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路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交底部位 交底人签字 交底内容: 3.1 路基施工 3.1.1 环境因素 3.1.1.1 临建搭设可能导致植被、 耕地、 地下文物破坏,机械噪声、 废气排放, 扬尘,固体废弃物排放,废 水排放,材料及能源消耗等。 3.1.1.2 施工前的复查和试验有试验废液、废渣排放等。 3.1.1.3 施工测量可能践踏耕地,形成废弃物等。 3.1.1.4 清理地基时造成植被破坏,机械噪声、废气排放,扬尘,废弃物排放,材料 及能源消耗,以及运 土车发生遗洒等。 3.1.1.5 挖方及借土过程造成植被破坏、 地下管线、 地下文物破坏,水土流失,机 械噪声、 废气排放,扬尘, 爆破振动及噪声,废弃物、废水排放,材料及能源消耗等。 3.1.1.6 洒水或风干碾压、 检测、 重复填土至设计标高及削坡整形过程机械噪声、 废气排放,扬尘,废渣土、 废水排放,材料及能源消耗,使用核子密度湿度仪含有射线源等。 3.1.1.7 紧急情况下环境因素包括可能发生的油品、 爆破用炸药、 化学品等易燃、 易爆或有毒材料意外遗洒、 泄漏、着火,恶劣天气,临时停电,发电机自燃,核子密度湿度仪遗失或用电设备发 生意外事故产生大量 废气、废弃物污染大气、土地、地下水。 3.1.2 人员要求 路基施工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接收人签字 3.1.2.1 路基施工对企业的要求 路基施工企业必须在从事路基施工前, 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级别、 类型相符 的路基施工,避 免因企业不具备相应路基施工能力而发生植被破坏、地下文物破坏,水土流失,机械 噪声、废气排放,扬 尘,爆破振动及噪声,废弃物、废水排放,材料及能源消耗等。 3.1.2.2 路基施工对人员的要求 1.机械操作人员电工、 维修工等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级别的岗位操作证, 按考核合格后 的项目、权限和 相应的国家与地方规范、操作规程,从事与所持证书规定范围内工作;避免因人员素 质能力不能满足要求 而发生质量、安全和环境的意外事件。 2.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 掌握相应机械设备的操作要领后方可进行路基施工, 避 免因人的误操 作或不按操作规程操作、 保养造成设备部件报废、 机械设备事故浪费资源、 噪声 超标、 机械设备漏油等。 机械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掌握了相应机械设备的主要性能和操作规程后方可进行机 械操作。严禁设备超 载运转。 工程项目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机械操作人员作必要的交底, 使其了解设备在使 用中可能会出现的职 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环境影响。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应发放防声耳塞、 头盔等,对工人进行 自身保护。 3.每项作业活动操作前项目部应组织对作业人员针对该项作业活动所涉及的噪声、 扬 尘、废弃物等重 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措施、 环境操作基本要求、 环境检测的关键参数、 应急准备响 应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专项环 境交底或综合交底包括以上环境方面的内容, 避免因作业人员的不掌握环境方面的基 本要求而造成环境污染或事故。 3.1.3 材料要求 3.1.3.1 进场材料均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要求。为做好材料及资源消耗控制, 施工项目应加强材料 及资源管理, 制定详细的节约材料及资源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并通过多种形式向 员工宣传节约资源、 能源的知识、技术、措施和方法。 3.1.3.2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同时根据具体需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技能培 训,通过提高作业人 员的操作技能来实现减少材料及资源消耗。 3.1.3.3 施工过程中通过自检、 互检、 交叉检等检查验收方式严格执行项目中间验收, 发现有偏差及时纠 正,杜绝材料及资源浪费。 3.1.3.4 水泥、 电缆电线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 规格、 外观、 质量、 安全或 环境验收文件等进行检查验收, 以免使用不合格材料导致质量、安全和环境问题。 3.1.3.5 材料保管应防雨、通风,露天存放时必须加苫盖,以免受潮变质。水泥等粉 料和用于回填的土方 等应加以覆盖或进行封闭存放,防止被风吹洒产生扬尘。 3.1.3.6 材料库房和机械、发电用油料等易燃品和炸药等易爆品,应专门存放;储存 和使用时在 10m 以处 严禁有易燃物,并有禁火标志,以防火灾引发安全和环境事故。 3.1.3.7 材料运输应防止遗洒和扬尘, 运输粉状、 防潮要求的应使用带覆盖装置的车 辆,车厢应关闭严密, 装运高度应留出渣土与车辆槽帮上沿 10~15cm。 施工现场离居民区较近时,应在现 场出口处设设立洗车槽, 车辆出去前进行清洗, 达到目视无尘或无泥, 以避免将施工现场的泥土带人居民区产 生扬尘;清洗废水 应经两级沉淀才能排出并应尽可能就地再利用。 3.1.4 设备设施要求 3.1.4.1 为工程项目配置机械设备时选用 应选用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认定的产品;选用技术先进、 结构合理、 质量优良、 安全可靠的设备,以保 证设备产生的噪声及废气在单位界域边缘低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 限制使用的设备和 淘汰的产品。 在进行工艺和设备选型时须考虑资源节省和污染预防, 优先采用技术成 熟、能源资源消耗低 的工艺技术和设备。 现场所有机械设备进场时必须对各项指标(如噪声、 废气、 油 污泄漏等)进行检测,符合 要求方可进场。 3.1.4.2 为减少机械设备噪声和废气,施工时应做到 1.在城镇居民地区施工时, 由机械设备和工艺操作所产生的噪声及废气不得超过当地 政府规定标准, 否则应采取增加废气处理装置和消声措施。对距居民区 150m 以内的施工现场,噪声 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 (22:00~6:00)应停止施工。土石方挖运施工阶段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噪声限 值为昼间 75dB,夜间 55dB。 路基桥涵施工需要进行基础打桩时,打桩施工阶段建筑施工场地边界线处的 噪声限值为昼间 85dB, 夜间禁止施工。 2.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机械设备技术状况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 设备有异响时 应立即停机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生产,严禁设备带病作业。设备 操作人员在每班工作 前应对其要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保养,检查机械和部件的完整情况;油、水数量;仪 表指示值;操纵和安 全装置(转向、 制动等)的工作情况; 关键部位的紧固情况; 以及有无漏油、 水、 气、 电等不正常情况。 要添加燃、润油脂和冷却水,以确保机械正常运转,减少机械噪声和废气的产生。 3.针对筑路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 无规则、 不连续、 高强度等特点,宜采取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措 施加以缓解。 3.1.4.3 修建包括修建生活和工程用房在内的临时设施, 解决好通讯、 电力和水的供 应,修建供工程使用 的临时便道、 便桥,确保施工设备、 材料、 生活用品的供应和应急响应;设立必 要的安全标志。 施工现场应 规划和设置满足需求的发电用房、 沉淀池、 排水沟、 噪声及扬尘围挡、 消防设施 等;在征得同意后确定适宜 的取土、废土场,分类建好分类垃圾处理场等基础设施。实验室应具有符合使用核子 密度湿度仪的要求; 临时便道等应尽量硬化。为避免停电影响施工及生产,应自备发电机,电力总容器应 考虑全部施工用电、 夜间施工照明及生活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