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着力增强党纪党规意识。组织和动员干部重点学习《宪法》、《党章》及法律法规,增强纪律观念,常常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党性修养,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3.学习业务技能知识,切实增强工作本领。根据征收补偿工作岗位的特点和要求,组织业务学习,加强业务培训,完善业务考核,增强岗位锻炼,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学习要求 以深化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为抓手,定计划、出制度、严管理、重考核,使广阔干部人人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以干部扎实的理论基础促进工作本领工作干劲和工作活力的提升。 1.健全制度。要把“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推行“集中学习日”制度。一把手要亲自抓、把这项创建活动作为展示干部精神面貌的重要平台。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年内通读两本(套)以上政治或业务书籍,每月至少上一次理论辅导课或党课,学习脱贫攻坚的好办法、好经验,总结和归纳本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2.学习形式。实行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研读相关资料与撰写心得体会相结合等学习形式,开展“业务知识讲堂”大练兵活动,让业务能手上讲台,讲业务、讲政策,以讲促学,以学带干,全面提升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每周开展一次以上集体学习,每次不少于一个小时,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合理安排自学时间,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一天。 3.专题调研。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学习调研制度化,常常化。围绕棚改工作中群众关怀的热点问题,广泛开展专题调研和研讨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基层调研不少于一次,每次要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有措施,撰写一篇有思想深度和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 四、考核奖惩 县征收中心将定期每名干部对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年终对全年的学习情况根据好、中、差三个等次,分别从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十三五”扶持贫困村选定工作方案 一、选定原则 1、突出重点、突出实效的原则。“十三五”期间,省级下达我县的贫困村数量为31个。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将省核定我县贫困村数量分配给各乡镇(各乡镇“十三五”贫困村数见附表)。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定贫困村工作,关键在乡(镇)一级。各乡(镇)要严格遵循扶贫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群众认可。 3、确保稳定的原则。各乡(镇)组织选定贫困村要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根据省市县的统一规定,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贫困村具体确定标准和科学合理、严密法律规范的工作程序及规则,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干扰,坚决防止影响稳定问题发生,确保在稳定中完成贫困村选定工作。 二、选定标准 各乡镇须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状况、贫困发生率、农民人均纯收入、产业进展、基层组织建设状况等因素作为评定条件,确保把最贫困、最落后、最偏远、最需要得到扶持的行政村选定为“十三五”贫困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选贫困村: 1、行政村中80%以上的自然村均安排过省级和市级新农村建设点,村庄整治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的村; 2、乡(镇)所在地的行政村; 3、城郊结合部的行政村。 三、选定范围 1、尚未实施整村推动的村; 2、基础设施薄弱、自然灾害频繁、抵御风险能力脆弱的因灾返贫村; 3、干部群众参加扶贫工作积极性高的村; 4、扶贫产业进展基础好,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作用大的村; 5、“空心村”整治积极性高的村优先安排。 四、工作程序 各乡镇要充分发扬民主,确保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加权,根据县分配下达的贫困村名额,实行自下而上的程序予以选定。 1、依据县分配给本乡(镇)贫困村数量和实际情况,制定贫困村选定的具体标准,并在各行政村及较大自然村组公示; 2、乡(镇)政府依据公示评议意见修改完善具体标准,并依标准拟定候选村名单,在各行政村及较大自然村组公示; 3、乡(镇)政府根据公示评议意见对候选村进行必要调整; 4、乡(镇)政府组织各村民小组代表、乡(镇)人大代表和各行政村两委负责人对候选村进行票决; 5、乡(镇)将票决产生的贫困村名单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6、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以领导小组名义在县政府网站、电视台面对全县公示; 7、公示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贫困村名单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是做好“十三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础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仔细组织实施。县成立“十三五”贫困村选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XX任组长,县委常委、农工部长XX、副县长XX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扶贫和移民办、县新村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监察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抽调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选定工作顺利实施。 2、完善监督机制。县设立受理贫困村选定事项投诉举报联系电话,电话号码:XX。各乡镇也要明确公布受理贫困村选定事项投诉和举报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严禁弄虚作假行为,杜绝“人情村”、“关系村”、“锦上添花村”、乡镇所在地村,让真正贫困的村得到有力扶持,做到雪中送炭。 3、精心组织。各乡镇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各乡(镇)将实施方案和选定结果于5月19日前报县扶贫和移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