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模式下计价方式的探讨
EPCEPC 模式下计价方式的探讨模式下计价方式的探讨 一、EPC 模式的优点与缺点 优点 可以让业主对项目的进度与投资控制上变得更加确定性, 降低在 进度与投资方面的失控风险,这一点对政府投资项目来说尤其重要。 有利于让专业程度更加集中, 节约资源,减少项目上对业主在项 目管理在专业上的依赖程度, 尤其对一些项目建设的业主来说不擅长 专业领域,这一点更加明显与重要。 让业主更多的精力放在项目定位前端, 而让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 目的实施过程,有利于整个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同运作, 可以有效解 决设计与施工的衔接问题,让总承包商提前介入工程建设, 减少传统 模式采购与施工的中间环节众多分包单位招标与过程协调, 同时有利 于避免工作范围和责任界限不清晰的情况发生, 建设期间的责任和风 险可以最大程度地转移到总承包商。 有利于资源整合, 在中国形成一批特大的建筑企业代替传统政府 建设平台,可以形成材料集中采购渠道以及战略分包商的培育, 有利 于项目综合成本的降低。 缺点 业主的主要精力放在项目定位前端, 对项目前期定位与标准的制 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承包商由传统的承包单位转变成项目建设主体, 对承包商来说无 论在产品设计、还是进度控制、成本控制方面都提出更高的要求与挑 战。 业主主要是通过 EPC 合同对 EPC 承包商进行监管, 而合同细节很 难面面俱到,对工程实施过程参与程度低,控制力度较低,从合同法 律层面很难形成约束, 因此对承包商的选择基于信任以及承包商对产 品交付标准的理解深度。 二、什么项目适合 EPC 模式 ★ 业主希望承包商承担设计、施工的全部职责,实现交钥匙工 程。 ★ 业主希望合同价格与工期均不超过, 实现更大程度的确定性。 ★ 业主希望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组织方式实施,即没有“工程 师”参与。 ★ 只要最终结果符合业主的性能与标准,业主不希望介入日常 进展。 ★ 业主愿意为其项目建设多付款,作为对承包商提高最终价格 和工期确定性而承担额外风险的回报。 三、EPC 模式难点与重点 EPC 模式下的项目管理,业主追求的在总价一定的情况下,承包 商如期交付满意的产品, 业主追求的不是节省造价也不必在意最后产 品的造价是如何详尽的组成, 而在意的是承包商交付的产品是否符合 业主对功能与品质的要求,承包商是否能在规定时间交付。 承包商只有工作重心前置,充分了解业主对项目的定位, 做好前 期项目设计策划与多方案反复推演, 才能明确既满足业主功能需求的 建设标准以及投资总额。 承包商只有做好上述工作, 才有可能与业主达成一份详尽的合理 的总价包干的协议,让业主在后期尽少介入日常工作, 避免后期因设 计材料定板、概预算报审、材料认价等细枝末节的工作耽误时间。 如何在项目前期合作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与利益, 明确项目管理 共同目标,才能创造的良好运行环境,理顺项目管理组织体系,形成 责权对等的决策体系,是确保进度实现的关键。 要理顺利关系,真正意义上实现 EPC 模式,要提前介入,在项目 合同洽谈阶段深入与业主交流沟通, 做好前期工作, 明确设计任务书、 交付标准以及合同总价。 四、EPC 模式下建安工程计价方式的建议 方式一:固定总价 此方式的前提: 双方必须事前明确项目设计任务书, 交付标准以及主要材料品牌 范围,尤其是机电材料品牌范围以及装修限额标准。 难点主要承包商与业主如何确定合理的总价, 可以请专业顾问公 司事前根据本案提前做好设计策划, 测算项目成本,大概需要时间在 15-20 天左右, 这样可以降低业主与承包的风险, 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固定总价的优点: ★ 在明确交付标准的前提下,业主事先锁定成本,业主可以不 介入项目日常工作,承包商可以完全不受干扰开展工作, 真正意义上 实现 EPC 模式,发挥 EPC 模式优点。 ★ 此方式让业主规避了进度与成本失控的风险。 ★ 有利于调动承包商成本控制的积极性, 在设计上做到不浪费, 节约成本。 ★ 让承包商避免材料认价工作与漫长的结算工作。 ★ 充分发挥承包商专业管理团队的作用,业主无需配备完整的 专业技术团队。 方式二:设置投资上限总额,固定费率,根据定额按实结算的方 式; 项目虽然有总价限额上限控制, 但并不是总价包干合同, 而是一 份按实结算合同,存在很多的弊端,主要体现在: ★ 根据定额按实结算合同,承包商很难在项目前期对项目真实 收入与成本进行预测,利润存在不确定性,直到竣工验收交付完毕, 通过漫长的结算审计过程才知晓项目真实利润。 ★ 加大工程管理难度,业主权力下放,有大量的材料认价工作, 尤其是安装材料与装饰材料价格, 这是合作双方最难协调的工作, 因 为承包商心理上总是期望从材料价格上获取利润, 而现有计价体系本 身的不合理,某些项目定额价与市场价,人工与机械费用是亏损的, 若在材料价格上无利润,承包商的项目利润没有保障。 承包商对合理 利润无法预期,不利于承包商积极性的提高。 ★ 设置上限控制总价的按实结算合同,不利于调动承包商积极 性在设计过程中成本做到最优,容易造成设计上的浪费。 ★ 这种方式业主介入工作过多, 造成管理责任不清的情况发生。 同时也需要业主大量的专业成本管理团队与造价咨询团队。 ★ 此方式容易导致成本确定滞后,不利于成本动态管理与事前 控制。 ★ 此方式可能会因为业主参与很多的材料认价与定样而对项目 进度造成不利影响。 此方式的好处在于: ★ 表面上业主实行双控,既控制总价又控制单价,能保证结算 的总价不太偏离市场,不会造成总价过高或者过低的风险。 有利于业 主随时调整产品限额指标,调整产品交付标准。 方式三:固定总价+部分工程(如基础、土建主体)根据费率按 实结算或者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实结算模式 考虑到若遇到基础工程造价存在比较大的不确定性, 以及超高层 等主体土建工程造价在估价上存在的风险, 可以就此部分按费率按实 结算或者双方事先约定模拟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而其 它专业工程均按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结算。 此方式相对方式二来说,降低了承包商在估价阶段的风险, 但同 时也会增加承包商与业主后续结算的工作量, 但相对来说并不难,因 为土建工程按定额结算均有完整的计价依据, 可以采取分步重计量的 方式,过程分阶段锁定成本。 方式四:模拟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实结算模式 根据项目特征模拟工程量清单计算综合单价, 而对一些主要材料 与设备事先暂定价格,施工过程业主认价,此方式相对方案一而言对 总承包更有利,避免因定额失真导致部分项目结实时亏损, 但此方案 相对业主而言不能事前锁定成本,也会增加业主后期介入工作的难 度。 总的来说,EPC 模式的计价方式应根据业主侧重点,如何发挥计 价方式优越性要结合项目特点以及业主对风险的评估程度来定。 从项 目管理上而言, 总价包干的计价体系对 EPC 模式正常运转是最有利的 一种形式,也是理顺项目管理关系,推动项目开展最有利的模式,但 承包商应加强自身估价水平, 确保估价质量与准确性,规避估价不准 而带来的风险, 而这种风险业主与承包商可以借助专业咨询公司的技 术力量来化解。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