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014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和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能,根据《安全生产法》、《海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道路运输条例》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司安全生产实际,现就2014年全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如下安排,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培训对象 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从事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营运驾驶员。 2014年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是:在岗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和重点生产岗位人员,班线客运驾驶员,尚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人员,经岗位调整到重点生产岗位的人员,新招聘但未经过系统安全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公司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重大事故的防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和预案编制,隐患排查的方法和处置等;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要领、内容; 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常识; 5、驾驶员管理、车辆技术管理、重点岗位人员的技能培训以及应急预案演练等; 6、车辆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知识。 (二)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公司和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程序、操作技能和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 3、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 4、安全设施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5、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6、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的预案学习。 (三)营运驾驶员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汛期、冬季安全行车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公司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GPS管理规定及考核奖惩制度,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规定; 3、观看安全驾驶、消防逃生和事故警示教育片; 4、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5、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 6、驾驶员紧急避险、应急处置常识和恶劣气候条件行车知识、安全驾驶技能、安全操作规范、客运线路安全运行防范措施、安全承诺内容教育等。 三、培训工作安排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一是按规定开展好日常教育,按时召开每季度一次的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安全会议以及部门、科室、车间、班组的安全学习、科务会议并认真开好;二是按本单位制定的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好集中培训,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营运车辆驾驶员的集中培训工作。 (二)今年8月份对我司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且证书已到期的安全人员和新上岗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委培,统一参加市安监局的培训。具体参训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司计划在2014年6、7月份组织全司客运驾驶员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由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各车队(分公司)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 (四)公司计划在2014年7、8月份组织全司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进行一次集中轮训,并将培训考核情况纳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存档备查。同时,视情组织相关人员外出到省内外其他单位参观学习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 四、培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档案,特别是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和重点生产岗位人员应做到一人一档,内容完善。新进员工必须开展上岗前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和考核记录,做到合格后上岗。 (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和其他岗位从业人员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特殊危险岗位、危险品运输管理人员、营运车辆驾驶员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公司将视情派员深入各基层单位检查督促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统一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论是岗位人员还是驾驶员,一律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严格组织对每次安全教育培训的考核验收,教育面和培训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切实保证安全教育培训效果,不得走过场和流于形式。公司安全稽查部负责协调、指导全司各基层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各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督查。 (三)各单位的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应记入员工个人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备查。公司将把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各单位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和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201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