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01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263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通知的要 求,GB50325-2001 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正式施行,其中的强制性条文如下 3.1.1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 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为内照指数和外照指数均不大于 1.0。 3.1.2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装修材料,包括石材、建筑卫生陶瓷、石膏板、吊顶材料 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的分类标准(A 类、B 类)。 3.2.1 室内用人造木板,必须测定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 4.1.1 新建、扩建前必须进行本底氡浓度的测定,并提供检测报告。 4.2.4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 3-5 倍以下时,应按“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的一 级防水要求,对基础进行处理。 4.2.5 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 5 倍以上时,除按上条进行处理外,还应按新建 低层住宅建筑设计与施工中氡控制导则的有关规定,采取综合建筑构造措施。 4.2.6 一类民用建筑工程的本底氡浓度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 5 倍以上时,应进行工程点土 壤中的镭、钍、钾的比活度测定。当内照指数大于 1.0 或外照指数大于 1.3 时,工程地点土壤不得回填。 4.3.1 一类工程必须采用 A 类无机非金属材料和装修材料。 4.3.3 一类工程的室内装修必须采用 E1 类人造板材及饰面人造木板。 4.3.10 室内装修所使用的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严禁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 4.3.11 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释放量不应大于 0.10。 5.1.2 建筑和装修材料进场检验,不符合设计和本规范要求的,禁止使用。 5.2.1 无机非金属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有放射性检测报告。 5.2.2 室内装修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必须有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检测报告。 5.2.5 装修用的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水性处理剂必须有 TVOC、游离甲醛含量的检测报告;溶剂 型涂料和胶粘剂必须有 TVOC、苯、游离 TDI(聚氨脂类)含量检测报告。 5.2.6 材料的检测项目不全或对检测结果有疑问的,必须将材料送有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 格后方可使用。5.3.3 装修用稀释剂和溶剂,严禁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苯及混苯。 5.3.6 严禁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工具。 6.0.4 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标准(见附表)。 6.0.18 当室内环境污染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合格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6.0.20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严禁投入使用。 附表 污染物质名称 一类民用建筑工程 二类民用建筑工程 游离甲醛 mg/m3 ≤0.08 ≤0.12 苯 mg/m3 ≤0.09 ≤0.09 氨 mg/m3 ≤200 ≤400 氡 Bq/m3 ≤0.2 ≤0.5 TVOC mg/m3 ≤0.5 ≤0.6 一类建筑 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 二类建筑 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场所,餐厅,理发 店等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名 称 项 目 限量值 混凝土外加剂 GBl85882001 氨 ≤0.10%质量分数 名 称 项 目 限量值 A 类镭226、钍232、钾40 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 满足 Ir2≤1. 0 和 ir≤1.3 要求,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 限制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 素含量 GB65662001 装修材料 B 类不满足 A 类装修材料要求但同时满足 Ir2≤1.3 和 Ir≤1.9 要求,不可用于 I 类民用建筑的内饰面,但 可用于 I 类民用建筑的 外饰面及其他一切建筑物内、 外饰面 C 类不满足 A、B 类装修材料要求但满 Ir≤2.8 要求, C 类装修只 可用于建筑物的外饰面及室外其他用途 名 称 项 目 限 量 值 硝基漆 类 聚氨酯漆类 醇酸漆类 溶剂型木器涂 料 GBl8581-2001 挥发性有机化 合物VOCa/ g/L ≤ 750 光泽60≥80, 600 光泽6080, 600 550 苯 b/% ≤ 0.5 甲苯和二甲苯 总和 b/% ≤ 45 40 10 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c/%≤ 0.7 重金属限色漆/ mg/kg≤ 可溶性铅、镉、铬、汞 ≤90、75、60、60 名 称 项 目 限 量 值 内墙涂料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 200 游离甲醛/g/kg≤ 0.1 GBl8582-2001 重金属/mg/ kg 可溶性铅、 镉、 铬、 汞≤ 90、75、60、60 名 称 项 目 限 量 值 橡胶胶粘 剂 聚氨酯类胶粘剂 其他胶粘剂 胶粉剂溶剂型 胶粘剂 GBl8583-2001 游离甲醛/g/kg≤ 0.5 -- -- 苯 D/g/kg≤ 5 甲苯二甲苯/g/kg≤ 200 甲苯二异氰酸酯/g/kg ≤ 45 10 10 总挥发性有机物/g/L≤ 750 名 称 项 目 限 量 值 缩甲醛类 胶粘剂 聚乙酸乙 烯 酯胶 粘剂 橡胶 类 胶 粘剂 聚氨酯类 胶粘剂 其他 胶粘 剂 胶粉剂水基型 胶粘剂 GBl8583-2001 游离甲醛/g/ kg≤ 1 1 1 - 1 苯/g/kg≤ 0.2 甲苯二甲苯g/ kg≤ 10 总挥发性有机物/ g/L≤ 50 名 称 项 目 限 量 值 木家具 GBl8584-2001 甲醛释放量 mg/L ≤1.5 重金属含量 限色漆 mg/ kg 可溶性铅、镉、铬、 汞 ≤ 90、≤75、≤60、≤60 名 称 项 目 限量值单位毫克/千克 壁纸中的有害 物 质限量值 GBl8585-2001 重金属或其 他元素 钡、镉、 铬、铅 ≤1000、≤25、≤60、≤90 砷、汞、 硒、锑 ≤8、≤20、≤165、≤20 氯乙烯单体 ≤1.0 甲醛 ≤120 名 称 、 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 非发泡类卷材地板中挥发物的限量 聚氯乙烯卷材 地板 GBl8586-2001 玻璃纤维基材 其他基材 玻璃纤维基材 其他基材 ≤75 ≤35 ≤40 ≤10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节录 第五章 室内环境质量 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 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