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施工质量要求
燃气管道施工质量规定 1、遵循的标准和规范 1.1 《城乡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3。 1.2《城乡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23。 1.3《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1.4《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2023。 1.5《钢管焊缝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透照工艺和质量分级》GB/T 12605-90。 1.6《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11345-89。 1.7《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 8163-1999。 1.8《埋地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3-2023。 1.9《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带(套)》SY/T4054-2023。 1.10《钢质管道聚乙烯胶粘带防腐层技术标准》SY/T0414-98。 1.11《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T 8923-88。 1.12《燃气用埋地聚乙稀管材》GB15558.1-2023 1.13《燃气用埋地聚乙稀管件》GB15558.2-2023 1.14《聚乙稀燃气管道工程技求规程》CJJ63-95 2、施工队伍应具有的条件 2.1进行城乡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乡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献后方可开工。 2.2 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它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通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估。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规定进行专门培训。 3、管材及管件 3.1 中压、低压燃气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机械接口球墨铸铁管、钢管、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应符合相关标准。高压、次高压应采用钢管、选用的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三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A级钢管》GB/T9711.1,《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B级钢管》GB/T9711.2,《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对城乡燃气工程管材的选用根椐工程的技术规定,使用场合和市场供货情况以及价格等问题综合考虑对埋地燃气管道、中低压管道选用的管材重要用以下两种:有符合GB/T8163的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符合GB15558.1的埋地用聚乙烯管材。最佳不要用其它管道,质量很难保障,以籍田城区燃气管道为例,设计选用无缝钢管,而施工改用镀锌钢管,导致了严重后果。 3.2 管件选用的材料、管件壁厚、介质等特性、使用温度及施工环境温差等因素考虑,对城区管道的管件按《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12459-2023可以满足规定,PE管用管件应符合《燃气用埋地聚乙烯管件》GB15558.2-2023。 3.3管材、管件、管道附件及其他材料应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在使用前应核对其规格、材质、型号。 4、土方工程 4.1施工单位应会同建设等有关单位,核对管道路由、相关地下管道以及构筑物的资料,必要时局部开挖核算。 4.2 施工前,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域内已有地上、地下障碍物,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完毕。 4.3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用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得产权单位的批准。 4.4在沿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时,应在管沟沿线设立安全护栏,并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在施工路段沿线,应设立夜间警示灯。 4.5 在繁华路段和城市重要道路施工时,应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 4.6 在交通不可中断的道路上施工,应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通行的措施,并应设有负责安全的人员。 4.7 当开挖难度较大时,应编制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并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8 管沟开挖时,若对邻近建、构筑物有影响,应加防护支撑后再进行施工。 4.9管沟开挖时,一般不作特殊解决,应避开雨季,及时开挖,及时回填。管沟回填时先用细土填至管顶以上0.5m后,方可使用土、沙或碎石回填并压实。应执行《城乡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23中2.3条、2.4条的规定。 4.10警示带敷设 4.10.1埋设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警示带应平整的敷设在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距离为0.3~0.5m。 4.10.2警示带合用于城区管网,庭院内管网可不敷设。 4.10.3警示带上应印有明显牢固的警示语:“天然气管道、危险”字样、管径、所属天然气公司及联系电话等。其他有关规定详见《城乡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23。 4.11 城区燃气管道(不包含庭院管网)设计压力≥0.8MPa时,管道沿线应设立路面标志。若设计有特殊规定期按设计规定执行。 5 、埋地钢质管道敷设 5.1 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及垂直净间距应符合《城乡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23相关规定,分别详见表1、表2。 表1 地下燃气管道与相邻建、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 项 目 地下燃气管道 低压 中压 次高压 B A B A 建筑物的 基础 0.7 1.0 1.5 — — 外墙面(出地面处) 1.7 2.0 2.5 5.0 13.5 给水管 0.5 0.5 0.5 1.0 1.5 污水、雨水排水管 1.0 1.2 1.2 1.5 2.0 电力电缆 (含电车电缆) 直埋 0.5 0.5 0.5 1.0 1.5 在导管内 1.0 1.0 1.0 1.0 1.5 通讯电缆 直埋 0.5 0.5 0.5 1.0 1.5 在导管内 1.0 1.0 1.0 1.0 1.5 其他燃气管道 DN≤300mm 0.4 0.4 0.4 0.4 0.4 DN>300mm 0.5 0.5 0.5 0.5 0.5 热力管 直埋 1.0 1.0 1.0 1.5 2.0 在管沟内(至外壁) 1.0 1.5 1.5 2.0 4.0 电杆(塔)的基础 ≤35kv 1.0 1.0 1.0 1.0 1.0 >35kv 2.0 2.0 2.0 5.0 5.0 通讯照明电杆(至电杆中心) 1.0 1.0 1.0 1.0 1.0 铁路路坡堤脚 5.0 5.0 5.0 5.0 5.0 有轨电车钢轨 2.0 2.0 2.0 2.0 2.0 街树(至树中心) 0.75 0.75 0.75 1.20 1.20 注:1.如受地形限制,经与有关部门协商,采用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后,净距均可适当缩小,但低压管道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和相邻管道基础的稳固型,中压管道距建筑物基础不应小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