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楼餐厅员工管理工作制度配套精
酒楼员工管理制度 1、上班时仪容仪表不整洁每次罚款20元。 2、酒楼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按《考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3、上班时间不着厨衣、不穿工作服,接触熟食不戴口罩、手套、围裙等,每次罚款20元。 4、上班时大声嬉笑、喧哗或追逐打闹每次罚款50元。 5、上班时擅离工作岗位,串岗聊天、闲逛,每次罚款50元。 6、工作未完毕或故意迟延、未交接清晰离岗者罚款200元。 7、工作时间内在厨房内吸烟者每次罚款50元。 8、工作时间内喝酒或非工作时间喝酒影响到后续工作者处以200元罚款。 9、不服从酒楼经理合理管理和安排,顶撞不服从者罚款50元,情节恶劣者解雇或开除。 10、对来宾不礼貌导致客人投诉,给酒楼导致不良影响者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劝退或解雇。 11、在餐厅设备、服务设施等公共区域乱涂、刻者每次罚款100元,并照价赔偿。 12、事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病假医院证明,否则以旷工 论处。 13、不参与例会、大扫除及培训课程者每次罚款50元。 14、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者每次罚款30元。 15、工作失误导致酒楼经济损失,按价赔偿;如:损坏厨房设备、厨具者。 16、工作态度不端正罚款100元,情节恶劣者开除。 17、搞小圈子,挑拨离间及谎报消息或编造有损酒楼及他人利益者罚款300元,情节恶劣者开除。 18、盗窃酒楼物品者开除,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 19、拾到他人遗失物不报者罚款200元,并追回物品。 20、运用工作之便损工肥私,私自扣留酒楼物品或故意挥霍酒楼资源,罚款500元并开除,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21、没有通过有关主管同意随意倒掉剩余已加工食品和非加工食品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22、因言语过度和行为不妥导致不利于员工间团结协作、友好共处,影响恶劣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阐明: 1、类似以上行为视情节处理。 2、以上或类似以上行为屡教不改者劝退或开除。 3、罚款在每月工资中扣除,并于例会上公布。 4、扣罚金额用于奖励体现优秀之员工。 5、以上《厨房员工管理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如有违反,按酒楼有关规定处理。 2、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工号牌,着装要整洁洁净,不佩带首饰(手表除外,不留长指甲,女员工要统一盘花,化淡妆,穿肉色丝袜,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胡须,穿深色袜子。 3、站位期间,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墙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窜岗,打闹,争执,不乱跑,大声喧哗,唱歌。 4、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如遇客人或领导要积极打招呼。 5、上班期间不得玩或接听私人电话,手机一律调成静音,不得进入吧台重地。 6、上班期间不能擅用店内设施及物品(收银台电脑、客用洗手间等。 7、不得私自接触客人随身物品,不得与客人带小孩嬉戏玩耍。 8、熟悉本店现阶段供应酒水和菜单价格。 9、严禁偷吃偷喝,偷拿店内财务,情节严重者将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10、内部员工私用物品不可带入餐厅,统一放在储备室。 11、当班领班及值班人员必须检查好灯,门窗,排风,水电及卫生; 12、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倒菜,严禁挥霍。 13、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形象,不要发脾气。 14、及时理解当日餐桌预订状况及餐厅服务任务单,并贯彻安排好餐桌 15、接受客人临时订座。 16、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17、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18、根据不一样对象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餐位。 19、解答客人提出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问题,搜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餐厅主管反应。 20、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客人进餐厅就餐。 21、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22、在餐厅客满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晰。 23、捡拾客人钱物必须汇报上交,不得私自截留、隐瞒,非 法据为自有。若宝贵物品,客人报案,违法事实清晰,移交司法机关,责任自负。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原则,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准备工作。 2、保证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洁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简介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私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多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菜谱内容,如:食品制作措施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 定本制度。 一、酒楼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不 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动工作岗位,外出办理 业务前,须经酒楼经理同意。未经同意而擅离岗位,则按 迟到或早退论处。迟到或早退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按 10 元 /次处以罚款。 二、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代他人签到或委托他人签到打卡者每次按旷工一天 论处。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未经同意而擅离工作岗位按 旷工处理。 五、1 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达 3 次者,扣发 5 天基 本工资;合计达 3 次以上 5 次如下者,扣发 10 天基本工 资;合计达 5 次以上 10 次如下者,扣发当月 15 天基本工 资;合计达 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 六、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日基本工资;每月合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5 天基本工资,并予以 1 次警告处分;每月 合计旷工 2 天者,扣发 10 天基本工资,并予以记过 1 次 处分;每月合计旷工 3 天者,扣发 15 天基本工资并予以 记大过 1 次处分;每月合计旷工 3 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基 本工资,并予以解雇。 七、工作时间严禁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 关事情。如有违反者当日按旷工 1 天处理;当月合计 2 次 ,按旷工 2 天处理;当月合计 3 次,按旷工 3 天处理。 八、参与酒楼组织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 队活动,如有事请假,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期间内未到或早退,按本规定第一、二条处理。未 经同意私自不参与,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五条 规定处理。 九、员工考勤状况,由酒楼经理进行监督、检查,部 门负责人对本部门 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偏护袒护迟 到、早退、旷工员工,一经查实,按惩罚员工双倍予以 惩罚。 (备注:警告 1 次罚款人民币 50 元,记过 1 次罚款人民币 100 元,记大过 1 次罚款人民币 300 元;警告 3 次折合记过 1 次,记过 3 次折合记大过 1 次,整年合计记大过 3 次者予 以解雇。扣罚金额当月奖给体现较为优秀之员工。) 奖励制度 为鼓励员积极向上、多做奉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 特制定本制度。 对下列体现之一员工,视情节予以奖金金奖励、工资 提级: 1)遵纪遵法,执行酒楼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 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整年无出现 事故者。 3)积极向酒楼提出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