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障碍人员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征
Q/LB.□XXXXX-XXXX ICS CCS 点击此处添加CCS号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XXXX—XXXX 精神障碍人员社区康复服务规范 点击此处添加标准名称的英文译名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4/T 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铜陵市郊区民政局、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铜陵壹捌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铜陵市铜官区壹心社会工作事务所、铜陵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19 精神障碍人员社区康复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术语和定义,并规定了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档案管理、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精神障碍人员社区康复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是指能够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的机构,可设在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康复中心、残疾人托养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城乡社区服务机构等,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独立建设精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 3.2 自理能力 精神障碍人员在生活中自己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包括处理日常生活事务的能力、处理好人际关系的能力、独自承受和应对各种压力的能力和在学习上独自思考、独立理解的能力。 3.3 精神康复 通过生物、社会、心理等方法,使精神疾病所导致的精神障碍人员社会功能缺损得以恢复,促进个体复元、融入社会和提高生活质量。 3.4 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为需要康复的精神障碍人员提供场所和条件,对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对象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的康复训练。 3.5 康复服务对象 在精神障碍人员社区康复机构所在辖区域内居住(包括长期居住、临时居住)、工作和学习等情况下,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自愿,经专业评估,为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提供社区康复。 3.6 接案 社区康复机构通过收集服务对象资料、面谈和初步评估,确定服务对象属于本机构服务范畴,并提供康复服务的实施过程。 3.7 评估 运用评估手段对服务对象的功能缺陷、康复需求、康复风险和适应性以及康复效果进行评价的过程。 3.8 结案 服务对象的康复计划完成后,服务对象能够自主或在照顾者协助下应对在疾病发作、治疗和康复过程中的困难,根据事先约定的协议与服务对象协商结束专业服务的过程。 4 基本要求 4.1 选址 4.1.1 场所选址应在交通便利,周边无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产品储存场所。 4.1.2 应有相对独立的房屋和固定的活动场所;方便患者参与康复活动。 4.2 管理 4.2.1 应建立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日常运营管理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社会组织或其他服务机构运营。 4.2.2 应建立与服务内容匹配的管理制度,应包括:日常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监护人联系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 4.3 财务 财政资金和社会筹集的各项资金按规定使用,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 4.4 挂牌 宜对机构门头、标识标牌进行布置,挂牌“XX市XX县(区)XX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中心(站)”,挂牌不强求统一格式可实行个性化命名,应标识“福彩公益金资助”字样。 4.5 设备设施 4.5.1 活动场所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能满足日常康复需求。应包含康复活动区、职业康复区、心理咨询室、阅览室、办公室、休息室、卫生间等分区。 4.5.2 宜设置医务室、运动室等,活动场所也可根据开展的康复项目设置各类区域,如舞蹈室/区、音乐室/区、原生艺术治疗室/区等。 4.5.3 根据功能区域要求配有水、电、空调等设施设备。 4.6 人员 4.6.1 人员配置应满足精神障碍人员康复服务的功能需要。 4.6.2 提供社区康复服务的人员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生、护士、志愿者等。 4.6.3 至少配备2名专职人员并持有健康证,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社会工作资格。 4.6.4 康复服务机构管理者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3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并经行业培训合格,获得相关证书。 4.6.5 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的精神康复服务技能,每年至少接受2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 4.6.6 新上岗的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相关业务培训并取得证书。 4.7 安全与应急 4.7.1 消防安全 消防通道及配套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安全警示标志明显,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4.7.2 房屋安全 4.7.2.1 在康复活动室、进出口等重点区域应统一安装内部监控系统。 4.7.2.2 宜购买场所责任保险。 4.7.3 传染性疾病安全 传染性疾病期间应根据社区要求进行防控管理。 4.7.4 应急预案 4.7.4.1 应制定消防、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或所在社区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4.7.4.2 针对精神疾病反复、药物不良反应、冲动、自杀等特殊情况有相应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 服务内容 5.1 服药训练 以小组或个案辅导的方式,通过授课、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多种形式,使患者了解药物治疗的重要性、全病程治疗的理念、常见药物的不良反应及其应对方法。 5.2 躯体管理训练 采取针对性措施,如组织慢跑、打太极、跳绳、羽毛球、健身操等健身活动,训练躯体。 5.3 日常生活技能训练 采用场景模拟与日常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生活技能训练和家庭生活技能训练。 5.4 社交技能训练 通过角色扮演等方式进行模拟训练社交活动、处理生活矛盾、工作面试等。 5.5 预防复发训练 组织医护人员和社区精神卫生防治人员通过专题讲座、一对一指导等形式开展训练,包括学习认识精神疾病、常见精神症状、药物治疗的好处及常见副作用、复发的因素、复发的先兆表现、预防和应对复发的措施等。 5.6 职业康复训练 以小组形式开展学习、训练工作基本技能及相关职业技能,通过专业的评估,指导开展庇护性就业、过渡性就业、辅助性就业,实现独立性就业。 5.7 心理支持 采用各种心理技术和方法与患者建立平等协作关系,予以感情上的支持。 5.8 同伴支持 康复良好的精神障碍人员为其他患者提供情感支持、疾病健康教育和自我管理、社交和生活技能交流等服务。 5.9 家庭支持 通过健康讲座、交流互动、联谊会等方式开展,分享照顾患者的经验和技巧,提高家属对复发征兆、药物副作用、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