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分级助餐服务规范》征
Q/LB.□XXXXX-XXXX ICS 03.080 CCS A 16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XXXX—XXXX 养老机构分级助餐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graded meal assistance service in elderly care institutions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 34/T XXXX—XXXX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砀山县夕阳红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宿州市埇桥区爱心老年公寓、宿州市民政局、砀山县民政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4 养老机构分级助餐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养老机构分级助餐服务的基本要求、助餐分级、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养老机构为不同自理能力的老人提供助餐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GB 38600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T 42195 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 MZ/T 171-2021 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护理员 nursing staff 从事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工作的人员。 [来源:DB34/T 3885-2021,3.1] 4 基本要求 4.1 养老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身心状况开展持续分级评估,至少一年一次。根据分级评估结论,确定老年人的照护等级,记录变更情况,完整保存资料并归档。 4.2 养老机构应提供与老年人照护等级相对应的分级照护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应符合GB/T 35796及GB 38600的要求。 4.3 养老机构应配置不少于2名专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不少于1名的营养师。 4.4 护理员应接受岗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5 助餐分级 5.1 老年人能力评估 老年人能力应按照 GB/T 42195 的规定进行评估,分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按老年人依赖照护的程度,服务照护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划分为5个等级,包括自理级、护理三级、护理二级、护理一级和特级护理。 5.2 助餐模式 各助餐模式的适用对象如表1所示。 表1 照护等级 自理级 护理三级 护理二级 护理一级 特级护理 适用对象 能力完好 轻度失能 中度失能 重度失能 完全失能 助餐模式 配餐、送餐 协助用餐 端坐位协助/喂饭 喂饭/鼻饲 5.3 人员配置 按不同助餐模式应配置相应数量的护理员,见表2。 表2 助餐模式 配餐、送餐 协助用餐 端坐位协助用餐 喂饭 鼻饲 护理员配置比例 1:15 1:8 1:3 1:3 1:3 6 服务内容及要求 6.1 自理级、护理三级 6.1.1 餐前准备 6.1.1.1 用餐前30min左右提醒老人排便清洗双手,服用餐前药。 6.1.1.2 护理员应按次序引导老人入座。 6.1.1.3 根据老人个人口味、身体状况及民族特点搭配适宜的、温度合适的饭菜。 6.1.1.4 专人配餐、专人送餐到桌或床位。 6.1.2 餐中服务 6.1.2.1 应提醒老年进食速度。 6.1.2.2 针对有餐中服药需求的老人,应提醒餐中服药。 6.1.2.3 应巡视老人进食状况,及时了解老人进餐需求。 6.1.3 餐后整理 6.1.3.1 应引导老人有序安全离席。 6.1.3.2 餐具、桌椅、地面应刷洗消毒,清洁备用。 6.2 护理二级 6.2.1 餐前准备 6.2.1.1 应在用餐前30min左右协助老人如厕,洗手消毒,服用餐前药。 6.2.1.2 应为老人摆好舒适体位、佩戴围裙,根据老人自身状况提供合适的餐具。 6.2.1.3 应提前协助老人佩戴义齿。 6.2.1.4 应根据老人身体状况选择温度、性状适宜的食物。 6.2.2 餐中服务 6.2.2.1 应巡视老人进食状况,及时了解老人进食需求。 6.2.2.2 应提醒老人先喝汤后吃饭菜,协助用餐。 6.2.2.3 应掌握老人进食量,协助服用餐中药物。 6.2.2.4 全程关注老人进食状态,如出现呛咳、声音嘶哑、呼吸急促等情况,应立即暂停进食,采取海姆立克急救法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6.2.3 餐后整理 6.2.3.1 应协助老人有序安全离席。 6.2.3.2 应将老人围裙清洁、晾干、归位、备用。 6.2.3.3 应提醒或协助老人按正确方法清洗义齿。 6.2.3.4 应餐后观察老人身体状况有无异常。 6.3 护理一级 6.3.1 餐前准备 应按照本文件中6.2.1为护理一级的老年人提供餐前准备服务。 6.3.2 餐中服务 6.3.2.1 端坐位协助进食 应按照本文件中6.2.2为护理一级且端坐位协助进食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6.3.2.2 喂饭 应按MZ/T 171-2021中的6.2提供喂饭服务,并协助服用餐中药。 6.3.3 餐后整理 应按照本文件中6.2.3为护理一级的老年人提供餐后整理服务。 6.4 特级护理 6.4.1 餐前准备 6.4.1.1 对于需要喂饭的老年人应按MZ/T 171-2021中的6.2.1提供餐前准备服务。 6.4.1.2 对于需要鼻饲的老年人应按MZ/T 171-2021中的6.3.1提供餐前准备服务。 6.4.2 餐中服务 6.4.2.1 对于需要喂饭的老年人应按MZ/T 171-2021中的6.2.2、6.2.3提供喂饭服务,并协助服用餐中药。 6.4.2.2 对于需要鼻饲的老年人应按MZ/T 171-2021中的6.3.2、6.3.3提供鼻饲服务,并协助服用餐中药。 6.4.3 餐后整理 6.4.3.1 应将老年人围裙清洁、晾干、归位、备用。 6.4.3.2 应帮助老年人按正确方法清洗义齿。 6.4.3.3 应餐后让老年人保持就餐体位30min,观察老人身体状况有无异常。 7 服务评价与改进 7.1 养老机构应建立分级护理护理员的考核机制。 7.2 养老机构应根据长辈护理服务满意度来改进提升助餐服务质量。 7.3 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