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巡更路线及巡更点方案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巡更路线及巡更点方案巡更路线及巡更点方案 欧阳光明(2021.03.07) 为了维护广场的治安秩序,杜绝任何治安、消防事件的发生,为了维护广场的治安秩序,杜绝任何治安、消防事件的发生, 在广场消防通道均安装有商管员定时定点巡逻,在室外、室内步行在广场消防通道均安装有商管员定时定点巡逻,在室外、室内步行 街、地下室、都需装备电子巡更系统。具体安排如下街、地下室、都需装备电子巡更系统。具体安排如下: 一、一、巡逻规定巡逻规定 1.目的 规范商管巡逻作业流程,保障购物广场安全,并提供检查依据 2.适用范围 全体商管员、车管员 3.区域划分 3.1 内场:每层设 3 个巡视区域(南区、北区),总计 149 个巡视 点,其中一层为 71点,二、三层各 39点; 3.1.1 一层南区负责:阳光中厅以南所有区域的巡视(包括卫生间和 消防通道)北区负责:阳光中厅以北所有区域的巡视(包括卫生间 和消防通道) 3.1.2 二层南区负责:阳光中厅以南所有区域的巡视(包括卫生间和 消防通道)北区负责:阳光中厅以北所有区域的巡视(包括卫生间 和消防通道) 3.1.3 三层南区负责:阳光中厅以南所有区域的巡视(包括卫生间和 消防通道)北区负责:阳光中厅以北所有区域的巡视(包括卫生间 和消防通道)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3.2外场:设 4个巡视区域(东、南、西、北区),总计 20点; 3.2.1 东区负责:东广场所有区域及安全隐患 3.2.2 南区负责:南广场所有区域及安全隐患 3.2.3 西区负责:西广场所有区域及安全隐患 3.2.4 北区负责:北广场所有区域及安全隐患 3.3 平台:设置 3 个巡视区域(四层平台、五层平台南区、五层平 台北区)共计 23点; 3.3.1四层平台负责:四层平台所有电机设备及硬件设施的安全工作 3.3.2 五层平台南区负责:综合楼平台所有电机设备及硬件设施的安 全工作 3.3.3 五层平台北区负责:娱乐楼平台所有电机设备及硬件设施的安 全工作 3.4 车场:每层分 2 个巡视区,按车场实际停车区域划分( -1F、- 2F),总计 48个巡视点,分别-1F为 24 个点、-2F为 24个点; 4.巡逻须知 4.1监控室按规定时间,统一发出巡更命令; 4.2 外内巡视人员按每 30 至 50 分钟,按规定路线、规定巡更点进 行巡视; 4.3车场每 1小时,按规定路线、规定巡更点进行巡视; 4.4 巡更工作应由规定人员、按规定路线、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不 允许擅自改动路线,代替巡更; 4.5 巡更人员应熟记负责区域内的巡更点,巡更过程中不应发生漏 点现象;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4.6巡更人员应规范使用巡更棒,避免一点多点; 4.7 巡更完毕后应向领班汇报巡检状况。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处 理,并向主管汇报处理结果。领班应于交接班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夜 间巡检状况; 4.8 巡更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按本规定执行的责任人和领 班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二、巡逻器材使用规范二、巡逻器材使用规范 1、目的 规范商管巡逻作业流程,保障购物广场安全,并提供检查依据; 2、适用范围 全体商管员、车管员; 3、区域划分 巡更区域共分为:室内步行街一层( 71)个点位 室内步行街二层( 39)个点位、室内步行街三层( 39 )个点位、 天台和外围(43)个点位、地下一层停车场(24)个点位、地下二 层停车场(24)个点位等二层巡更区域,共计(48)个巡更点位; 4、使用及管理规范 4.1、所有巡更人员要完全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认真巡视工 作; 4.2、内场巡更人员每 50 分钟为一个巡更周期,按规定路线、规定 巡更点进行巡视; 4.3、外围及天台设为一个巡更区域,巡更人员每 40 分钟和 1 小时 30分钟为一个巡更周期,按规定路线、规定巡更点进行巡视;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4.4、车场巡更人员每小时为一个巡更周期,按规定路线、规定巡更 点进行巡视; 4.5、严禁将巡更器借给无关人员使用或玩耍; 4.6、各巡更区域的巡更器只允许在规定的区域内使用,严禁出现巡 更器与巡更区域不符的现象发生; 4.7、使用时请注意爱护与合理使用,避免摔打、撞击等; 4.8、巡更工作应由规定人员、按规定路线、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不 允许擅自改动路线,代替巡更; 4.9、巡更人员应熟记负责区域内的巡更点,巡更过程中不得发生漏 点现象; 4.10、巡更人员应规范使用巡更器,避免一点多点的现象出现; 4.11、巡更完毕后应向当班商管领班汇报巡检状况。如遇突发事 件,应及时处理,并向当班商管主管汇报处理结果。商管领班应于 交接班记录本上详细记录当班期间的巡检状况; 4.12、巡更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按本规定执行的,责任人 和当值商管领班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交接管理规范 5.1、各班组在交接班时,巡更器交接采取人对人、岗位对岗位进行 交接; 5.2、在交接过程中,双方对巡更器的完好状况进行现场确认,包括 (外观、按钮、显示屏、皮套)等; 5.3、如发现巡更器出现损坏或者其它因素导致的故障,应当场或者 在发现的同时,及时向当班领班汇报并说明情况;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5.4、如巡更器出现的故障属于人为造成,商管领班负责对直接责任 人的调查,对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自行负责;如未调查清楚,将由 整个班组共同承担; 6、处罚管理规定 6.1巡更器属人为损坏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器材的价值照价赔偿; 6.2 如出现漏打现象且无合理解释理由的,每人每次处以20 元罚 款; 6.3如出现他人代打行为的,双方各自处以 50元罚款; 6.4 如在打点过程中,出现两个巡检点之间的打点时间超出正常巡 视时长的现象,且无正当合理的解释理由的,每人每次处于20 元 罚款 6.5 将巡更器借给其它无关人员(非本部门人员)的,将给予书面 警告一次,并处以 50元罚款; 6.6 对违反巡更管理规定的人员,部门将记录存档,并与年终员工 评优挂钩; 三、巡更路线的设定三、巡更路线的设定 1、巡更路线的设定: 根据广场的实际情况,抑定大商业区域制定四条巡更路线 为 1 号路线(白天内场巡更路线)、2 号路线(夜间内场巡更 路线)、3 号路线(外围巡更路线)和 4 号路线(平台巡更路 线);共计 266 个巡更点(其中 1 号路线和 2 号路线重复的有 74个巡更点)。每条线路按 30至 50分钟巡更打点一次。 1号路线 3号路线 *欧阳光明*创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