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精选 word 文档 下载可编辑 心脑血管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心脑血管疾病报告管理制度 1、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确诊患者后,诊治医生须填报《六安市金安区心脑血管疾病报告 卡》,要求规范、工整、字迹清晰、信息完整。 2、防保科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确诊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建立档案,进 行定期随访。 3、网络直报人员在接到报告卡后,要认真仔细审查、核对、整理,与每月 5 日前报区疾 控中心。 5、病案室做好原始患者的病例的保存与管理,协助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相关调查 工作。 6、防保科要定期检查各科室的心脑血管疾病报告情况,并对预防保健科网络直报工作进 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扩展阅读普陀区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总体方案及工作手册 普陀区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总体方案及工作手册 (试行) 近年来,心脑血管疾病负担不断增加,为有效识别、预防并控制此类疾病及与之相关的危 险因素,上海市已逐步开展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普陀区根据《上海市心脑血管疾病监测(201*) 总体方案及工作手册(试行)》,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建立持续、高效的普陀区心脑血管疾病监测系统。掌握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病动态和流行趋 势。 了解心脑血管疾病相关危险因素在不同人群和地区的分布。为制定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对策 提供科学依据。二、监测对象 拥有上海市户籍的所有居民。三、监测范围 ㈠监测病种(ICD-l0 编码)卒中⑴脑梗死,I63 1 精选 word 文档 下载可编辑 指因脑部血液循环障碍,缺血、缺氧所致的局限性脑组织的缺血性坏死或软化,包括血栓 性脑梗死及栓塞性脑梗死。 ⑵ 脑出血,I61 指非外伤性脑实质或脑室内出血。⑶ 蛛网膜下腔出血,I60 指脑表面血管破裂后,血液流入蛛网膜下腔。 ⑷ 未定型卒中,I64 临床有明显症状,且医师已作卒中诊断,但由于各种原因(如未作影像学检查,遗失详细 的病历)而无法明确归为上述⑴⑵⑶类的卒中病例。 冠心病 ⑴ 急性心肌梗死,I21-I22 28 天(包括 28 天)以内的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发作。⑵ 冠心病死亡,I20-I25 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 天(不包括 28 天)后的死亡和其它各种类型冠心病的死亡。 ㈡非监测病种 如果是以下疾病或由于以下各种情况所引起的临床症状,则视为非监测报病病种 腔隙性脑梗死、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硬膜外出血、硬膜下出血;冠心病发病;严重的颅 (脑)外伤; 肿瘤,如原发性或转移性中枢神经系统肿瘤(恶性或良性);代谢障碍或体液与电解质紊 乱所致的昏迷,如糖尿病、低血糖、癫痫、低血容量、中毒、药物过量、尿毒症或肝脏疾病所 致者; 颅神经炎,如面神经炎的周围性面瘫等;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脑脓肿,肉芽肿,脑膜炎,脑炎及其它任何累及脑与脑膜的感染。 药物,如应用抗凝血药物引起的出血。 ⒑ 其他,如脑梗死后继发出血;抢救引起的出血;28 天(包括 28 天)内原发灶的复发等。 2 精选 word 文档 下载可编辑 *ICD-10 编码部位监测病种脑梗死脑血管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卒中未分型心血管冠心 病死亡急性心肌梗死编码I63I61I60I64I20-25I21-I22 冠心病发病等 G45(短暂性脑缺 血),I62,I65-69,腔梗等非监测病种*ICD-l0 编码只是提供初步的筛选标准,具体情况 仍应结合本方案的各项要求。如腔隙性脑梗死的编码为 I69,但不是指编码 I69 的都不报告, 需要具体分析。卒中后遗症虽然不进行报告,但只要涉及到根本死因问题,如因卒中引起的褥 疮感染(编码为 L89)在患者死亡时,必须要进行报告。 四、监测网络及职责 按三级报病网络,逐级上报及反馈。第一级网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本区各级各类综合性医院作为一线监测点,负责报告符合监测病种的就诊或住院病例。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实、录入本辖区的病例信息,协助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漏报补报及漏报 率调查,并完成本辖区各类监测报表的统计上报等工作。第二级网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负责收集、分发、交换本区病例信息,并 对信息进行质量控制;进行漏报补报及组织漏报率调查,完成本区各类监测报表的统计上 报工作,同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分析总结资料;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并每年召开一次 总结交流会。第三级网络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市监测报病工作,对报病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每 年对各区(县)进行考核,并分析总结全市监测病种信息。 五、监测内容及方法 全区各级监测点根据本方案以下内容要求,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脑卒中发病死亡、急性心肌 梗死发病死亡及冠心病死亡信息的收集、核实及上报。 信息收集⑴ 二、三级医院 二、三级医院条线医生在信息科医生的协助下定期进行发病死亡信息的收集工作。通过全 区二、三级医院的软件信息平台(如 HIS 系统等),根据 ICD 编码及疾病诊断关键字,对符合 上报条件的门、急诊(留观)及住院患者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居住 地址、联系电话、诊断、ICD 编码、是否新发、发病日期、死亡日期、预后等)进行汇总,定 期以电子版(F2,见附件 10)形式导出并上报至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如果二、三级医院暂时缺乏信息平台,那么门、急诊(留观)或住院的首诊医生应在明确 诊断报病病种后,及时填写心脑血管病发病死亡相 3 精选 word 文档 下载可编辑 关信息(F1,见附件 10),并由条线医生汇总整理录入后,定期上报至本区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 ⑵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临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果发现未在其他医院就诊且为新发病例的患者,及时填写心脑血 管病发病死亡相关信息(F1,见附件 10)。对于无法确诊(如缺少 CT 等仪器设备)需要转院的 病例,首诊医生应做好相应记录(F2,见附件 11)。由条线医生汇总整理录入,定期上报至本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际疾病分类ICD-10 的编码(参见“监测病种”),条线医生应每月与生命统计条线 进行核对,将符合报病条件的遗漏病例进行补漏。 村卫生室或居委会卫生站应定期通过各种途径(如楼组长报告、其他调查发现等)发现并 报告符合监测病种的病例。负责医生需将患者最基本的信息(姓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诊 断)及时提供给所在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医生。 信息交换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收到各医院的F1 后,按不同社区管辖的病例进行分类,定期将 Fl 分发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如果是外区的病例,应及时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区(县) 之间的信息交换,并做好相应记录(见附件 12、13)。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确认所分发到的所有病例为本社区管辖范围,否则应及时退还非本社 区的病例 Fl 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病例所属的社区进行再次 确认后重新分发。 信息核实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所分发到的患者信息,可以结合社区团队服务模式,派专人及时 到患者家中进行随访及核对病情,在随访核实的过程中完成Al、A2 及 A3 的填写。在核实过 程中,如果出现与原有信息不符的情况,则应在反复确认后进行修改。如果出现因各种原因而 导致的失访情况,则应在 Al 上予以注明,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