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井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制度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柴井小学老师学法用法制度 一、为贯彻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在依法治校工作中,努力提高行政领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以及广阔老师依法施教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有关“依法治校的要求,我校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和完善老师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是加强老师队伍建设,提高老师法律素养,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老师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施教,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日常教学及社会生活中的各项事务,提高法律意识,保护合法权益。 三、学法内容包括1、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 2、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理论基础知识; 3、与政治、经济、教育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 4、与本校教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5、新颁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完善老师学习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老师日常的业务学习内容。 五、完善学校行政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六、完善老师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学校在业务学习中,对老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 七、建立老师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根据教育部和市、区教育局对老师法律素养的统一要求,每年度集中组织一次老师法律知识考试,作为老师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老师如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负责的班级如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闹事事件,除依法追究老师本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外,取消其当年评选职称优秀的资格。 九、老师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必须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依法治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十、本办法由柴井小学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