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旅游饭店星级划分及评定标准
新版《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估》标准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估 (GB/T14308-XX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条件评估规则及服务和管理规定。 本标准合用于正式营业的各种经济性质的旅游饭店。 2 规范性引用文献 下列文献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涉及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献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献,其最新合用于本标准。 GB/T10001.1-2023《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2023《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标准: 旅游饭店 tourist hotel 可以以夜为时间单位向旅游客人提供配有餐饮及相关服务的住宿设施,按不同习惯它也被称为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宾舍、度假村、俱乐部、大厦、中心等。 星级 star-rating 用星的数量和设色表达旅游饭店的等级。星级分为五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含白金五星级)。最低为一星级、最高为白金五星级。星级越高,表达旅游饭店的档次越高。 3.3预备星级 probationary star-rating作为星级的补充,其等级与星级相同。 4 符号星级以镀金五角星为符号,用一颗五角星表达一星级,两颗五角星表达二星级,三颗五角星表达三星级,四颗五角星表达四星级,五颗五角星表达五星级,五颗白金五角星表达白金五星级。 5 总则 5.1 由若干建筑物组成的饭店其管理使用权应当一致,饭店内涉及出租营业区域在内的所有区域应当是一个整体,评估星级是不能由于某一区域财产权或经营权的分离而区别对待。 5.2 饭店开业一年后可申请星级,经星级评估机构评估批复后,可以享有五年有效的星级及其标志使用权。开业局限性一年的饭店可以申请预备星级,有效期一年。 5.3 除非本标准有更高规定,饭店的建筑、附属设施、服务项目和运营管理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现行的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 6 星级的划分条件 6.1 一星级 6.1.1 饭店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客人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 6.1.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 6.1.3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6.1.4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成整洁、卫生和有效。 6.1.5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规范的中英文同时表达。 6.1.6 可以用英语提供服务。 6.1.7 前厅 a. 有前厅和总服务台; b. 总服务台位于前厅显著位置,有装饰、光线好,有中英文标志;前厅接待人员18小时以上以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结账和留言服务; c. 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客房价目表、所在地旅游交通图、重要交通工具时刻表; d. 提供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e. 提供行李出入店服务。 6.1.8 客房 a. 至少有15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b. 门锁为暗锁,有防盗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c. 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 d. 至少75%的客房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面盆、淋浴或浴缸(配有浴帘)。客房中没有卫生间的楼层设有男女分设、间隔式公共卫生间以及专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设、间隔式公共浴室,配有浴帘。采用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时供应冷水,16小时供应热水; e. 照明充足,有遮光窗帘; f. 备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 g. 客房、卫生间天天全面整理一次,隔日或应客人规定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并做到每客必换; h. 16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 6.1.9 餐饮 a. 有桌椅、餐具、灯具配套及照明充足的就餐区域; b. 可以提供早餐服务; c. 餐饮加工区域及用品保持整洁、卫生。 6.1.10 公共区域 a. 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 b. 有公用电话; c. 有应急照明灯; d. 走廊墙面整洁、有装修,24小时光结充足,无障碍物。紧急出口等各种标记清楚,位置合理。 6.2 二星级 6.2.1 饭店布局基本合理,方便客人在饭店内的正常活动。 6.2.2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 6.2.3 有适应所在地气候的采暖、制冷设备,各区域通风良好。 6.2.4 设施设备养护良好,达成整洁、卫生和有效。 6.2.5 各种指示用和服务用文字至少用规范的中英文同时表达。 6.2.6 可以用英语提供服务。 6.2.7 前厅 a. 有与饭店规模、星级想适应的前厅和总服务台; b. 总服务台位于前厅显著位置,有装饰、光线好,有中英文标志;前厅接待人员24小时以上以普通话提供接待、问询、结账和留言服务; c. 提供传真服务。 d. 总服务台提供饭店服务项目宣传品、客房价目表、所在地旅游景区(点)介绍、旅游交通图、报刊及重要交通工具时刻表; e. 有行李推车、提供行李出入房服务; f. 提供小件行李存放服务; g. 有管理人员24小时在岗位值班; h. 设客人休息场合。 6.2.8 客房 a. 至少有20间(套)可供出租的客房; d. 门锁为暗锁,有防盗装置,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c. 装修良好,有软垫床、桌、椅、床头柜等配套家具,照明良好; d. 至少75%的客房有卫生间,装有抽水恭桶、面盆、淋浴或浴缸(配有浴帘)。客房中没有卫生间的楼层设有男女分设、间隔式公共卫生间以及专供客人使用的男女分设、间隔式公共浴室,配有浴帘。采用有效的防滑措施,24小时供应冷水,16小时供应热水; e. 照明充足,有遮光窗帘; f. 有方便使用的电话机,可以拨通或使用预付费电信卡拨打国际、国内长途电话,并配有使用说明; g. 有彩色电视机,画面音质清楚; h. 具有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i. 备有饭店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须知; j. 设有至少两种规格的电源插座; k. 客房、卫生间天天全面整理一次,每日或应客人规定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 l. 提供洗衣服务; m. 24小时提供冷热饮用水。 6.2.9 餐饮 a. 有照明充足的就餐区域,桌椅、餐具、灯具配套; d. 可以提供早餐; c. 应客人规定提供送餐服务; e. 餐饮制作区域及用品保持干净、整洁、卫生。 6.2.10 公共区域 a. 提供回车线或停车场; b. 4层(含4层)以上的楼房有客用电梯; c. 有公用电话,并配备市内电话簿; d. 有男女分设的公共卫生间; e. 代售邮票,代发信件,代售旅行平常用品; f. 有应急照明灯; g. 走廊墙面整洁、有装修,24小时光线充足,无障碍物。紧急出口等各种标记清楚,位置合理。 6.3 三星级 6.3.1 饭店布局合理,方便客人在饭店内活动。 6.3.2 指示用标志清楚,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符合GB/T10001.1和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