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1 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民生为本、 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 展理念,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 系、公共服务等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 定,为 XX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稳定就业形势 认真落实国家、省、芜湖市新一轮稳就业工作政策,完 善就业数据采集和分析机制,细化稳就业工作方案、企业用 工余缺调剂等具体举措,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及职工 在岗培训补贴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就业,确保不发生区域性 系统性失业风险。 积极保障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的复工复产用工需求。 发挥芜湖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揽子政策优势,有序实施 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就业创业促进民生工程,开 发公益性岗位。全年城镇新增就业 0.78 万人,城镇登记失 业率控制在 4.5%以内。 加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积极 组织申报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提升创新创业扶持能力和 服务水平。拓展创新创业工作平台,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契机,通过组织参加省市创业赛事等活动,争取与长三角发 达城市达成一批高质量的合作项目,提升创新创业工作品 质。 深入实施就业脱贫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就业脱贫政 策措施,规范扶贫车间管理,提升就业扶贫载体运营质量, 努力提高扶贫载体的带贫率和稳定就业人员的数量,加强公 益岗位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技能脱贫培训,优化“扶智 + 扶贫”工作模式,坚决打赢就业脱贫攻坚战。 健全市场化运营市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加强与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合作。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大力推行网 络招聘活动。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持续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和参保人员缴费工作,促进中小 微企业从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城镇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小微民营企业和扶贫车间优先参加 工伤保险, 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工作。 到 2021 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 4.82 万人,失业保 险参保 3.59 万人,工伤保险参保 4.13 万人,新开工工程建 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 90%。 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落地,重点做 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重新核 算工作。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照国 家、省部署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 保障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 金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 老保险费代缴政策。 完善工伤保险政策举措,妥善处理工伤保险争议和疑难 问题。 探索推进工伤预防工作, 着重完善工伤预防项目管理。 深化地区工伤保险一体化合作发展,推进工伤认定调查和劳 动能力鉴定异地委托工作。加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基础性建 设。 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 策,并实施严重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组织开展机 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 项检查。按照省厅部署,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委 托投资工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探索建立社保基 金风险防控考核指标体系和社会保险预警指标体系。强化社 保基金监管系统应用,加大社保基金疑点信息核查整改反馈 力度。 三、加强人才人事工作 全面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 系,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 动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电 线电缆龙头企业推进电线电缆实训基地建设,启动电线电缆 制造工职业技能鉴定站建设。实施家政业提质扩容行动计 划,开展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开展职业 技能竞赛活动。全年新增技能人才 3000 人,其中:新增高 级工以上技能人才不少于 800 人。 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 选拔、任用机制。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推 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载体建设,推动企业申 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规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后管理。积 极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各项政策,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 机制。积极做好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 集体、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 殊津贴人员、“XX 省突出贡献人才奖”、省(市)战略性 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奖励、回避、培训等规定。 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落实事业单位管理岗 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统筹管理,实施高 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基层项目,拓展基层教育、医疗、 农技等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公 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 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 卫生人员若干福利待遇。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调整乡镇工 作补贴标准。 根据国家、省部署,扎实做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 集体等国家级和省、市级表彰奖励项目的推荐评选工作。组 织实施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项目,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及时性表彰奖励工作。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加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启动劳动关系和谐 单位评价确认工作,开展和谐园区、和谐企业评选。组织规 范企业用工管理帮帮团,开展“劳动关系服务进千企”活动。 开展“春季要约行动”。强化劳务派遣企业监督管理。继续 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全面推动国企工资总额 管理政策落地。全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 92%,企业 劳动合同签订率达 90%。 加强裁审衔接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加强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完善仲裁办案监督 管理,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推进“互联网+调解”平台应用, 镇年度平台应用率达 100%。继续开展“仲裁开放月”、 “百 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等活动。 深入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建设,确保不发生 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宣传贯彻《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开展“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进年” 活动,完善并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制度, 推进保 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重大劳动保障违法 行为曝光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力度,严格落实企 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并实行失信联合 惩戒。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严厉打击拒不支 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跨区域联 动处理。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推动劳动监察业务 纳入市网格化综合管理(社管)平台管理。全年劳动保障监 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 96%,案件上线率 100%。做好保 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考核工作。推进农民工综合服务点建 设,做好农民工服务省对市督导考核工作。 五、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 干部头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基层党组织作 用,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