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 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 目 录 一、文件要求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给排水专业 五、电气专业 六、空调通风专业 七、概算专业 八、审查结果 一、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齐全,文本装订齐整.封面清楚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图印章和注册师印章有效,扉页签署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纳的主要设计标准及法律规范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规定.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内容等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规划主管部门批复要求,人防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复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2.分期建设工程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楚,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3.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内容是否明确。 4.采纳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是否进行了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论证。 5.设计说明内容是否清楚,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内容一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7.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实行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8。根据装配式建筑设计的项目,是否概述采纳的装配式建筑技术要点。 9.需提请在设计审查时解决和确定的主要问题是否进行了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应包含下列内容。 (1区域位置图(分期建设时应有分期区域图。 (2)总平面图(应表示已建、本期、规划等内容)。 3)交通组织图表达项目的人、车流组织、消防车道及消防登高救援场地的交通组织)。 4需要表示的其他总图内容竖向、绿化、场地坡度和设计标高等). 5)总平面各项指标、退线和建筑间距是否满足规划部门批复要求。 2.平面图 (1)是否有地下室总平面图、地下室关系图、人防分区平面图及总防火分区示意图,分区绘制的地下室平面应同时绘制防火分区示意图。 (2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是否明确,交通组织是否合理。 (3功能房间名称是否标注清楚,平面尺寸是否满足使用要求,门窗设置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4楼梯、电梯、扶梯等垂直交通设施的设置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5)辅助用房的配置是否合理,卫生间的位置和器具数量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6)各专业设备用房和管井位置是否合理、尺寸是否符合设备安装要求。 3.立、剖面图 (1)楼层净高尺寸是否满足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2)建筑物立面高度尺寸是否满足规划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3)建筑突出物及建筑高度控制是否符合规划规定和建筑方案批复要求. 4.消防设计是否满足建筑设计防火法律规范等相关防火设计法律规范和消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消防车道、消防登高救援场地、建筑间距、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及防火构造措施等是否满足相应的规定。 5.建筑物的功能中是否有特别的无障碍设计要求,室外与建筑物入口的无障碍通达性是否合理,建筑物公共部分垂直交通是否满足无障碍需要,有残疾人到达的区域是否设置无障碍专用厕位或无障碍卫生间;是否按规定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6.项目的使用功能是否满足相关建筑设计法律规范的要求. (三审查不通过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视为建筑专业审查不通过 1.不满足规划批复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设计必须进行重大修改的 (1)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主要规划指标。 (2建筑退线距离或建筑间距。 3)其他已明确的要求和指标。 2.设计深度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差距较大的。 3.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导致设计重大修改的. 三、结构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依据是否完整,工程概况、设计范围是否清楚。 2.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基准期、设计使用年限、地基基础的设计等级、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抗震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及抗震等级、结构耐久性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建筑物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及地下结构和地上结构、室外结构的环境类别等设计安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人防地下室设防类别、抗力等级等是否满足法律规范和主管部门批复要求。 3.主要荷载取值 (1)楼、屋面活荷载及自重以外的附加恒载取值是否符合荷载法律规范和相关规定,特别荷载选取依据是否充分。 (2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风载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和风洞试验报告。 3)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特征周期、地震影响系数、结构阻尼比等取值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4)考虑温度作用,升(降)温度和有关参数取值是否正确. 5地下室抗浮设计中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取值是否合理. (6特别的荷载作用)工况组合,包括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取值是否合理。 4.地基基础设计 (1)地基基础设计方案的选择是否安全、经济、合理,必要时应提供不同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分析. (2是否正确使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对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土有腐蚀性时等方面的建议进行分析及实行相应措施.当设计采纳的基础方案与地勘建议不一致时,其措施是否恰当。 3)采纳人工挖孔桩是否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限制使用人工挖孔灌注桩的通知粤建管字〔2024〕49号)的有关规定。 4抗浮设计水位是否正确,实行的抗浮措施是否合理、可靠;当采纳疏排水(释放水浮力或部分释放水浮力法)设计时,是否符合适用范围的土层,计算参数是否正确,措施和构造是否可靠. 5)基础选型及埋深、天然地基持力层、桩端持力层及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及承载力特征值的选取是否合理;存在欠固结土层时,桩基是否考虑负摩阻的不利影响,是否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及整体稳定要求. (6)不同基础形式混用或存在不同基础持力层时,是否充分考虑基础沉降差的影响,是否合理设置沉降缝. (7当工程场地存在溶洞与土洞等不良地质时,是否有对地基稳定性影响的推断及土洞、浅层溶洞的处理方案,地基基础方案是否合理、可靠、安全。 (8必要时应说明对已建相邻建筑地基基础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5.上部及地下室结构设计 (1是否包括上部及地下室的结构选型、楼盖选型及布置、主要材料、主要构件截面设计说明,当采纳无梁楼盖时是否考虑施工、使用过程的荷载限值等;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设置及各结构单元的划分是否合理. 2多层、高层结构采纳的结构体系和结构布置是否合理.当存在结构不规则情况时,是否实行有针对性的加强措施,对重要构件、薄弱层及薄弱部位的加强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满足安全要求。