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经费使用情况修改版
第一篇:第一篇:20102010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经费使用情况年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经费使用情况 2010 年兴平市南位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经费使用情况 市卫生局: 2010 年我院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兴平市卫生局的安排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 务项目,现就项目开展及经费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传染病管理。成立了以王院长为组长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传染病管理各项制度并 严格执行,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 。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 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2011 年上半年,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 急条例》 , 坚持了门诊登记和疫情自查制度; 建立建全了疫情报告制度, 并配备微机随时进行网络直报工作, 使我院的传染病工作的登记、报告及时和准确率均达100%;并开展了流行性腮腺炎、水痘、手足口病等重 点传染病的防治、宣传工作。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对群体暴发疫情进行防治。全年管理传染病四例,为传 染病的防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项目共支付资金1.5 万元。 (二)健康教育。成立了以王院长为组长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建立了院、科、病室三级健康教育网 络。建立健教室,配备了微机、宣传栏、黑板报等健教设备。对全院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培训提高 医务人员的健康意识。开展院内健康教育活动,针对农村常见病、 多发病的防治进行宣传。积极开展吸烟危害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吸烟与被 动吸烟危害的宣传。积极参与创建无烟医院,医院有禁烟制度,医疗场所有禁烟标识。此项目支付经费五 千元。 (三)儿童保健。2010 年九月积极支持配合南位防保站的儿童保健工作,及时抽出医务人员下乡共计 30 余人次,确保儿童保健服务项目落到实处。此项目支付经费一千元。 (四)孕产妇保健。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每年至少为孕产妇免费开展5 次 孕期保健服务和 2 次产后访视。对孕妇进行一般的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健康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 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截止12 月,孕产妇建档 9 人,产前健康管理率100%,产后访视率 100%。此项目支付经费一千元。 2010 年我院开展了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部分工作,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有限,医疗工作、公共卫生服 务设施建设、服务范围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2011 年在市局的领导下,发挥我院人才技术上的优势积极配 合南位防保站切实做好公共卫生项目的落实。 南位中心卫生院 2011 年 6 月 15 日 2010 年兴平市南位中心卫生院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与使用规范第二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与使用规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与使用 一、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经费使用采取“预算安排、预拨结算、专户管理、直接支付”的管理办法。 2、各级财政会同卫生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在年初统一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预 算。并根据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服务任务和服务项目支出定额,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 有结余”的原则,确定各机构经费补助预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定额由省里负责制定和调整。 3、按照经费预算,市县财政采取“分季(月)预拨、年末统一结算”的方式管理和使用经费,保证各 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要。 4、市县财政拨付经费时,通过“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专户” ,将资金直接拨付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 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实现资金的直接和封闭运行。 5、医疗卫生机构将经费记入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设立专账进行管理,要按规定将经费专项用于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业务及相关人力成本等支出。 二、资金管理的具体做法和财务处理 1、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单独设一套公共卫生服务专账(一个基本账户,分二个账 套) 。 2、收入、支出明细科目 (1)收入科目:财政专项补助收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下设两 1 个三级科目:一是地方配套补助经费;二是中央及省级补助经费) 。 (2)支出科目: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立账簿时要在支出明细账中,按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九个项目,分设九个经费支出明细科目和账页, 发生费用时,运用三级明细科目 (劳务费、印刷费、 宣传费等)合理使用经费。 支出科目:专项支出— 1、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传染病防治 5、儿童保健 6、孕产妇保健 7、老年人保健 8、慢性病管理 9、重症精神病管理 (3)专项支出科目对应的会计科目: 3、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接产生的费用,如健康档案印刷费,健康专栏更新费,专家费用,劳务 费,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费等直接入账。 医疗收入—其他收入:按九项服务项目分设三级明细科目,如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新生儿访视, 0-3 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等。主要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为居民服务的收入都转入社区医疗卫 2 生机构本单位的业务收入,转入本单位的业务收入时依据《吉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测算 比例表(试行) 》 。如: (1)儿童保健两个项目中 A、新生儿出生 3-7 天内进行第一次访视,按规范化要求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科室开具新生儿访视处 方一次 10 元纳入正常的业务收入, 满 30 天建册时, 可再次开具新生儿访视处方一次10 元纳入业务收入中, 同时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建档费处方10 元纳入业务收入中。 B、0—1 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一次血常规15 元,体检、母乳喂养等健康指导每次20 元,4 次共 80 元。1—3 岁儿童二次血常规 30 元,体检等健康指导4 次,每次20 元,共80 元,合计205 元。以上各项按 次开具处方纳入业务收入。 (2)健康教育工作中,除了公共卫生服务规定的每个中心4 项费用合计支出 13000 元外: A、门诊很多 患者虽然不开处方,但向医务人员咨询很多有关治疗方面的事,这属于个体健康咨询,按物价收费标准可 开具健康咨询处方 5 元纳入业务收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时,医务人员提供健康咨询服务也应按被咨询人 数开具处方 5 元纳入业务收入。对开展健康教育讲座,按参加人数开具处方2 元纳入业务收入,如全年参 加健康教育活动听课人数12 次共 1000 人,可开具处方 2000 元纳入业务收入。 (3)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根据物价收费标准,甲流、手足口病、结核病等随访一次、入户查询、社区居家观察等,一次 15 元。 上门服务每次 5 元。 3 (4)对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人每年体检,根据健康体检表中所有辅助检查项目结合本 机构所能检查的项目全部提供服务并按物价收费标准开具处方纳入业务收入。 4、单位正常的办公经费、招待费、培训费、水电费、房屋维修费、医疗设备购置费、药品费和基本工 资等公用经费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 号文件要求规定,不在本项目经费中支出。 三、经费分配管理 2、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省财政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