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建设凿井措施工程费概算指标说明
煤炭建设凿井措施工程费概算指标说明 一、凿井措施工程费,指为矿井建设施工服务的特殊凿井、矿井提升、排水……等临时措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 1、冻结、钻井、地面预注浆等特殊凿井所需的临时生产性建筑安装工程; 2、提升、排水、通风、压风(含压风管路敷设)、运输、照明、供电、供热、其它等辅助施工系统的临时性、半永久性建筑安装工程; 3、施工设备、设施的进出场运输费。 二、凿井措施工程费指标适用于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相应消耗量定额按单位工程进行编制。 三、本指标不包括下述内容: 1、为矿井施工服务的临时性井巷工程,如临时锁口、井下措施巷道等; 2、为矿井施工服务的行政、生活用临时工程; 3、井下供电电缆、风筒、管路敷设,井上、下临时铺轨、井下施工用设备的安装拆除工程; 4.为地面土建、安装工程施工服务的临时工程; 5、为成品、半成品加工服务的临时工程; 6.为设备、材料供应服务的临时库房(棚); 7.广场内临时道路、水、电管线、临时围墙、排水沟渠等设施; 井筒提升和悬吊用的第一根钢丝绳和立井开拓巷道期第一根罐道绳.8. 的购置费用; 9.冻结施工第一次充氮和洛化氯化钙费用: 10.其他小型临时设施工程。 上述第1项费用按永久工程处理;第2至第10项费用分别包 括在直接工程费、井巷工程辅助费和临时设施费中。 措施工程费、井巷工程辅助费、临时设施费三项费用划分见附表。 四、凿井措施工程费指标的使用原则 1、投产时巷道总工程量是指除井筒工程量以外的,按投产标准要求应完成的全部巷道工程量。 2、立并开拓的井筒净径、井筒深度、冻结深度、表土深度和斜井开拓的井筒斜长等,在多井简广场,均按其平均值选用指标。 3、主副井为一个立并、一个斜井时,按相应条件的立井、 斜井指标平均计算;一个矿井有二个或两个以上风井施丁区时, 按各风井各自的技术条件选用指标。 4、主副井广场是按二个井筒组合的,只设一个井筒时以0.6 5系数调整,设三个井筒时以1.3系数调整。 5、三个井筒的主副井广场,均采用冻结法施工时,按其平均冻结深度和表土深度,选用双井筒指标,可按1.35系数调整。 6、风井广场是按一个井筒计算的,一个广场设二个风井井筒时以1.54系数调整。 7、凿井施工设备运输费中不包括地面土建、女装工程大型施工设备 进出场费,发生时按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8、凿井措施工程费指标是在利用部分永久工程的情况下编制的,在实施中建设单位应统筹安排,尽量无偿提供永久建筑给施工单位使用 9、凿井措施工程费指标中井筒占的比例是:①立井井筒特殊凿井措施工程100%②立井开拓主副井及风并措施工程70%:③斜井开拓措施工程60%;④平硐开拓措施工程50%。 五、井筒装备指标是指为施工立井井筒永久装备和井筒永久管线敷设服务而新增的设备、设施(如专用吊盘等)所发生的临时性建筑安装工程费,指标中包括的土建临时工程费用如下表: 井筒装备土建临时工程含量表 单位:万元/一个广场 井筒净径主副井广场 风井广场 备注 )(m指标内包括稳车棚、稳车5 <9.89 15.78 基础以及防腐等所需的全17.3 6 34.6 < 部土建工程19.91 7 <39.82 21.86 <8 43.72 公里编制 六、凿井设备、设施进出场运输费的运距是按小于 50当运.以50的,当运距超过公里时,108系数调整施工设备运输费, 系数调整施工设备运输费。.1公里时,以距超过20015 七、地区调整: 、本指标是按二类地区条件编制的,当用于一类地区时以1. 1.1系数调整,三类地区以0.95系数调整,北纬48度以北的高寒 外区以1.3系数调整。 2、地区类别的划分: 一类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宁夏、青海、新疆。 1肃、西藏、山西雁北地区、陕西陕北地区(含延安和榆林地区)。 二类地区:山西(不含雁北地区)、陕西(不含陕北地区)。 山东、河南、河北、贵州、四川、重庆、北京、天津、云南。 三类地区: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福建。 广东、广西、海南、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