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20192019 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年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 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赛项规程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LNZZ201917 赛项名称: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电子信息 二、竞赛目的二、竞赛目的 本赛项以我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为依托, 以计算机组装维修及 数据恢复技术为载体, 旨在检验选手在模拟真实的工作场景下对计算机进行故 障检测维修及数据恢复方面的能力,全面展现中职教育的发展水平,提高信息 技术类中等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质量。 本赛项将电子信息行业企业人才能力需求和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 前沿技术融入比赛内容,以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引导中职信息技术类专业开 展计算机检测维修与数据恢复的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 促进应用型专门人才和 高素质劳动者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增强中职信息技术类专业学生就业的竞 争力,提高就业质量。 三、竞赛内容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时间 竞赛时间为 180 分钟 (二)竞赛任务 1.计算机主板及功能板的检测与维修(赛项比重25%) 。 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赛项组委会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原理图及元器件 资料等) ,完成指定台式计算机主板及功能板的故障检测及维修。 2.存储设备维修及数据恢复(赛项比重40%) 依据赛题给定的故障描述,对赛项执委会现场提供的存储设备(硬盘 /U 盘/SD 卡等)进行检测维修,将设备中存储的操作系统安装文件、应用程序安 装文件及指定标识文件资料恢复出来。 3.计算机组装与检测(赛项比重 20%) 利用一个空机箱,搭配赛项执委会提供的主板、内存、CPU、硬盘、电源 等其它备件 (比赛现场提供一台完好的计算机, 其中所有的备件, 可拆卸使用) , 组装出一台完整的电脑主机,然后利用维修好的 U 盘,将恢复出来的操作系统 及应用软件,安装在组装好的电脑上,同时确保相关的驱动及应用程序能正常 运行。 4.填写竞赛报告单(赛项比重 10%) 完成电子版竞赛报告单的填写,并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提交。 5.职业素养(赛项比重 5%) 综合考评选手操作、安全、生产、清洁、整理等方面的职业素养。 (三)相关技能 1.电工与电子技术基础 2.电子产品维修工艺与流程 3.计算机应用技能 4.电子产品的故障检测与维修 5.数据恢复技能 6.计算机组装 四、竞赛方式四、竞赛方式 1.竞赛以团队方式进行,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参赛队的总成绩并进行 排序。 2.每支参赛队由 2 名选手组成,2 名选手须为同校在籍学生,其中队长 1 名,性别和年级不限。 3.每支参赛队可配指导教师 2 名,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竞赛期 间不允许指导教师进入赛场进行现场指导。 五、竞赛流程五、竞赛流程 (一)竞技过程 1.竞赛开始 90 分钟前,参赛队选手到赛场指定地点抽取赛位号,接受检 录,进入指定赛位,但不可进行任何操作。赛位号由加密裁判经两次加密处理 后封存保管于指定场所。 2.在裁判长发布“赛前 30 分钟准备”的指令后,参赛队选手方可拆封赛 位上的赛题及物料箱,并依照竞赛物料清单核对竞赛板卡、硬盘及相应计算机 备件整机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检查仪器设备及工具的功能是否正常,并对出现 的异常及时申请更换,完成后填写相关表格并签字确认。 3.在裁判长发布 “竞赛开始” 的指令后, 参赛队选手可自行决定工作程序, 使用现场配套的设备及工具,开始竞赛操作,在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前提下完 成规定的竞赛任务。 4.竞赛开始后,裁判长将随机生成数据恢复指定文件,并打印下发给参赛 队选手。 5.在裁判长发布“竞赛结束”的指令后,参赛队选手必须停止一切竞赛操 作。 6.竞赛结束后, 根据现场裁判的指示进行电路板卡维修结果上传及电子版 竞赛报告单上传,完成竞赛结果提交及确认。 7.竞赛结果提交完成后,按照现场裁判的安排有序离开比赛现场。 (二)日程安排 日期日期事项安排事项安排时间时间 第一天第一天 第二天第二天 参赛队报到注册 赛前说明会 熟悉赛场 选手到场 检录、两次加密及入场 赛前 30 分钟准备 比赛时间 提交竞赛结果并离场 赛项申诉与仲裁 裁判评分,成绩复核确认,解密并录入上报 成绩公示 闭赛式 —— 15:00-16:00 16:00-16:30 7:30 7:30-8:30 8:30-9:00 9:00-12:00 12:00- 12:30-14:30 12:30- —— —— (三)竞赛流程图 参赛队注册赛前说明会熟悉赛场 宣布比赛开始 30 分钟准备 检录、 二次加 密及入场 比赛操作 宣布比赛结束 ,并提交结果 评分仲裁申请 成绩复核确认赛项仲裁委复议回复 解密并录入上 报 成绩公示 闭赛式 六、竞赛试题六、竞赛试题 (一)竞赛试题说明 本赛项在正式比赛前 1 个月公开竞赛赛卷,公开内容:赛卷纸质文档电子 版及竞赛辅助技术资料电子版。 (二)竞赛赛卷样卷 见附录 1 竞赛赛卷样卷。 七、竞赛规则七、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参赛队选手资格:参赛队选手须为 2 名同校在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五 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含三年级)学生可参加比赛。参赛队选手不限性别,年 龄须不超过 21 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以 2019 年 5 月 1 日为准。 2.每队限报 2 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为本校专兼职教师。 3.凡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 不能再参加同一项 目同一组别的比赛。 (二)熟悉场地 1.正式比赛前 1 天,统一安排各参赛队有序地熟悉场地,熟悉场地限定在 观摩区内活动,不允许进入比赛区。 2.熟悉场地时严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交流, 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 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期间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赛场要求 1.参赛队选手在比赛开始前 90 分钟到赛场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工作人员 对选手身份、资格和有关证件的检查。 2.参赛队选手赛位由两次加密确定,确定的赛位不得擅自变更、调整。 3.参赛队选手进入指定赛位后,在裁判长发布“赛前 30 分钟准备”指令 之前,不得进行包括设备检查和调试在内的任何操作。竞赛计时开始后,参赛 队选手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比赛期间适时提供饮水,参赛队选手不得离开指定的场地。选手休息、 饮水、上洗手间等,不安排专门用时,统一计在竞赛时间内。 5.竞赛所需的电脑、配套硬件、软件、检测维修所用的工具仪器由统一提 供,参赛队选手可以根据竞赛需要自行选择使用。 6.严禁参赛队选手私自携带通讯、照相、摄录设备进入赛场。 7.所有人员在赛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有影响其他参赛队选手竞赛的行为。 8.竞赛操作结束时,参赛队选手应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开赛场。 (四)成绩评定及公布 1.竞赛结束后,由各裁判组对参赛队选手提交的竞赛结果逐项评分, 并进 行成绩汇总和复核,汇总复核后的成绩经裁判长、监督人员核准签字后上交大 赛办,经核准确认后,在指定地点,以纸质形式向全体参赛队进行公布。 2.竞赛结果的评分方法及标准见本规程的 “十一、成绩评定”项。 八、竞赛环境八、竞赛环境 赛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